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篇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兹有我部门(单位)同志,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领取以下名同志(年度+考试名称)证书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1、姓名,身份证号。

2、姓名,身份证号。

3、姓名,身份证号。

4、姓名,身份证号。

5、姓名,身份证号。

6、姓名,身份证号。

7、姓名,身份证号。

8、姓名,身份证号。

9、姓名,身份证号。

20xx年x月x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篇

伤残鉴定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计算这两项的前提依据是您老公的工资标准,由于您没有列明,现将计算的方法和依据给您,可以算一下。 1、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另外,由于您老公的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全部的赔偿都要由单位来承担。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3篇

xx市人事考试中心:

兹有我部门(单位) 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领取以下 ____________名同志xx年度全国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1、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2、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3、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4、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5、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

…………

…………

注:以上人员排列顺序为按证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列。

(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证书介绍信范文篇三

兹介绍我公司 ____________格证书,请予接洽为荷。____________ 同志前往贵单位领取个人____________ 资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4篇

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

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社保卡专管员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单位办理社会保障卡领取事宜,请贵单位协助办理为盼。

单位编号: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取数量: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5篇

重庆市巴南区工伤

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

我单位系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兹介绍我单位参保职工,前往贵处就医 ,请按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相关规定

予以接洽。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门诊经治医生: 住院经治医生:

介 绍 信(存根)

重庆市巴南区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

我单位系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兹介绍我单位参保职工 ,前往贵处就医 ,请按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相关规

定予以接洽。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门诊经治医生: 住院经治医生: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6篇

当论敌进攻时,如果疏于防范,暴露出证据不够严密的破绽,论辩者要善于搜寻战机,因利趁便,取证于敌,借力致胜。由于证据来自论敌方面,论敌如果要反驳,也就否定了自己的观点,这就势必要陷入自相予盾的境地。

当论敌以某些事实为证据发起进攻时,论辩者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从另一个角度探寻事理,并借敌之势,进行反向推论,利用论敌的证据,推出相反的结论,出乎论敌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使论敌难以辩驳。

运用“因敌取证”的论辩谋略,还要注意对论辩态势的把握和利用。当论敌进攻时,如果己方能够因敌取证,为我所用,就应该敏锐地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借敌之力,顺敌之势,狠狠地一击,致敌于死命,一举奏凯。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7篇

证据的充分收集是原告得以胜诉的关键。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关证据:(1)权利人自行搜集或者委托律师取证;(2)通过公证机关取证;(3)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查处;(4)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5)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原告上海某某箱包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某公司)成立于201*年4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各种时装包、箱包、袋及相关皮革制品。被告上海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15日,经营范围包括商品进出口经营及代理、投资办实业、国内商业的批发零售等。

被告董某于201*年期间在某某公司担任业务二部经理并兼任公司设计室的临时负责人。被告刘某某于12月至201*年2月一直在原告公司设计科从事箱包设计工作。201*年1月1日,原告与刘某某签订《劳动合同》和《上海某某箱包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技术与商业机密。未经公司许可,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受聘于公司以外其他雇主。

201*年2月24日,刘某某向原告公司员工沈鱼容索要沈的三款设计稿的coredraw格式,沈通过QQ传输给刘某某后,发现刘某某在自己电脑上把该三款设计的牌子由“DECENT”改为“NEWEST”,原告遂对刘某某的电脑进行了监控,发现刘某某对设计稿进行修改并将商标改为“NEWEST”后存入U盘内。原告于201*年3月26日就刘某某向某某公司提供某某公司设计图稿一事向金山公安分局报案。

201*年5月13日,刘某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对其向某某公司提供设计稿的前后过程、设计稿被采用的张数、获得的酬金数额、酬金支付方式等内容的陈述与201*年2月24日其书面材料的内容基本一致。

原告明确其在本案中主张的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刘某某在书面材料及讯问笔录中承认提供给某某公司的135张箱包设计稿,其中原告能够明确设计稿具体内容的共60张。原告能够明确内容的60张设计图稿中,有58张设计稿系由公安机关从董某电脑中调取、并由董某书面确认由刘某某提供。其中54张设计稿经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鉴定,与原告提供的箱包设计稿属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箱包方案设计稿及同类设计风格的产品。另4张设计稿未进行鉴定,原告提供了原告公司的相关设计稿与其进行比对。经比对,该四款箱包的整体造型设计风格、结构线条比例的视觉效果、装饰配件的造型风格、商标的位置等均基本相同,其中08L-0220号设计稿上关于电绣、车线、拼缝等做工细节的手写内容也完全相同。

原告主张在上述58张设计稿中,被告某某公司已经实际使用的是31张。审理中,根据被告的申请,鉴定机构委派鉴定专家余国兴到庭接受了质询。201*年10月9日,金山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出具《情况说明》称:经我队核查,某某公司201*春、秋季广交会的资料以及之后25页箱包图片资料,系由我队复制于从某某公司调取的电脑主机(系该公司使用)。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金山公安分局调取的广交会资料及箱包图片资料,其证据来源合法,由于董某系某某公司的业务负责人,故其电脑中的相关资料可以反映某某公司对涉案设计稿的使用情况,法院对该部分证据予以认可。原告拍摄的箱包照片上标有某某公司“NEWEST”的标识,照片上显示的展台号、与原告提供的201*年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商名录中某某公司的展台号相互吻合,故法院对该组照片予以采信。故法院认定,某某公司对上述31张设计稿进行了制作样品、对外许诺销售等程度的使用。

对于编号为08L-0082、08L-F016(1)、08L-0010的三张箱包设计稿,原告未能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不为公众所知悉,故该三款设计稿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于其余57张设计稿中的未公开部分,由于原告对否定性事实难以举证,在被告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定其尚未公开;对于已公开部分,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公开时间均晚于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即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尚不为公众所知悉。外观专利的公开时间应以宣告之日为准,被告认为原告申请专利时已经制作样品,故相关设计在专利申请日已经公开的说法缺乏依据,且与常理不符,法院不予采信。原告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要求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技术与商业机密。被告刘某某与原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应当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企业制订的厂纪厂规、员工手册等规定。刘某某在合同上签名,即应视为其收到了原告公司的《员工手册》,故刘某某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故法院认定原告就涉案的箱包设计稿采取了保密措施。箱包设计图稿是箱包制作工艺流程重要的基础环节,其显然能够给原告公司带来经济价值并具有实用性。

综上,法院认定原告主张的60张箱包设计稿中,编号为08L-0082、08L-F016(1)、08L-0010的三张箱包设计稿因未能证明“不为公众所知悉”不构成商业秘密,其余57张设计稿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被告某某公司、被告董某在明知刘某某系原告公司员工的情况下,通过利诱的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公司的57张箱包设计稿,其中55张箱包设计稿由董某书面确认系由刘某某提供,另2张箱包设计稿(5号鉴定书表5、表10)根据原告提供的箱包图片、样品照片及鉴定报告书等证据,与原告的箱包设计稿构成实质性相似,结合某某公司对某某公司的箱包设计稿存在接触的事实,法院认定被告某某公司、董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原告的该两张箱包设计稿。在上述57张设计稿中,被告某某公司共对其中33张设计稿进行了制作样品、许诺销售等使用。被告刘某某作为原告公司的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原告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向被告某某公司、董某披露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三被告的行为互相结合,共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停止侵权。原告的57张设计稿中,尚未对外公开的48张设计稿,仍然是原告的商业秘密,被告某某公司应当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

关于消除影响及赔礼道歉。由于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主要是原告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故原告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某某公司、被告刘某某应当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内为原告消除影响,由于原、被告均为上海的箱包企业,原告在箱包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原、被告的产品均在海外市场有销售,被告的侵权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故原告要求在《解放日报》、《CHINADAILY》上刊登启事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责任,被告某某公司与被告刘某某应就其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未能证明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或被告某某公司的获利,故应适用法定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原告在上海箱包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侵权情节较为恶劣、侵权时间较长、侵权数量较大、被告广交会资料中的价格以及箱包产品的利润率、箱包设计稿的商业价值、原、被告的经营规模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上海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海某某箱包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被告上海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刘某某就本案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为原告上海某某箱包有限公司消除影响,上述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上海某某箱包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元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01,020元。

在商业秘密案件中,权利人要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必须提供充实的证据加以证明。但是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以及侵权人侵权行为的隐蔽性,通常会给权利人的维权之路带来巨大的障碍。本案中,原告通过自行监控、公安机关询问、公证机关保全证据、司法鉴定等多种形式收集了充分了证据信息,主张具有的箱包设计稿是其自行设计、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效益的经营信息,故应当受到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可以说,证据的充分收集是原告得以胜诉的关键。那么,在商业秘密案件中,权利人可以通过那些途径来获取相关证据呢?

(1)权利人自行搜集或者委托律师取证。

作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人,企业对于商业秘密信息本身就是最熟悉最了解,由权利人来收集证据无可厚非。对此,权利人可以从商业秘密的研发进程、备案材料、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所做出的隔离措施等角度来证明商业秘密。但从同时,商业秘密作为一项专业性较高的知识产权,其精确度和涉密点等都对信息本身由较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取证的失误,从而影响诉讼结果。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因此,权利人在取证的过程中,委托一位具有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调查取证是一个较为明智和高效的选择。

(2)通过公证机关取证。根据《_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对于侵权人有可能进行销毁或者不易保存的证据信息,如网络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权利人可以邀请公证机关到现场取得证明侵权人实施发行、销售侵权物品的相关证据。

(3)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查处。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权利人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可以申请行政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工商管理机关在查处过程中,有权对侵权产品进行查封、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相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由此获取的文件、笔录和实物都将成为法庭审理的重要、有力证据。

(4)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材料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于由国家有关机关保存、或者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因客观原因,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5)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是我国法定的侦查案件的机关,拥有强大的侦查力量、先进的技术设备、丰富的侦查经验及较强的侦查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商业秘密权利人发现侵害事实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满足侦查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并且采用专门的侦查手段调查取证。

1、商业秘密侵权是否可主张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是公民、法人的人身性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救济手段,在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一般不予适用,除非权利人因为侵权行为遭受了商誉的损失和影响。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一般不适用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形式”。

本案中,法院认为,由于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主要是原告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故对于原告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由于原、被告均为上海的箱包企业,原告在箱包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原、被告的产品均在海外市场有销售,被告的侵权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在《解放日报》、《CHINADAILY》上刊登启事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损害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案中,由于原告未能证明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或被告某某公司的获利,故本案应适用法定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原告在上海箱包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侵权情节较为恶劣、侵权时间较长、侵权数量较大、被告广交会资料中的价格以及箱包产品的利润率、箱包设计稿的商业价值、原、被告的经营规模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酌定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元,合理费用人民币101,020元。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8篇

申 请 人:XX

申请事项:请求对当事人的伤情重新鉴定。

理由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系《XXXX.XX.XX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件已移交贵院审查起诉,现对XX市XX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提交的由XX市XX区公安局XX派出所告之的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请求重新鉴定。理由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六条“勘验、检查伤害案件现场,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绘制现场图,对现场情况和被伤害人的伤情进行照相,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卷宗。”第二十二条“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的要求,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应当包括??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头部伤是否具有真实性,并且《鉴定意见通知书》至今也从未从达申请人,头部轻伤是申请人所为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无关联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特向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申请重新鉴定。

此 致

XX市XX区检察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

日 期:XXXX-XX-XX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9篇

乙方:

为了乙方技能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资格与水平,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培训协议:

1、甲方派乙方参加 培训,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培训所得资料及证书在乙方服务期内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甲方服务满三年后,培训证书归乙方所有。

2、培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地点: 。

3、由于本次培训是甲方提供的机会和费用,根据培训制度的相关规定,乙方同意培训结束后为甲方有偿服务2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薪酬的计算办法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受训回来,以培训费用的30%作为信誉保证金,从乙方的工资中逐月扣除,从参加培训月份起,每月扣除最高额不超过乙方工资等级的15%,扣满为止。

4、乙方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并按期返回公司。乙方应认真参加培训,若因个人原因缺课达授课时间的25%以上者,培训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于培训完毕后一周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心得报告,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安排下就培训内容对他人进行培训。培训不合格及不服从培训他人安排者,培训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受训后,甲方在用人制度和待遇方面,应提供给乙方更多的机会,以便乙方更好的发挥技能。

7、乙方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算,发生差旅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如培训公司统一安排食宿,则不发放出差补贴。

8、乙方在服务期内辞职,或因绩效考核排名为C类被甲方辞退,须向甲方赔偿本次培训的一切费用,其中第一年内离职的,按培训费用的.100%赔偿,第二年离职的,按培训费用的70%赔偿;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用的10%) 元。

5、培训期工资:

10、乙方服务期满时,甲方免除乙方的培训费用,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11、乙方在协议服务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离职,且没有按第8条之规定缴交赔偿费用,甲方将以本协议为凭证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0篇

为了配合我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让全区广大参保职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卡带来的方便和高效,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民办实事的目标落到实处,我单位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签订领取和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工作责任书:(单位)委派 同志,携带单位的书面证明和委派人员的有效证件,在 年 月 日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单位已经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未领卡的参保职工统一领取社会保障卡,共计 张。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本单位保证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10个工作日内,将社会保障卡即时、完整的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

2、组织本单位的参保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3、妥善保管好离职人员的社保卡,并及时发放给本人;对因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社保卡损坏、丢失等问题,给职工造成损失的,由本单位承担。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人:

年月日

注:请带A4大小单位责任书、介绍信、领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科技大厦510房间领取。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1篇

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配置辅助器具、享受生活护理费、延长停工留薪期、享受伤残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经程序,因此产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伤残鉴定办理程序

伤残鉴定以工伤认定为前提。职工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办理程序如下:

二、审查受理。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首先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鉴定的条件。申请人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提交资料完整的,且在申请时效内的,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受伤部位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的,即开具介绍信和发出《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交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鉴定,医疗机构视申请人残情,指定2名以上医疗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并在鉴定表签名确认,交医务科长签名确认并盖章后,申请人将鉴定表送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视为受理。

三、组织鉴定。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评残日期和评残地点后,电话通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和申请人按时参加评残,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评残标准,对申请人作出书面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四、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会及时电话通知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并开出劳动能力鉴定费缴费通知单给申请人到附近银行缴费,申请人持银行盖章生效的缴费凭证交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方可领取鉴定结论。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2篇

伤残鉴定机构

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同地区之间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评残级别上相差很大,在相同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评残程序及标准也不一致。一般情况而言,当事人只能在受伤地或住院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因此,当事人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要十分谨慎。

1.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

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合法有效,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因此,应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精神病鉴定须选择到有鉴定精神病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这样的鉴定结论才合法、精准可靠。

据06月01日的《华夏时报》报道:5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亢伟志被农用车撞伤赔偿案。原告亢伟志向被告李建合索要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15万余元赔偿。在答辩阶段,被告代理人向法庭提出抗辩理由称,原告索要赔偿最重要的依据,是北京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所做的伤残评定书,但据她调查,该鉴定中心没有鉴定资质,因此该伤残评定书是无效的`。其法律依据是,2月28日,第十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自月1日起施行。《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庭审最后,法官表示,根据被告的答辩,以及法院的调查,发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不具备鉴定资质,因此认为原告提供的法医鉴定中心的伤残鉴定无效,法院不予采信。上述案例提醒我们,如果你打算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会指定自己部门内部设立的鉴定中心来做鉴定,而这种做法的后果往往可能导致伤残评定书无效,所以,我们建议,受害者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选择合法有效的鉴定机构。

2.选择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

如果选定一家鉴定机构,虽然做出的鉴定级别很高,但是并不权威,需要重新鉴定,那是得不偿失,因此选择鉴定机构一定要选择那种信誉卓著、办事公正,其所做的司法鉴定很少甚至基本不会被推翻的司法鉴定机构。

当事人做鉴定时,一般选择有关交-警部门推荐的或很少被保险公司提起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我们不主张当事人到非交-警部门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鉴定,除非这家鉴定机构是大学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公立医院的司法鉴定机构。

3. 不要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

每一地区,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都不止一家。一般情况下各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 “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不一致,有的鉴定机构的就高不就低,有的就低不就高。所以,不要盲目的自己去选择鉴定单位,最好是听取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意见,因为,律师对各鉴定机构情况比较了解,否则,吃亏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要知道,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里面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差距是很大的;同样的伤情,不同的评级,赔偿金额也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4.选择在当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

有的鉴定机构在当地没有办事机构,选择这种鉴定机构做鉴定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要补充或重新鉴定时不及时;二是需要解释或出庭作证时不方便。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3篇

本人,身份证号,系**有限公司正式员工,于*年*月*日受单位委托到商标局领取第号商标注册证。

特此声明。

领取人签字

单位盖章

x年xx月xx日

拓展知识:

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4篇

**医院:

兹介绍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前往贵单位做工伤鉴定,并开具诊断证明,请贵单位予以接洽,

***公司

20xx年x月x日

相关阅读:

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5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负责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____日____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__________________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____________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6篇

陕西伤残鉴定

内容摘要: 陕西司法鉴定机构关于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规定,西安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损伤程度评定”的收费标准为7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

陕西司法鉴定机构关于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否则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个人司法鉴定应委托律师进行。

西安损伤程度评定收费标准. 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损伤程度评定”的收费标准为7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

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_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公布 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

第四章 司法鉴定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其他类鉴定。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指依法经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或者备案,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司法鉴定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第五条 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领导和协调,推进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鼓励、扶持司法鉴定公益事业发展。

第六条 省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省司法鉴定工作,统筹规划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备案、名册编制和公告,以及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管理体制。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实现司法鉴定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共享,保证司法鉴定适应诉讼活动的需要。

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有关国家机关相互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监管措施和淘汰机制,为诉讼需要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服务,保证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鉴定技术操作规范。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持、配合做好司法鉴定工作。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7篇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

导读:本文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一

兹有本律师事务所 同志等 人前往你单位联系 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二

根据《_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三

立律介( )第 号 :

根据《_律师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特指派本所 律师。

请予支持!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年 月日止)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四

(xxxx )介字第 号 ___________:

根据_律师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特指派本所律师前往贵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请提供一切方便,予以配合为荷。

(有效期______天)

年 月 日

律师调查取证介绍信五___________:

根据_律师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特指派本所律师前往贵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请提供一切方便,予以配合为荷。

(有效期______天)

年 月 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8篇

济南社保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社保卡专管员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单位办理社会保障卡领取事宜,请贵单位协助办理为盼。

单位编号: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领取数量: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xx年xx月xx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19篇

职工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鉴定结论。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鉴定结论。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0篇

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伤残赔偿: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伤残赔偿: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551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551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551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58162元。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1篇

伤残鉴定费用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元/例 (未包含医疗机构检查(测)费用)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2篇

工伤伤残鉴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自工伤确定之日起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如你所描述的情况,至少可以被评为十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列》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鉴定程序: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3篇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_________),前往贵单位办理社保卡领取事宜,请贵单位协助办理为盼。

单位编号: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介绍信【四】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420923*282

)前往贵单位办理社会保障卡领取事宜,请贵单位协助办理为盼。 单位编号:

00100   单位名称:济南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31-8895 此致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 5 月  16  日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4篇

伤残鉴定如何赔偿

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交通事故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伤残。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律师提示: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状况有快有慢,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定。

通事故鉴定材料的确定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结论书。

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诉诸法律,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而不是无所事事、盲目乐观。

有关司法鉴定知识的阐述,请参阅笔者写的《律师应掌握点司法鉴定知识》和《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在司法鉴定》等文章。

法医中心的确定在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2月28日第十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年10月1日实施的《_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厘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个别交-警部门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法律知识的欠缺,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判例已被媒体曝光,并饱受质疑。

6月1日,华夏时报发表的《北京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涉嫌违法做鉴定谋利》一文,值得深思和警醒。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律师提示: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代理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代理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龋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5篇

伤残鉴定 机构

鉴定项目:

1、损伤疾病关系鉴定

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2、医疗费审查

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审查 , 医疗费是伤者受到侵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中所需的费用。

3、伤残辅助用具费评定

指受害人用于购买补偿丧失了的器官功能的伤残用具的费用,如假肢、轮椅等,也称为补偿功能器具费。

4、营养费评定

指伤者需要增加额外营养品对身体补充所支出的费用。

5、误工期限评定

人体伤后经治疗达到临床医学治愈体征所需时间评定 , 关系到误工时间长短问题。

6、护理人员、期限评定

伤、病致残者在诊疗期间及诊疗后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的人员数量及时间评定。

7、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8、续期医疗费鉴定

根据伤者实际情况,结合医生意见及参考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医疗收费标准做出科学的结论。

9、整形美容费评定

损伤后所必需的运用手术、医疗器械、药物以及其他医学技术方法对所受损的容貌或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费用。

10、器官移植费评定

是指将某一个体的器官(部分、一个或几个)用手术的方法移植到其自体体内或另一个体的某一部位所需要的费用

一、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律师提示: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二、鉴定材料的确定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_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一些交通大队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还是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案例时有发生。

律师提示: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龋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6篇

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机关事务局没有为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购买相关保险的做法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你工作期间被砍伤应认定为工伤,机关事务局应给予你工伤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你应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则你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4、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7篇

兹有***作为我单位(**单位)人事社保负责代办人**到贵处领取医保卡,请予以接洽为谢!

某单位

二XX年十月二十九日

注意事项:

医保卡丢失或被盗时,持卡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书面挂失和磁卡补办手续,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小时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本人承担。挂失手续办妥后,医保中心即刻封存个人帐户,并返给挂失人医保卡挂失回执单,医保卡损失或磁卡失效的,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原卡和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申请更换新卡,同时交回原卡。因损坏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换卡,参保人应缴纳制卡费。

[领取医保卡单位介绍信格式]

领取鉴定结果介绍信 第28篇

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盛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假肢等辅助器具?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三)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四)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二)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三)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