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1篇

介绍信格式范本[概念解说]

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它具有介绍、证明的双重作用。介

绍信主要有两种形式,普通介绍信和专用介绍信。

[格式内容]

普通介绍信一般不带存根,正中写 介绍信。内容包括: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门期,

并注上有效日期。

专用介绍信共有两联,一联是存根,另一联是介绍信的本文。两联正中有间缝,同时编

有号码。

[范例参考]范例一 普通介绍信

普通介绍信

兹介绍我公司 同志等 人(系我公司 ),前往贵处联系 ,请接洽。 此致

敬礼xx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例二 专用介绍信

专用介绍信 (存根) ( 字第 号)

等人前往 联系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xx字第x号(盖章) 介绍信一般应包括标题、称谓、被介绍者简况、事由、署名日期和有效期等一些内容。

具体到不同形式的介绍信的写法,其格式内容也略有差异。

(一)手写式介绍信的写法

手写式介绍信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尾、署名等五部分。

1.标题

手写式介绍信的标题一般是在信纸的第一行写上“介绍信”三个字,有些也可省略。

2.称谓

称谓在第二行,要顶格写,要写明联系单位或个人的单位名称(全称)或姓名,称呼后要

加上冒号。

3.正文

正文要另起一行,空两格写介绍信的内容。介绍信的内容要写明如下几点: (1)要说明被介绍者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职务等。如被介绍者不是只有一人还需

注明人数。其中,政治面貌和被介绍者的年龄有时可以省略。 (2)写明要接洽或联系的事项,以及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所提出的希望和要求等。(3)要在正文的最后注明本介绍信的使用期限。

4.结尾

介绍信的结尾要写上“此致——敬礼”等表示祝愿和敬意的话。

5.署名

出具介绍信的单位名称写在正文右下方,并署上介绍信的成文日期,加盖单位公章。这

种介绍信写好之后,一般装入公文信封内。信封的写法同普通信封的写法相同。

(二)印刷式介绍信的写法不带存根的印刷式介绍信印刷的内容、格式同手写式介绍信大体一样,这里主要介绍带

存根的介绍信。带存根的印刷式介绍信一般由存根联、正式联和间缝三部分组成。

1.存根部分

(1)存根部分的第一行正中写有“介绍信”三个字,字体要大;紧接“介绍信”的字 后,

用括号注明“存根”两个字。

(2)第二行。在右下方写有“××字×号”字样。如是市教委的介绍信就写“市 教字×

号”;如是县政府商业局的介绍信可写“县商字×号”。“×号”是介绍信的页码编 号。

(3)正文。正文要另起一行写介绍信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几项构成。 a:被介绍对象的姓名、人数及相关的身份内容介绍,还要写明前往何处何单位。 b:具体说明办理什么事情,有什么要求等。 (4)结尾。结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不必署名,因为存根仅供本单位在必要时查考 而

2.介绍信的间缝部分

存根部分同正文部分之间有一条虚线,虚线上即有“××字第号”字样。这里可照

存根第二行“××字×号”的内容填写。要求数字要大写,如“壹佰叁拾肆号”,字体要大些 ,

便于从虚线处截开后,字迹在存根联和正文联各有一半。同时,应在虚线正中加盖公章。

3.正式联部分

(1)第一行正中写有“介绍信”字样,字体较大。 (2)第二行在右下方有“××字号”字样,内容照存根联填写。 (3)称谓。称谓要顶格写,写明所联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 (4)正文。正文应另起一行,空两格起再写介绍信的具体内容。内容同存根内容一样,

主要写明持介绍信者的姓名、人数、要接洽的具体事项、要求等。 (5)结尾。写明祝愿或敬意的话,一般要写些诸如“请接洽”、“请指教”、“请协助”等

类的话,后边还要写“此致——敬礼”。最后要注明该介绍信的有效期限。(6)署名。在右下方要署上本单位的名称全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另起一行署成文日 期。这类介绍信写好后,也应装入公文信封内。信封的写法同普通信封相同。介绍信 〔概念解说〕

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它具有介绍、证明的双重作用。介

绍信主要有两种形式,普通介绍信和专用介绍信。

[格式内容]

普通介绍信一般不带存根,正中写 介绍信。内容包括: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门期,

并注上有效日期。

专用介绍信共有两联,一联是存根,另一联是介绍信的本文。两联正中有间缝,同时编

有号码。

[范例参考]范例一 普通介绍信 普通介绍信

兹介绍我公司 同志等 人(系我公司 ),前往贵处联系 ,请接洽。 此致

敬礼xx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例二 专用介绍信 专用介绍信 (存根) ( 字第 号)

等人前往 联系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xx字第x号(盖章) 京市通信管理局:兹有我单位_____________同志前往您处联系办理________icp_____相关事宜,请予以接

洽助为荷。 此致敬礼北京x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回答者: shelly056 _____负责同志: 您好! _____同学是我院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今去贵单位联系毕业实习事宜,请接洽。 毕

业实习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适应工作需要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的重要举措,是向社会提供人才的有效窗口。为此,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实习工作,同时也

诚恳地希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积极为学生提供(本文来自,请保

留此标记。)实习场所,要求学生努力为单位服务,切实圆 满完成学生实习任务,提高人才核

心竞争力。在此,对贵单位为培养人才所作的重要贡献和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

心的感谢!

在接受学生毕业实习中,请按照贵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学生严格教育管理,并在实

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给予鉴定,谢谢贵单位的合作。 x学院

年 月 日 姓名或单位名称): 兹有我_____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等_____人前往你处调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2篇

介 绍 信:兹介绍去你处办理 ,请予以接待。 x单位(章)

年 月 日居住证明 姓名: 姜佳 ,性别: 男 ,身份证号:3606817,户籍地址: 江西省南昌

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339号20xx级学生集体户 。现居住 上海闵行区东兰路1111弄23号

501室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篇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一、档案转出要求

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

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

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

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

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

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

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

记证或_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

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

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篇三:介绍信开具方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人才流动的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保障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人才流动,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或者管理能力的人员,通过与单位相互选择而实现个人的职业或者工作单位的变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人才流动及其相关的行为和活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人才流动应当遵循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尊重人才择业自主权、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原则。

鼓励人才向国家重点加强的行业、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科研项目流动。

第五条 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是本市人才流动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和指导本市人才流动工作;

(二)负责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

(三)引导人才向国家和本市重点加强的行业、部门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科研项目流动;

(四)处理人才流动中的争议;

(五)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区、县人事局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

第二章 人才流动中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人才流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各方的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 人才流动不受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专业和性别的限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人才流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实现:

(一)委托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

(二)通过各类人才交流会洽谈;

(三)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刊登、播放人才招聘、求职启事;

(四)其他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的渠道。

第九条 刊登、播放人才招聘、求职启事的内容应当准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在相互选择时,应当据实向对方介绍各自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单位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确定聘用关系时,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可以就服务期限、培训、住房以及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方面约定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个人因人才流动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辞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通知单位。

第十四条 个人因人才流动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辞职,与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中有服务期限、培训费用和住房补偿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有关事宜。

没有合同约定,而单位确为个人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住房的,单位可以索取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人事局规定。

第十五条 单位在收到个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者辞职的书面申请后,对没有合同纠纷或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 个人在人才流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泄露国家秘密;

(二)侵犯单位的知识产权;

(三)侵犯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担负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责任人员,在工程、项目完成前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流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的流动,应当事先征得保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未经审查机关同意不得流动。

第十八条 个人到外省市单位工作,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有关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为其办理手续。

单位需要从外省市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人才,向市或者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单位招聘在海外的出国留学人员或者引进外国专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章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第二十条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相互选择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第二十一条 设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开展人才交流服务活动必需的场所、设施;

(二)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市属单位及在本市的中央、外省市所属单位需要设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应当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区、县属单位需要设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个人不得设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市或者区、县人事局应当自收到有关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审查合格的,发给《上海市人才交流服务许可证》。其中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未经批准的不得从事人才交流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是:

(一)接受单位的委托,为其招用或者聘用所需人才;

(二)接受个人的委托,向单位推荐;

(三)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才供需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举办与人才流动有关的各类培训;

(五)其他经批准的服务项目。

市或者区、县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还可以根据市或者区、县人事局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人事代理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当据实开展中介服务,不得提供虚假情况。

第二十五条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核定。

第四章 人才流动中的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处理人才流动争议,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发生人才流动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争议事宜;也可以向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申请裁决。其中当事人属在本市的中央、外省市所属单位,以及重大、复杂的人才流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请裁决。

第二十九条 市或者区、县人事局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裁决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市或者区、县人事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市或者区、县人事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采用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对该人员原所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期限为个人办理离职手续,给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人才流动中有禁止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由市或者区、县人事局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据实中介、提供虚假情况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上海市人才交流服务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市或者区、县人事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单位、个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合法权益的,由市或者区、县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_行政复议法》或者《_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人才流动中有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在本市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其他外国常驻机构需要招聘人才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4篇

一、从人才流动看企业的管理机制

企业的人才流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只有人才流的正常、合理流动,才不至于使一个企业处于封闭固守的状态。流水不腐,户枢不 蠹。因信息经济朝代,流动的人象新鲜的血液,象清新的空气,犹如朝气蓬勃的生命,会使一个企业充满活力、充满朝气。特别是一个活力四射、不断创新的企业,他的管理机制必须是科学合理,与时俱进的。因为这种管理机制给人才提供 了施展本领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有了用武之地,因此,先进的管理机制留住了人,落后的管理机制赶走了人。

二、合理的人才流动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和措施

一个发展中的企业,一个充满生机的企业,是希望自己的企业蒸蒸日上的。一个企业要浊想长盛不衰,对某些岗位的人才作阶段性调整,保持一定的流动性,稳而不僵,活而不乱,始终让企业处于一种最佳状态,这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使用的必要手段。

三、人才流动是否正常,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一个企业发展的快慢、增强壮大是多方面的,但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决策者、决策层占主导地位,这些占主导地位的人才精英就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任何一个发展态势较好的企业,大多数是合理的用好人才,反之,一个衰败的企业也从侧面反映了在人才使用上存在的缺陷和不当,甚至是失误。一个企业的人才开发、使用、培养、储备乃至淘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企业每发展到一定时期,在人才使用上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如果企业不能根据自身的发展去把握,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或许可能因用人不当产生覆灭的命运,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一个企业单说重视人才是不够的,重视不等于会使用人才。使用不当或动作不佳,都会造成人才的流失。

四、企业文化的发展,也是人才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企业给人才追求的目标越高,动力感越强,其活力就越大,那么人才的水平发挥就越好。当一个企业的机制、企业文化不被企业的多数人认同,那么这个企业就缺乏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在人才的使用配置上找问题,在管理五一节上查原因,在机制上动手术。继而进行必要的整合、改造、调整和完善,创新观念,改变现状已成必然。可以这么说,企业的人才流动是企业发展变化的晴雨表。企业的发展靠人才,企业的衰败在人才。企业有步骤、有计划地招聘人才、使用人才,以期达到“来则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使他们生根、开花、结果。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5篇

半岛晨报讯昨天,大连市人口计生委正式颁布《生育手续办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将于

4月12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以后的生育手续将更简化,让市民得到限度的方便。该

措施适用于夫 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居民。大连市人口计生委昨日称,初次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总称生育手续,以下同)是人口

计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在办理程序上和申请材料的要求上的限定,加上新形势下出

现的人户分离、人口流动性大等多种因素,使得有生育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婚育情况证明”

等方面遇到许多困难,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会给群众增加一些负担。 针对这一问题,大连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率先迈出改革的步子,主要针对初次生育登记

和再生育审批的两种情形,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使群众少跑路、省时间,限度地方便群众。篇五:最新银行介绍信范文最新银行介绍信范文 篇一: x公司经理:有我单位x部门经理[这里有一个级别问题,一般是同级别的人员接待,如果有特殊情况

也可以区别对待]前去贵单位办理事宜,请予协助为谢! 位介绍人落款 本公司盖章 篇二: xx公司总经理: 我单位业务需要,近期将委派一行前往贵单位面谈相关事宜。望贵单位届时接

待,谢谢! 单位相关人员签名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6篇

中高级人才流动模式探讨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中高级人才流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揭示了造成此现状的主要因素。并对今后如何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解决我国人才分布不平衡的矛盾,形成统一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大市场、大流通的局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实践经验。

关键词:中高级人才 有序流动 统一 会员制 价值规律 价格信息 合作化引言

人才是市场经济的主角,现代经济也是人才经济,中高级人才又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当前我国经济改革已进入实质性的攻坚阶段,中高级人才(这里指通用人才,非关系到国家、单位重大利益的人才,或者掌握单位商业机密的科技人才)不能进入市场已成为制约市场转轨、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走向小康社会的瓶颈。这一现状,国家政策不配套是一方面,重要的是公务员的观念更新,能力定位模糊以及中介市场的无序性和违反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所造成的。这不得不是我们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流动现状分析

中高级公务员、科技人才流动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的党政机关、教育科研院校以及卫生医疗等事业单位精简机构、改制,放开人才政策性限制,不但没有推动中高级人才有序的流动,反而给精简机构、改制增加了难度,阻碍了其快速推进。因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是精简的各类中高级人才离开原单位,去寻找工作,很难适应市场,也就是是脸面、传统意识的问题,持这种态度的公务员相当普遍。另一方面也是致命的,由于长期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所熟悉的仅是本职工作,很难准确定位自己的未来职业,自我创业更是无从谈起,预期利益确定性极差,致使留恋所谓的“铁饭碗”,产生抱怨情绪和对前途的迷茫。国家为推动这些中高级人才进入市场,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和尝试。据报道,某些地方政府为使分流人员顺利走出机关,不惜财力、精力,给以他们各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帮助他们“下海”(在试“下海”期间,工资照发,仍享有各种福利待遇,保留行政级别等等),但收效不大。而作为有一技之长的、一定的研究成果的科技高级人才,相比而言,市场观念已得到他们的认可,不过进入市场的仍极少,其问题的关键是信息传播的不畅性、虚假性所造成的。其表现为现行的中介机构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人为地在科研成果拥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筑起一道使中小投资者望之兴叹的屏障,以及“猎头”所带来的负面误导,让中小投资者感到技术难寻,适宜自身发展的中高级科技人才更是难请或根本请不起。这不但遏制中小投资者整体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且不能使中高级技术人才了解到中小投资者的实际需要,成为当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极低的主要因素之一。

自由职业者流动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自由职业者已形成了强大的职业群体,成为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社会成员流动明显加快,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自由职业者队伍不断壮大。其市场化程度仅处于关系推荐、单位派遣、毛遂自荐、坐等上门的基础上流动。即使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律师行业,也存在资格证书、工作证模糊化等使普通公民不能从根本上了解一个律师的真正能力和擅长;导致鱼目混珠之辈有可乘之机。经纪人、自由撰稿人等自由职业者的市场化程度就更低了,甚至某些地方根本不知自由职业者为何物,其合法性仍在某些地方的人们心中存有疑虑。这一市场化程度造成自由职业者队伍素质高低不一,能力优势难以突现,职业道德败坏,欺诈的事例屡见报端,直接影响着自由职业者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不利于自由职业者队伍的健康发展。

不能引起重视的银发人才库

我国已步入老人社会,从人力资本的角度讲,掌握知识的人就是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主体,作为社会资源的公民,老年人积累一生的知识和技能正是人生最成熟的阶段。据调查,我国拥有高级职称60岁以上的专业人才达50万之众,加上具备大专学历以及虽没学历和职称,而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熟练技能的老人和很多处于年富力强的中年中高级科技人才的.提前退休(或称内退),数目是庞大的。这些老人(或者不能称为老人),除确实因身体因素外,已把“老有所用,老有所为”作为晚年生活追求的目标,发挥余热的愿望十分强烈,只不过“银发人才”在我国仍是一个“处女地”而已,流动仅处于关系推荐、帮忙层次,根本不存在适应老人发挥余热、有序流动的平台。中介市场现状分析

混乱的中介市场

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为中心,现行的中介机构,按惯例应当成为中高级人才流动的主要渠道。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失控,加上其天生的短视性,视人才流动如同简单的产品买卖,缺乏个性化服务观念,导致中介机构停留在收钱、帮人找工作的水平上。其次,人才中介机构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规模较小、资源分散、各自为政、区域性强,且受利益的驱动,形成违规操作,误导、欺诈,信息披露不真实等侵害招聘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形成真正的人才大市场。即使近几年“猎头”的出现,对中高级人才的流动做了不懈的尝试,但其贵族式的服务定位,加上中介机构近几年来的负面影响,占国内企业总数95%的中小投资者,仅凭经济实力实难问津。这种人为地给中小企业聘请中高级人才筑起的一道高墙,传播的又是虚假的歪曲的人才市场价格信息,必将造成发达地区和科研院校的绝大部分中高级人才闲置浪费,中小企业又急需中高级人才输入的局面。发展岂能等待培养?国家的派遣和支援,怎能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急需?只有推动大部分中高级人才进入市场,实现人才的大流通、大市场,才能实现东西部平衡发展,全面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False$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7篇

一、新办锁:

xx集团有限公司

介绍信 介字第n号 重庆渝建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兹介绍(壹人)身份证号5102321976前来你处联系办理企业网上投标

报名锁事宜。请接洽。(有效期x天)

20xx年x月x日

(单位盖章)

二、升级锁:

xx集团有限公司

介绍信 介字第n号 重庆渝建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兹介绍(壹人)身份证号5102321976前来你处联系办理企业网上投标

报名锁升级事宜。请接洽。 (有效期x天)

20xx年x月x日

流动人员介绍信 第8篇

笔者发现去年以来,连锁高管频繁变动,药店管理领域的中高层变动十分频繁,如上海华氏、北京金象、江苏恒泰、国大、大参林、江苏芝林等等知名连锁都有中高层的变动。连锁高管的薪酬水平也十分明显的提高,直逼品牌工业企业高管,甚至有超过之势。笔者对这一现象行进行一下思考。

一、药店中高层的人才流动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这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

主要外因是行业迅猛发展、全国药店数量激增,截止上半年,我国共有药店万家。药店数量的提升,导致了药店行业专业人才的巨大缺口,人才流动率明显提高。

此外,连锁企业规模扩大后者寻求快速发展、异业阻击药品零售业、药店业管理升级细化、竞争深化的、跨区域开疆拓土等因素,造成了对零售才巨大的需求使然,据不完全统计,从深圳流出药店零售高管(总监以上职位)超过百人。

主要内因是人才流动有内在需求:每个零售人才都在求发展、求变化、求职位提升,求待遇提高、都想打破自己铁饭碗、提升适应能力等。于是很逗零售人才开始主动或者被动寻求跳槽。同时大家都知道“树挪死人挪活”,以及“赚钱是在下一家企业”。

二、人才频繁流动的现象会对药店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药店行业人才快速流动,笔者认为带来的影响是正面的,促进人尽其才、人才交流、促进了各种零售企业观念、思想、文化、管理的相互借鉴与交融。有利于连锁药店行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繁荣。

负面可能就是对原来企业的人才可能造成青黄不接,人才断层。

三、对于这种人才频繁流动的价值分析和应对之道

人才流动值得鼓励提倡,人才流动也会改变药品零售行业人才洼地的现象,有利于更多各行各业的人才愿意到连锁药店去。

以往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零售行业的人才流动并不是非常频繁,还有很大的空间,只是最近确实加快了。

首先,笔者以为,药店人才流动,需要业界、社会、媒体科学引导,不提倡盲目流动,

人才业绩达不到老板预期,很快又得离开企业。

本人不认为空降一个人才就能解决连锁药店所有问题的问题,整合工业企业空降一个营销高管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是一样的,而且零售管理是细化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系统不支持,一个人专门人才的才引进不可能改变一个企业的现状。

第三:空降人才也要注意适应企业文化,先融入后改造。注意适者生存。

第四:从企业的角度也要注意先评估你引进的人才在现有的体制和营运环境中是否可以发挥作用,

你引进人才的目的是什么?希望他能解决什么问题。在现有的条件和体制下,他能做到你的预期吗?可以就引进,否则不可盲目引进。引进一个人才能做到人尽其才,再引进人才时就会有更多人才趋之若鹜,企业也就人才济济了。否则成为人才杀手,就会没人你敢去你的企业。

另外,引进人才要舍得开出高年薪,往往最贵的人才就是最便宜的。

四、面对药店圈内的巨大人才缺口我们该怎么办

笔者首先媒体呼吁、开展行业猎头、吸引异业人才进入。目前海王、老百姓、大参林都有异业的人才进入。其次大的连锁药店应该模仿工业企业,自己成立人才培训学院,建立人才企业内部创业机制,系统培训、引进和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