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旅游宣传语简短 精选34句

1. 设计要紧密围绕文化和旅游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2. 旅游宣传口号:共设置6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3. 形象标识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 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作为邮件标题。

4. 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宁夏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 宁夏,美食之都

6. 征集时间

7. 必须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宁夏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力和吸引力。

8. 评选方法

9. 口号字数不超过12个字。

10. 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11. 宁夏,西部的明珠

12. 口号、标识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

13. 旅游形象标识:共设置3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各7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获奖作品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14. 宁夏,多彩民族的聚集地

15.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进行复评,评选出宣传口号和标识作品,复评结果将公布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及相关媒体。

16. 奖项设置

17. 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18. 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19.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20. 宣传口号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所创作的宣传口号作为邮件标题,后面括号内同时附上姓名及手机号。比如:“塞上江南 神奇宁夏(作者姓名+手机号)”。

21. 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22. 准确反映宁夏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宁夏文化旅游形象。

23. 征集范围

24. 声明事项

25. 口号符合“建设美丽新宁夏 共圆伟大中国梦”主题,内涵丰富,体现宁夏文化旅游内涵及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简洁押韵、易于记忆和传播、朗朗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6. 宁夏,千年文化的发源地

27. 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以内)

28. 投稿方式

29.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0. 征集内容

31. 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32. 来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3. 宁夏,沙漠中的花园

34. 征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