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会计实训;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旨在培养符合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作为中职学校的传统专业——会计专业的教学,在新形势下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培养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技能型的会计人才,是中职会计教育急需探讨和解决的难题。下面笔者就如何加强中职会计实训教学,充分认识加强会计实训教学的必要性,传统中职会计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会计实训的必要性

1.符合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培养符合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目标。中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是指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本专业社会实践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群体。与对知识型、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不同,对中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要求是“既有必须、够用、管用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基本的专业实践技能”,特别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要求。会计实训教学的目的正是提高财会专业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能够检验教学成果。

检验教学成果,即通过综合分析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差距,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为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提供实践依据。因此,在学生实训的过程中寻找理论教学的薄弱环节,把握理论要求与实践要求的差距,有助于教师在今后的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有的放矢地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3.提高学生的就业综合竞争力。

中职教育事业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业务素质以及今后的就业综合竞争力。保证教学质量是学校管理的核心任务,也是提高学生就业综合竞争力的基本要求。学生的会计实务工作能力是教学质量的体现,会计实训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际账务处理能力,增强学生的毕业竞争力,实现全面就业,争取社会的高度评价,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传统中职会计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培养目标和定位不准确。

中职学校会计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实务的应用型初、中级会计人才。中职学校会计实训教学的定位,应该是强化学生动手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企业一般业务会计操作技能。而在传统的会计教育模式下,一些中职学校的会计教学,没有突出这个特点,过份依赖课本向学生灌输基本理论,忽视了实训教学。由于定位不准确,不适应会计的发展形势,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很多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能尽快进入角色,遇到实际问题,往往束手无策。

2.实训师资力量不够。“双师型”教师匮乏。

大多数中职学校缺少专门的会计实践指导教师。目前中职学校的会计教师一般都是高校财会专业毕业后直接到学校参加工作,缺少相应的专业实践经验。由于双师型教师缺乏,会计专业教师越来越难以专业化,另外大多数中职学校未能把会计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制度化,使他们的专业知识难以及时更新。目前会计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都具备的“双师型”教师为数不多。

3.会计实训内容单一,实训课时偏少。达不到实训效果。

职业教育强调实训课的重要性,但在实际上仍以理论传授为中心,并没有把实训教学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会计实训课大多数也只停留在手工实训。如手工模拟实训是基础,在传统会计教育中起到给予学生感性认识的重要作用,但在会计电算化进一步普及的今天,如果教学只停留在手工实训上,难以达到理想的实训效果。

4.缺乏合理的评价考核办法。

会计实训教学与专业理论课教学一样,有着本身的规律和特征,对学生成绩评价也应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考核办法。这要求在中职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然而,大多数中职学校的实训教学起步较晚,存在很多评价标准上的空白和考核办法上的不完整,甚至有时会完全取决于实训教师的主观判断,有较强的随意性,这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了会计实训的教学效果。

三、推进会计实训教学的'改进措施

1.正确认识、合理定位。

会计实训作为会计教学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把它当作中职学校形成特色、提高质量、重树品牌的重要手段来抓,把培养合格的实用型人才作为中职学校会计教育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根据其人才培养目标,遵循中职人才培养规律,重视实践,突出实用,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形成特色,满足社会需要以及学生自身就业的需要。

2.加强会计实训教师队伍的建设,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

首先,中职学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培养实训师资队伍:引进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专、兼职优秀会计人才;鼓励教师进修或脱产学习,补充实践知识的不足;紧密联系企业,选送会计教师到企业兼职或任职,使教师能及时了解企业会计的工作实际,弥补自身不足;强化会计教师的终身学习思想,把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聘请职业会计师来校任课或举办讲座,或者对教师进行培训等,这样既可以优化师资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还可以对在校专职教师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其次,中职学校应配置专门的会计实训教师,并采取措施创造条件让他们经常到第一线去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以强化其会计工作的实战能力;或聘请经验丰富的会计师来担任学校的实践教学工作。

3.形成较完整的会计实训教材体系。

会计实训教材的选定,对于提高会计实训教学质量至关重要:一是在选用和编写会计实训教材时要根据中职财经类会计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使选定和编写的会计实训教材适时实用、内容新颖,二是教材要形成体系,各实训教材之间相互联系,各有侧重;三是注重实训教材中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结合,实训教材中不仅要训练会计核算方法,同时也要编写一些有问题的凭证,让学生识别、审核。

4.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训考核办法。

为使会计实训教学收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加强对会计实训教学质量的评价考核,对学生实训成绩和教师工作质量严格考核,做出客观的评价。会计实训教学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进行的,为全面公正地评价其效果,必须从学生的学、教师的教两方面双向考核,即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学生对教师进行评议。在整个实训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考核要求是:(1)实训态度端正;(2)掌握实训方法;(3)掌握基本操作技能;(4)具有一定分析及处理问题和研究创新能力。在实训教学中,学生对教师的考核要求是:(1)教学态度好;(2)具有指导学生实训的能力;(3)能够执行实训计划;(4)教学效果良好;(5)实训环境与设备管理良好。

总之,在新形势下,教师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理念教学,围绕就业教学,加强实践环节,在会计实训教学中要不断的摸索与探讨。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2篇

共享单车利弊论文

共享单车利弊论文

小黄车、小橙车、小蓝车……短短几个月,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共享单车以其低价、便捷、简单的使用优势,迅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管理、停放、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不少难题。

以杭州为例,这座有着全国最发达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城市已迎来ofo、骑呗、哈罗、小鸣等企业,投放总量近15万辆。除骑呗外,其他企业无不将投放加码作为选择。小鸣单车市场总监张恒公开表示,其在杭投放量每天以几百辆速度增加。

放眼全国,今年投放量“井喷”也是大概率事件。曾有估算,仅摩拜和ofo两家企业,投放总量极有可能接近万辆。这场竞争不免让许多人心生疑问,“我们究竟需要多少共享单车?”

有行业人士透露,业内对于市场容量有一个粗略算法,即每20到30人就需要一辆共享单车。吕城江说:“中国大概到3000万辆车的量就足够了。现在只算摩拜和ofo的日产量,加上前面已投的百万辆,差不多再过半年市场就要饱和。”

该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外界对其可能造成的资源浪费的关注。对此有人乐观,有人担忧。

当一座城市猛然冒出10余万辆共享单车,的确考验着这座城市的承载能力。它们的出现被称为城市里的一面镜子,既照出了骑车人的个人素养、文明程度,照出了各家单车公司技术上的漏洞、管理上的缺陷,还照出了一座城市各个管理部门对于公共资源的协调能力,既要保证机动车有位可停,又要保证非机动车有路可走,协调起来的确考验着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共享单车的利与弊议论文共享单车的利与弊议论文。

广东消委会认为,虽然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因绿色环保、高效便捷、低价健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规规制不足、经营者应尽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自律不够、市政配套缺失、社会各界共享意识不强等“五大症结问题”,形成行业发展的阻力。特别在经营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情况和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对于管理,共享单车企业也表达了其期望。“为新生事物一定是让它发展起来,才能看到它是不是是真的对社会有益。我们也希望跟政府去沟通,大家一起协商起来。我们企业会做好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希望政府能够鼓励支持。”云骑天下CEO唐杰说。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3篇

古时,人们曾幻想“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天下食天下人同食”的理想社会,随着科技这一能源的不断注入,社会这架火箭飞速的前进,出现了“共享单车”这一短途代步的神器,但有人给予保护,有人却破坏或据为己有。我认为“共享单车”应予以保护与重视。

_共享单车_难道只是为了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吗?我想,这并不是,它更能代表我们的社会在飞速发展,人们的素质高低。商家投资,政府支持。这一程度反应出对其人类的信任。但种种问题却不得不让人痛心,究其原因,不得不对国人的素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中国的环境大体上算不上好,甚至一些城市冬季整日与雾霾相伴。而_共享单车_的出现为人们的环保出行提供了工具,这不得不令人欣喜,但乱放私自加锁这并不是正确的使用方式吧,之所以共享,是让我们在享受便捷同时也保护环境。偶像对待_共享单车_应该做到其名义,予以保护。

一部分人认为_共享单车_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破坏,不免行为过于不理性,_共享单车_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挤走了私家车,占去了其利益。但我想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面前。保护国家这个利益至少比单纯图个一二百而污染环境重要得多。我想,若污染环境后,并不是几个一二百就能治理好的。_共享单车_或许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但就其环保,应予以保护。

_共享单车_并不单单是_享_,他需要每个人爱护,有人用完将他擦得锃亮,有人为它加筐使用起来方便。这大抵 便是_共享单车_的真正含义吧,在享受的同时,请别了爱护。

古人曾幻想的大同社会,或许随着社会发展,一一实现,我们或许还没有能力做到共享所有,但是能做的便是在你享受的同时,拾一丝爱心给予保护,_共享单车_是一个共享社会的标志,是新时代的创新之举。我想,假若_共享单车_这一小事都做不好,何谈理想的社会。所以,别让_共享单车_只变成享,它并不是自己的,而是这个时代在进步留给我们所有人的好处。

让“共享单车”变成真正的“共享”。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4篇

共享单车盈利模式论文

摘 要:随着PC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的进化,共享经济也由时代过渡到时代。一方面,共享经济强调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促进了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的改变;另一方面,共享经济降低新产品的生产量的同时减少了对原材料的消耗,从根本上缓解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生态圈。共享单车便是在共享经济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因此本文旨在对共享经济背景下共享单车的可持续性盈利模式、路径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探讨,以探寻其符合市场规律和现行制度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共享经济 摩拜单车 ofo单车 可盈利模式

一、前言

为了完美的解决从地铁站到公司、从公交站到家的“最后一公里”路程,摩拜单车应运而生。为了方便各大高校师生在广阔的校园内的行程,ofo单车也开始风靡于各个高校之内。继9月26日ofo单车宣布获得滴滴数千万美元的战略投资,双方将在共享单车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后,摩拜单车也于201月完成D轮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不断发展演进,逐步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因此,本文旨在对共享经济背景下共享单车的可持续性盈利模式、路径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探讨,以探寻其符合市场规律和现行制度的发展模式,促进今后共享经济在各领域的深入发展。

二、共享单车盈利模式分析理论基础

1.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的定义目前还未有定论,但就其内涵而言,有学者认为共享经济要包含三个要素:首先,要具备有利用价值的闲置资源。也就是说这些闲置资源可以经由网络平台技术整合为可利用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形成比闲置更有效的价值增值。其次,共享网络平台的出现。共享平台是共享经济的核心,相当于一个分拣器,对杂乱无章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归类,从而使其有条理的得以分销和推广。最后,共享经济要有众多的参与者。每位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的进行消费,从而借助共享经济实现了对产品或服务个性化和定制化的需求。共享单车特别是ofo单车便是对共享经济的一种具象化,它通过对部分自行车回收后重新刷漆配置等打上ofo的标签便是对闲置资源的一种有效利用,再通过其共享平台使广大的消费者无需拥有自行车便可随时随地利用共享单车方便自己的行程。

2.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

随着移动支付的高速发展,其便捷性和安全性得以很好的保障,而人们也越来越乐意接受这种不需要携带现金与卡来完成的消费活动,从而使得非实体货币的流通成为普遍现象。而就共享单车而言,其交易的进行便是完全建立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终端获得广泛认可的基础上的。因此,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成为共享单车实现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

三、共享单车可持续性盈利模式及路径分析与探讨

到目前为止,尽管共享单车企业都极度被看好,获得了不少融资。然而就目前共享单车的运营模式来看,租金仍作为共享单车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其成本的产生却是多方位的。例如摩拜单车在使用前需要支付299元的押金,然而其骑行的价格仅为1元/小时。Ofo单车也是在使用前向使用账户内充值,在骑行后按里程和时间响应自动扣减支付。但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除去高额的单车生产成本,其管理和运营都还需付出相当的成本才可以保证单车的正常使用与单车企业的正常运行。

据调查显示,摩拜单车的折损率达到10%,而ofo单车的折损率则高达20%-30%,这都成为摩拜单车和ofo单车最难解决的问题。摩拜单车为解决其折损问题,不断提高其单车的科技含量从而导致其生产成本,使得单车逐渐由轻资产转变为重资产,反而加长了盈利周期,却降低了用户体验,导致摩拜单车稍微偏离了原本共享经济的轨道。而ofo虽然资产较轻,但是其却需要付出高昂的运营成本,且其科技含量不足,便利性相对较低,折损率却不断攀升。因此正如摩拜单车CEO王晓峰所说的那样,他们之所以还在不停地找投资者,就是因为还未找到足够清晰的盈利模式,因此希望投资者能够与之共同探求符合市场规律和现行制度的可持续性的盈利模式。也即是说,到目前为止,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仍处于探索之中。因此我们在下文中关于共享单车未来的发展方向给出几点建h。

四、共享单车未来发展方向

1.构建优质网络平台,形成群聚效应

共享经济作为近年兴起的新型企业模式,根据其自身特点,主要通过P2P网络平台来实现供给方与需求方对于商品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的实时匹配。因此优质的网络平台是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核心。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人们重拾了对社会群体的信心,社会化网络打造了一个开放的、互联的、自由的及多方参与的'新社会。共享单车不应仅局限于对交通工具的使用,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形成群聚效应,可以成为人们交流心得、交流体验的新平台,可以成为将不同需求不同志向的人相互联结的连接器。同时,共享单车还可以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打造出一条绿色环保的城市生活生产线。

2.加强治愈“城市病”宣传,构建绿色出行共识

近些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出租车的供不应求,私家车的数量与规模急剧增加,导致城市交通异常拥堵,人们出行便捷程度相应降低。此外,由于私家车数量的激增,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不可小觑的影响,各地政府纷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将其视为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各地政府对共享单车这种符合其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还地球一篇蓝天净土的理念的创业行为表示支持与欢迎。共享单车恰可以借此机遇,以环保的名义加强其对治愈“城市病”理念的宣传,将绿色出行意识牢牢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在人们心中达成绿色出行的共识。让人们从内心接受共享单车,认为共享单车的作用不仅为其“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便利性,还在客观上达到了健身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变为地球的绿色公益事业贡献了一份力量。共享单车的侧重点不仅仅应该放在交通工具和方便“最后一公里”上,而是帮助人们构建一种绿色的生活方式。   3.结合实时大数据实现便利生活动态匹配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演进,大数据已经开始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共享单车企业应该抓住这一机遇,尽可能的将大数据应用于共享单车的消费之中。比如,通过GPS定位系统可以得知共享单车使用者此时所处的位置,再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单车使用者进行分析形成符合其个性化需求的备用选项,从而在单车使用者有所需求时,帮助其实现便利生活的实时动态匹配。此外还可在单车内可配备语音及导航装置,在未来技术可实现的前提下,还可配备电台耳机等装置,使得共享单车不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而是集娱乐、休闲、健身、互动、绿色与一体的健康的生活方式。

4.构建信用体系,多方完善征信体系对接

尽管摩拜单车已经根据其自身需求设置了一套用户信用规则,即每位用户注册后享有100分的信用积分,文明用车一次其信用值便会增加一分,而出现将车停进小区,私自加锁,忘锁车导致单车丢失等违规使用单车行为时,便会对其进行20分的扣减,当低于80分时,便会进行惩罚性收费,当100分扣减完毕时,该用户的实名认证账户便会冻结。然而这却是远远不够的,尽管企业的信用规则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遏制,对文明行为形成一定程度的激励。然而信用体系的构建才是解决信用问题的根本之道。这就需要国家政府的支持,建立起一个积极高效的信用模型,通过将银行、网商等多方位的信用系统进行对接,形成完善的征信体系,从而为评判一个人的社会信用输出新的参数。完善的征信体系将会更有利的约束国民的行为,不断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这也是共享单车企业降低折损率,实现良性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

五、结论

尽管共享单车到目前为止还未探寻出适合其的健康的可持续性的盈利模式,但是其倡导的绿色出行和方便“最后一公里”的理念便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共享单车获得可持续性盈利,不仅是商业问题,更是心理学问题、社会学问题。因此需要从整体上把握共享单车可持续性盈利的问题,就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去探索。特别值得提出的一点依然是不要仅仅把共享单车当做是交通工具的一种补充,而是要将其看作一种社会共识、形成一种绿色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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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5篇

摘要:共享单车使用价格低、支付方式新颖、用户反馈良好,一经推出就赢得广大消费者,卷起自行车骑行的热潮。当前,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摆放在各大城市路边,共享单车已是四处可见,由此带来单车乱停乱放、单车遭“肆意破坏”,共享单车成“马路杀手”、“共享”单车变“私享”单车等乱象。文章从共享单车的准公共产品的属性为出发点,从法经学的视角可解释共享单车乱象的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法经济学分析;准公共产品;公地悲剧;搭便车

一、问题的提出

共享单车是一种自行车分期租赁模式,企业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区域提供自行车共享服务。2016年年底以后,既方便又实惠,拥有良好的用户体验的共享单车征服了众多消费者,在国内掀起了以骑自行车为乐趣的潮流。城市大街小巷,一夜之间,排放着各种颜色的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呈现“泛滥”的势头。由于自行车企业的经营和维护不足,自行车管理混乱,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一是自行车的用户“骑得开心,停得随意”的问题突出。共享单车或扎堆或零星在道路被放置。其次,破坏自行车现象严重,产生众多不文明现象。由于使用扫码骑车方式,所以车上刻着二维代码,但现在的自行车二维码的破坏现象非常严重。部分有车牌的`共享自行车的车牌被拆掉,车牌变成了“白板”。零部件被拆解的数不胜数。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占有欲甚至纯粹是为了破坏,不仅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对共享经济发展造成阻碍。三是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交通混乱。部分共享单车使用者,无视红灯,随心所欲地过马路,逆行。在很多情况下,父母把孩子放在横杆或车前的篮子上。共享单车属于自行车,骑行者在用车的期间在机动车道横行、无视红灯,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第四,“共享”单车成为“专车”。自行车的锁被破坏了,被个人安装的锁锁着。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破坏共享单车是违法行为。

二、共享自行车的定义和性质

(一)准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产品意味着每个消费该产品的人不会导致其他人减少该产品的消费;相应的,私人产品是消费者不能再消费的产品。事实上,现实世界中有很多准公共产品。所谓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产品特征同时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产品的属性。与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公共产品不同,准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非竞争性和非专有性的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范围很广。它的一些属性已经改变了纯粹的公共产品。一类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费仅限于一定的地理区域,利益有限,如地方公共物品(不一定是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共享的,由一个人使用不能排除他人的使用。但是,消费者可能会为了个人利益而竞争。由于公共性质,使用物品时可能出现“过度占有”和“过度使用”的问题。另一类准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因为“高峰”消费的存在,往往要停过付费,才能消费。

(二)共享自行车的性质

通过公共产品概念的引入,我们将明确共享自行车的性质。首先,共享自行车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即共享自行车公司拥有自己的自行车的所有权。另外,共享单车的设计是不能载人,这意味着当一个人租一辆自行车时,其他人不能同时使用这辆自行车。因此,共享自行车是非常独特的———不像纯粹的公共产品。其次,共享自行车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支付平台使用,方便实惠。同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我们要求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便利的自行车出行,一定数量的自行车的消费者不会相互冲突。因此,共享自行车不像专有产品,不具有完全的竞争性。综上所述,共享自行车既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人产品。这是两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然而,与传统的准公共产品相比,共享自行车是独一无二的。其特点如下:产权清晰。这是与其他准公共产品不同的共享自行车最明显的特征。准公共产品就是中间产品一种:产权可以部分清晰;准公共产品由于排他性是产权的本质特征,使得效益或损害的结果可以内在化,外化可以内在化,所以其本质属性是“部分产权”而不是“完全产权”。有了适当的产权制度,几乎可以使用产品可以有效地排他性。社会福利性。公益的目标是把纯公共产品变成准公共产品的决定性因素。与其他公共交通领域的出租车、出租自行车,甚至是网约车相比。共享自行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公益性。共享自行车的公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共用自行车弥补了公共交通的不便,解决了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共享单车使用价格相对较低,以满足公众的出行需求,公益是显而易见的。完全市场驱动性。由于所有共享自行车都是由共享自行车公司投放市场的,自行车企业之间存在竞争,缺乏政府干预,导致对自行车共享供给需求缺乏整体调控。这种情况的后果之一是消费者的对自行车质量和数量需求不平等。一方面,消费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消费需求低于公共产品供给,这意味着准公共产品的目标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也是过度消费,也就是说一些消费者过度占有公共产品,造成消费者过度拥挤,争夺甚至暴力占用的问题,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三、共享单车乱象法律经济学解读

(一)共享经济性质而引起的问题

1、“公地悲剧”现象的重演可以随时随地停放的特点导致了共享单车位置的不平等,如地铁入口处的自行车共享和公交车站停车较多,而其他地方的共享单车寥寥无几。随着用户的使用需求和频度增加,用户在需要使用共享单车而去寻找共享单车更加相对困难,花费的时间变长,忍受更加拥挤的人行通道,以上种种增加了用户的额外成本。因此,为了方便和便利,人们减少自身在需要使用而寻找单车的时间成本,避免他人骑自行车,就并作出将单车自己控制之下的选择,认为的赋予单车排他性。其中表现为选择破坏单车上的二维码和编号,拆卸座椅、加上私人锁等,他们动机是让车辆处于自己的支配下,限制他人的使用。

2、“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在共享自行车的使用过程中,搭便车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虽然共享自行车的特点是属性产权明晰,作为准公共物品,它的性质决定了它们缺乏强大的排他性。共享单车在设计制造的过程中就意图使用者只需扫描自行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方便省力,节约成本或自行技术限制,自动或手动打开密码锁就可以骑车了,这个办法可以让很多人利用,已经通过非法手段,损坏共享单车锁,实现了无障碍使用,甚至私有的现象。

(二)共享单车外部无监管引发的问题

1、政府职能监管缺失共享单车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纳入公法的调整范围,即需要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干预其行为,予以规范和调控,以免造成“市场失灵”。实际情况是政府对自行车乱象现象没有做出回应,应该履行的监督职责不存在。数以万计的共享自行车已投放在城市。事实上,在城市道路上,原本禁止停放的地区目前已经被很多共享单车占据位置。从合法行政的角度看,政府需要两个方面作出选择:一是严格执法,清除停放在禁区内的共享单车,给予自行车使用者或共享单车公司行政处罚;二是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重新规划更多空间容纳的共享单车。然而,许多地方政府无法及时面对新事物,无法自行解决共享单车乱象问题。由于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属于共享单车公司,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每位用户必须以实名注册,并同意与共享单车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协议。分析其中法律关系,使用者和经营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这是由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用户不遵守服务协议和违法使用共享单车是普遍的,共享单车经营公司可以基于服务协议和法律要求使用者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违约、违规频繁,面对普遍存在的违约方,共享单车经营公司人员不足,追究违约方责任显得无能为力。这反过来又促成了人们随意破坏自行车。

2、违法成本太低逐利是人类的本能。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以利益为动力的,而做任何事情都会有成本,一个是自然成本,比如花时间和精力,另一个是法律成本,也就是依法惩治违法行为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法律成本有三个方面,分别是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和守法成本。违法成本是指由法律制裁和社会保障费用组成的不遵守法律的成本。面对法律,大多数人的逻辑是:当守法获得的利益不高于违法的代价时,遵守法律是对的,人们倾向于选择遵守法律;当守法获得利益大于非法经济成本时,遵守法律是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此时法律难以被尊重,行为人倾向于铤而走险。首先,从应受惩罚的程度来看,公共权力的介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严厉的处罚,客观上增加了违法成本;但同时又有大量的轻微犯罪行为,共享单车公司和公共权力不能有效地监督处罚。毫无疑问,放任自流的罪犯比惩罚严重违法者的后果还要严重。其次,从违法活动的被发现的可能性看,共享单车公司受限于技术和人力,不可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共享单车被破坏。但是,仅仅依靠公共秩序管理部门,时间和经济成本将显著增加。现实中,违法现象多是媒体曝光才引起重视。通过与许多违法现象相比,此类违法行为被揭发的概率还处于低水平,间接增加了不法分子的机会。第三,从社会制裁的效果看,主要是通过舆论的道德谴责实现。当前,这方面做得很理想,因为自行车的共享和共同性普遍被公众所接受。广大市民已经接受了像保护公共财产一样关心共享自行车的想法。也有很多热心的人主动对不文明的使用共享单车现象予以批判,主流传统媒体和新兴自传媒的宣传引导,激发了对共享单车使用的思考,另一方面出于某种心理,公众违法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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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6篇

综合分析【问题】

一、损人利己类型。给单车加上自己的锁,共享变私享了;重新喷漆装上儿童座,明目张胆侵占了;到地方顺手一扔,管它占不占道,方便潇洒了……还有的,据推断有同行竞争的嫌疑。共享单车一出来,开黑摩的的饭碗没了,破坏单车!

二、损人不利己型。推倒单车、骑完往车座子上插一根针,对后续骑车的人造成伤害。

【影响】

一、影响国民素质。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人的诚信和素质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及时跟上。共享单车原本是一个高度文明社会的骄傲所在,如今却成为了国民素质的“照妖镜”,其结果是令人痛心的。

二、影响社会风尚。共享单车虽不能定义为公共资源,但是对于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每个人都有义务不破坏它,所以对单车的破坏,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社会公共行为。

【对策】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企业管理责任。比如说,单车乱停放,影响交通和城市秩序。共享单车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确定乱停乱放多发的路段地区,派出专人归置车辆的有序停放。同时,看到有人归置,那些想搞破坏的人,也可以形成可见的震慑。

二、增加政府公共管理。虽然财产犯罪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刑事追诉,但也不是说加锁霸占、拆卸车座是小打小闹,可以逍遥法外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盗窃、故意损毁、强行占用公私财物早有科治之正条。用好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外,更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才能让一小撮坏人明威畏法,起到社会预防之效。

三、加大共享理念的宣传,更需要加大此方面的惩戒。在北京的关某被治安拘留14天,济南警方也依法给予寻衅滋事的违法人员李某勇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此,济南警方还专门召开了发布会,向市民公开此事。这不仅是不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的震慑,也起到了很大的宣传的作用。警方的行为值得点赞。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7篇

[摘要]

共享单车以其便捷性迅速走红。共享单车的运营以租赁合同为基础,承租人缴纳押金以担保租赁合同中的合理使用,由于“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押金缴纳方式,使得共享单车的运行模式兼有金融功能。目前,巨额押金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旦平台跑路或者经营失败,将面临大面积用户损失的事件。现有法律制度中,押金作为动产质押的条件使金钱特定化,一旦丧失特定化特征,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将面临不当得利甚至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为了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借鉴P2P平台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不失为一种双赢的选择。

[关键词]

共享单车;押金;动产抵押;银行资金存管

2016年以来,以“摩拜”“OFO”为代表的无卡槽共享单车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绿色出行理念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年底,中国共享单车注册用户规模达到1886万人,预计2017年用户数量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根据共享单车现行使用规则,消费者首先需要注浴⒔赡裳航穑取得用户身份后方可租赁使用单车。各平台对共享单车的押金标准并不统一,从99元到299元不等。其中,市场占有率为512%的OFO,其押金标准为每位用户99元;市场占有率401%的摩拜单车,其押金标准为每位299元。2017年,两家平台均宣布其用户数量超过1000万。按照上述押金标准,两家平台收取的押金已经分别高于99亿元和299亿元。部分用户在申请退还押金的过程中,遇到无法即时退还,甚至无法退还的情形,用户对押金的安全产生了质疑。卡拉单车团队创始人林斌发布的《卡拉单车试运营阶段概括》更加印证了公众的质疑并非空虚来凤,文件显示在莆田市试运营的共享单车项目暂停运营的原因是投资人不再投入后续资金,并全额收回之前的投资额,随后投资人竟然将公司账目上的部分用户押金划走。围绕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是否享有押金的自由使用权的问题,文章从共享单车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入手,通过分析押金的法律性质,试图厘清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1共享单车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分析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具有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由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将单车租赁给用户,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单车并支付约定的租金。在共享单车租赁关系中,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为单车出租人;用户享有单车使用权为单车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单车为租赁实物。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其次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与用户约定以缴纳押金的方式,担保用户的正常合理使用,如果用户使用单车时发生不当损害,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可以就押金主张优先受偿。但共享单车打破了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该种押金缴纳方式同时具有金融的功能。

我国《物权法》或者《担保法》均未明确规定“押金”为一种独立的担保方式。实践中“押金”大量应用于办卡、租房、借书等领域。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不规则质说、附解除条件说、债权质说、信托说等。笔者认为押金存在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人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具有担保性质,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就押金优先受偿,故押金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大陆法系承认金钱质押的法律地位,所指金钱质押,局限于特定化的金钱。我国物权基本立法虽未规定金钱质押,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由于金钱的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作为一般等价物,金钱如果无法特定化,将不能成为质物。金钱特定化的方式有:

(1)特户。特户是指金融机构为金钱出质开设的专属账户,因为被特定化而区别于普通账户。由于质权的生效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故可以用债权人名义开设特户。但是,该特户出质后无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均无权随意处分该特户。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出现,质权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就特户中的金钱优先受偿。

(2)封金。封金是指封存的货币。通过封存的方式将金钱特定化。

(3)保证金。保证金出质需要符合特定化的条件,按照特户管理。同理,订金、押金等能否出质,取决于其是否被特定化。

2共享单车押金自由处分的法律责任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权能。有学者认为,金钱的种类物性和流通性决定了占有金钱即享有金钱的所有权,押金占有人占有押金,其就享有了押金的所有权,只要在应返还押金时能够返还相应数额的金钱便可以。例如银行与储户的储蓄存款合同,储户将金钱存入银行委托其保管,实际上银行就享有了该笔存款的所有权,银行完全可以处分该存款,只要储户取钱时银行能够给储户相等数额的金钱即可。若银行未能返还,则为违约。笔者并不同意该观点。质权有别于债权。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但质权属于担保物权,按照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或者其他法律以外的物权,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金钱能够成为质物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特定化,质权生效后,质权人可以处置质权,但是不能处置质物。以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如果对特户或者保证金的自由处分,会使该金钱失去特定化特征,从而影响质权的最终实现。因此,在债务人未按合同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形下,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得以实现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基于上述分析,共享单车的运行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押金,但是押金必须采取特定化的方式,应该采用特户管理,押金账户与运营账户必须分别立户。此外,共享单车运行公司并不享有押金的任意处分权,不得将押金用于经营、不得转投资等,否则不仅仅丧失质权,更使得收取押金行为本身失去法律依据,也因此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21民事责任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租赁合同为主,金钱质押为从。作为主合同的租赁合同终止,必然导致从合同的效力终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质权人(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应当及时向质押人(用户)退还押金。实践中,共享单车押金的退还需用户提出申请,并非即时到账,而是需要等待2~7个工作日。由于退款手续烦琐,大多数用户基于下次使用的方便,而选择不申请退款。单车运营公司在主合同效力终止之后,仍然占有质物,已然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义务。另外,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对于押金未采取特户管理的方式,或者将押金用于投资,均会导致金钱失去特定化特征。非特定化的金钱不能成为质物,如此共享单车押金的给付目的不达,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同样面临不当得利的法定返还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_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22可能会涉及的刑事责任共享单车运行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然突破了传统的租赁合同,兼具金融功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罪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共享单车的押金不能按照金钱质押的特定化要求管理,不能成立动产质押关系。共享单车的运行公司收取的巨额押金事实上构成了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不特定多数人筹集资金,以提供单车的持续性使用为回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对象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建议

共享单车现有的运行模式很容易发展为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保证“押金”的特定化,是防范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关键。目前共享单车的押金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旦平台跑路面临的则是大面积用户损失的事件。为了防止非法集资或者平台跑路迫切需要相关机构的介入,实行有效监管。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可以借鉴P2P平台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银监会于2017年2月22日对外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要求P2P平台必须进行银行资金存管,以防范网络借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规定时间内,那些尚未进行银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会被迫退出市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存管人(商业银行)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清算和明细记录的账务体系,能够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进行明细登记,实现有效的资金管理和登记;具备完整的业务管理和交易校验功能,防止委托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能力,能够支撑对应业务量下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各类峰值操作。卡拉单车运营失败,用户押金被划走,在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制度缺失背景下,其发生绝非偶然。为了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监管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8篇

背景说明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

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

底以来,国内共享单车突然就火爆了起来,最近一张手机截屏蹿红网络。在这张截图上,24个共享单车应用的图标霸满了整个手机屏幕,真的是“一图说明共享单车的激烈竞争”。而在街头,仿佛一夜之间,共享单车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各大城市路边排满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政府对这一新鲜事物也处于善意的观察期。

现状说明

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日前发布的《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到1886万,预计,共享单车市场用户规模将继续保持大幅增长,年底将达5000万用户规模。

报告指出,中国共享单车市场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为第一阶段,由国外兴起的公共单车模式开始引进国内,由政府主导分城市管理,多为有桩单车。20—为第二阶段,专门经营单车市场的企业开始出现,但公共单车仍以有桩单车为主。20至今为第三阶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ofo为首的互联网共享单车应运而生,更加便捷的无桩单车开始取代有桩单车。

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共享单车市场中OFO和摩拜两家企业优势比较明显,其中,ofo单车投放量最多,达到80万台,市场占有率;摩拜单车60万台,市场占有率。

报告还显示,共享单车更受年轻男性欢迎。中国共享单车用户中男性占比,女性占比。用户年龄分布中,25岁—35岁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岁以下人群。使用频率中,每周使用3次—4次的用户最多。

通过一番梳理发现,除了较早入局的摩拜单车、ofo外,整个2016年至少有25个新的共享单车品牌汹涌入局,其中甚至还包括电动自行车共享品牌。

这25个品牌包括:永安行、小鸣单车、小蓝单车、智享单车、北京公共自行车、骑点、奇奇出行、CCbike、7号电单车、黑鸟单车、hellobike、酷骑单车、1步单车、由你单车、踏踏、Funbike单车、悠悠单车、骑呗、熊猫单车、云单车、优拜单车、电电Go单车、小鹿单车、小白单车、快兔出行、摩拜单车。

笔者先不阐述相关论点,烦请读者看完笔者整理的以下五个案例:

案例说明

案例一:共享单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冯先生向法院起诉称,今年1月28日21时左右,他从地铁八通线中国传媒大学站出站,通过手机扫码租用了拜克洛克公司投放运营的ofo共享单车。在骑行不到100 米处遇到下坡,结果自行车刹车突然失灵,导致他连人带车失控摔倒。

据冯先生回忆,当时其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均受伤严重,经诊断为上下唇内外及面部挫裂伤,鼻梁骨折。冯先生认为,拜克洛克公司投放的产品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应保证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运营过程中亦应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保障使用者人身安全。为此,冯先生将拜克洛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万元。

另外笔者表示,连续几天在上班路途中都遇见共享单车因车胎没气被丢弃在路中间的现象。

案例二:共享单车遭破坏层出不穷

如今在城市大热的共享单车,遭遇人为破坏的案例越来越多。近日,在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康乐涌,记者就目睹了环卫工人从涌里打捞9辆共享单车,其中有摩拜、小蓝、ofo、小鸣。这些车,跟它的其他同伴们,不知何时被人沉河。

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享单车遭遇“人为的伤害”屡见不鲜。作为一种互联网经济,共享单车有助于建设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共享单车不仅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降低了公众的出行成本。惠民、利民的共享单车,却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案例三:首起摩拜单车失窃案作出判决

1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对闵行区首起摩拜单车失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韩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法院介绍,中年男子韩某现年50多岁,他从江苏扬州农村来上海打工。经过多日观察,韩某发现自己租住房屋小区的门口,有一辆摩拜单车多日无人问津,遂于2016年9月14日夜里11点多,将该单车搬回自己的住处。

四天后,该单车所属公司员工通过装在摩拜单车上的定位装置进行精确定位,并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到了韩某家,大门紧闭,该公司员工选择报警。

到案后,韩某表示,他认为涉案单车外观大气,颜色美观,比较高大上,便动了将该单车据为己有的念头。他不知道的是涉案单车价值18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其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

案例四: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也有假?

市民吴小姐住在广州天河区龙口东路一带,“ 摩拜单车 ” 出现在广州街头后,很快成为她前往地铁口转乘的代步工具。近期,吴小姐发现自己所骑的摩拜单车有些不妥。

“车把手不是有个解锁用的二维码吗?当时我正准备扫码解锁,结果发现下面多了另一个二维码,一不小心就会扫错。” 吴小姐说,这个二维码看上去像是微信头像,下方还有一行小字 “ 免费获取开锁红包;微信扫一扫回复 88”。不过,出于对手机安全的担心,吴小姐并没有扫描这个二维码。

无独有偶,市民纪先生在北京海淀区使用摩拜单车时,发现车上多出了两个二维码,一个是微信扫一扫,一个是支付宝扫一扫。因为三个二维码紧挨在一起,起先纪先生以为是出了什么新功能,随后,纪先生分别扫描了“新”贴上的微信和支付宝二维码。“扫描之后,发现弹出收款页面,但是收款的具体金额需要扫码的人自己填”。

纪先生意识到,这是有人借着“扫码取车”功能设置的骗局,“因为摩拜单车有‘充值车费’的设置,如果使用者不小心扫到了‘新’贴上的两个二维码,很可能稀里糊涂地就被骗钱了”。

摩拜单车的相关负责人提醒,摩拜的用车费用仅通过APP支付,不会采用其他方式,“市民遇到诈骗二维码可通过APP上报故障车,同时报警,避免其他人上当受骗”。

案例五:共享单车的押金何去何从?

近日,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一些单车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规定,把这笔钱放在公众认为安全的地方。押金已形成相当规模的资金池,但企业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为啥押金充起来能秒充,退起来那么费劲?”“这公司倒了的话,押金不会也没了吧?”……随着共享单车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有关单车押金的话题愈加受到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共享单车押金已形成相当规模的资金池,而共享单车企业眼下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押金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家住上海的周女士对满屏共享单车APP如数家珍:摩拜押金299元、ofo和小蓝都是99元、优拜298元、小鸣199元……摩拜公司称,押金299元是“参考了市政公共自行车的押金标准”;ofo公司回应称,根据用户的接受范围和单车维护成本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制定了99元的押金。

各家共享单车企业掌握的押金量究竟有多大?摩拜公司称,现阶段该公司在全国超过30个城市运营,投放超过100万辆单车,便利了4亿多人次的出行,注册用户已达数千万量级。仅以1000万注册用户计算,摩拜公司掌握的'押金就接近30亿元。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注册用户准确数量难以确定,但保守估计总押金量在60亿元左右。

笔者论述

综合上述五个案例,笔者归纳了以下几个问题:

1、共享单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厂商检修力度不够;

2、共享单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运营秩序,部分报复性行动频繁出现;

3、共享单车的便利性导致部分人欲将其私有化,反映出了城市文明在局部“微循环”中的沉疴与积弊;

4、共享单车的技术性问题还有待提升,如扫码付款、密码解锁、GPS定位问题等;

5、共享单车押金的处理透明度不高,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6、共享单车的停放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干扰,乱停违停现象严重等。

当然,天下万物有利必有弊,有弊必有利,共享单车的好处自然无需赘言。

一则,方便出行,解决了短途交通的不便问题。

二则,绿色环保,健康低碳。颜色醒目的共享单车,在路权均衡的城市,简直是现代文明的一道风景。

三则,朝阳产业,创新引领。

APP加持的共享单车,在互联网+新技术的引领下,开启了产业竞发的另一片蓝海。有数据显示,到去年底,我国共享单车企业已超过20家,车辆达数百万辆,用户总数接近1900万人。眼下,来自中国的“小黄车”甚至已经漂洋过海,出现在了美国硅谷等街头。这引得英国《金融时报》等国际媒体撰文称,中国的共享单车是全球创新的典范,也是最新向外输出的成功案例。

但共享单车模式尚未成熟,笔者认为如果这样不成熟的模式铺张开去,强行塞入已趋于稳定的市场,则必然会深受严重打击——

首先,政府暂未表态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态度,共享单车的影响日益渐增,其所涉及到的企业、行业乃至产业越来越多,当其威胁到市场运作的稳定性时,政府作为“无形的手”必有所表态与行动,共享单车会不会是下一个“滴滴打车”,我们无所得知;

其次是破坏了城市中的那些小手工业者比如修车匠及电动车或自行车经销商的切身利益,共享单车的昌盛是以断绝他们的生计为前提代价;

第三,共享单车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性问题日趋严重,现已知的25家共享单车企业都期望分一杯羹,占有一定的市场,于是大量的资金开始投入市场,但最终结果是要么小资本退出这个竞争市场,要么就被更大的资本所收编,最终经济利益上的分裂会导致更强大的马太效应,与当初电商行业关于生鲜子行业的竞争类似;

第四,私有化与共享化的相对矛盾,中国城市的文明谁都不敢说它是完全成熟的,共享单车的私有化现象屡见不鲜,从共享单车沦为“独占”单车。笔者于昨天请教过张鸿雁教授关于中国古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现象的真实性,张鸿雁教授解释说道,“那只是一个理想假设,更多时候是因为没得偷”;

最后,从笔者自身作为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出发,针对于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的“互联网+”理念表示深刻的质疑——例如ofo单车采用的机械锁,实际操作与App完全分割开,更无须多言“互联网+”的概念,其他的不多做列举。

究其以上,笔者认为——

1、共享单车的核心是共享文明,只有将个人、城市、社会文明提升到一定高度,才有所谓共享单车的未来;

2、共享单车的定位是公益项目,但何为公益?是对公众有益,但更多的却是负面评价:安全隐患、个人钱财威胁、个体户逼迫停业等等,如何提高公众的满意度才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分割用户,讲求可持续性发展;

3、共享单车的营销模式亟待提升完善,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的共享单车是全球创新的典范,也是最新向外输出的成功案例,但只有在悠悠岁月中存活下来才是成功的创新模式。

最后,一言以蔽之,20共享单车将迎来大爆发,但高速扩张往往会掩盖发展的弊端,必须对产品质量、技术之于运营、监管政策走向等核心问题倍加关注。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9篇

共享单车论文范例

【摘要】随着现在社会的飞速发展,一些优秀软件的研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帮助,因此,共享经济的发展和这些软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现在,越来越多的共享模式被开发出来,这也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单车时代 共享模式 共享单车

现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网络息息相关,很多事情我们只需要在网络上简单的进行一下操作就可以完成,虽然网络为我们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由于共享单车的出现,国内市场的需求大大增加,在一些拥堵比较严重的城市,骑自行车出行或者上下班就成了人们最佳的选择。现在,社会开始大力提倡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的理念,单车不仅可以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便利,同时又能为环境保护作出极大的献。

一、ofo共享单车介绍

创始人戴威最初在创立了ofo,其业务形式主要为校园单车共享,并提出“以共享经济+智能硬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的理念。这一概念旨在:让有车的同学共享自己的单车,换取全部共享单车的使用权,让无车的同学付费使用共享单车,所有共享单车在校园内自由流动。

二、ofo共享单车发展历程

20ofo最初成立时的业务形式是做“ofo骑游”,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在坚持了半年之后,最终决定停掉骑游,并开始寻求项目转型,最后将目光聚焦在了校园单车共享。

Ofo共享单车项目从北大的辆共享单车起步,如龙卷风般迅速席卷各大高校,10月底,首次复制模式,进行五校扩张并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同月,ofo完成Pre-A轮融资,融资额900万。截止到11月,ofo已在19个省22座城的200多所高校成功运营,在过去的14个月里,ofo已经拥有了超过300万的城市及高校用户,连接单车数量多达16万辆,提供了超过4000万次出行服务。

在积累了一年多运营经验和大数据沉淀后,月17日,ofo在京召开城市战略发布会,宣布正式进入城市提供共享单车,推出新一代小黄车,并启动“城市大共享”计划。与摩拜单车不同,ofo致力于做单车的连接平台,希望用户能共享出自由的单车,解决存量市场问题,因此坚持非自主研发车辆。“城市大共享”计划的启动,意味着,ofo不但继续面向城市用户,鼓励市民共享出闲置自行车,而且也将欢迎全球的自行车品牌与生产商将自行车整车硬件和自行车服务接入ofo,为更多人提供服务,提升闲置自行车使用效率,为城市节省更多空间。此外,会上还宣布与700bike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共享单车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在之后不到两周的时间内,ofo的日订单量就超过了150万,成为继淘宝、天猫、美团、饿了么、京东、滴滴、易到、口碑后,中国第九家日订单量过百万的互联网平台。

三、ofo共享单车的影响

(一)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ofo共享单车初创于校园时,不但方便了校园师生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便捷性,而且对于校园环境而言,常年废弃成堆的旧自行车造成了学校保安处和管理处的工作困难,而ofo的出现吸收了这一存量,无疑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本质途径。但是,当ofo风靡于校园时,却急于走出校门,推向城市,在我看来,也确实是有些急功近利了。社会城市运营环境与校园模式环境是非常不同的,在校园模式刚刚开始走上正轨,发展前景看似不错的阶段,贸然开始攻占城市市场,这对于ofo来说,是一次困难的尝试。城市服务的推进使它面临着各种问题,比如,如何准确定位迅速找到小黄车,如何确保规范停车问题,如何规避一些人暴力开锁、恶意毁损车辆问题以及如何及时有效的修理毁损车辆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由于大量共享单车涌上街道而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造成了一部分市民的困扰。因此,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实现共享单车同时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ofo还面临着很多难题亟待解决。

(二)对人文的`影响

Ofo的出现倡导人们低碳生活,绿色健康出行,迎合了当今城市居民对高品质生活质量的追求,但由于中国目前处于经济上升期,在接下来几年内,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只能就局限于市区短途旅行,而汽车仍将是主要的出行交通工具。此外,ofo共享单车的出现,成为国人道德素质与社会风气的试金石,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反映出我国整体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而ofo正可以作为检验与监督国民素质的一项工具,促进提升国民素质。

四、共享单车如何与城市进行磨合

共享单车的出现无疑掀起了一场新热潮,在迅速流行起来的同时,也备受人们的喜爱,由于共享单车在管理体系方面还不是特别的成熟,这在无形之间就增添了管理难度。网约车作为共享单车中的模式之一,备受人们的青睐,各大地区纷纷出台了一些严格的管理制度,以此来进行管理。但是,即使有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一些现象还是无法避免,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这不仅给管理者增添了难题,同时还扰乱了社会秩序,为他人带来不便。另外还有一部分人认为,乱停乱放现象的出现,归根究底还是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共资源紧缺也是造成乱停乱放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因此,如何有效的分配公共资源、合理的进行管理就成了当下我们最应该关心的事情。

现在,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刻不容缓,如果继续放任不管,不及时的改变管理制度,那只会造成越来越多问题的出现。

五、结语

209月正式上线以来,一年半的时间,ofo从没停止探索的脚步,在这个颠覆的时代,它变了很多,但有一点从未改变:让大家随时随地有车骑。ofo共享单车模式,于自行车而言,可以提高其使用效率;于同学而言,可以大大提升使用的便捷性;于学校而言,废旧自行车的问题也能得到实质性改善;于社会而言,通过单车代步,可以倡导低碳健康的出行方式,尽个人力量来减少环境污染。正如Ofo创始人戴威所表示,“ofo希望用科学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调动城市闲置单车资源,推动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改善城市拥堵问题,让城市更美好!”。

参考文献:

[1]张燕.共享单车如何与城市共享共融?[N].宁波日报,.

[2]房雅楠.共享单车能成为互联网下一个风口吗?[N].中国商报,.

[3]周有强.套上“互联网+”的轮子共享单车能跑多远[N].工人日报,2016.

[4]科技大视野.关于共享单车,这是迄今为止最全的一篇[DB/OL].百度百科,2016.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0篇

1高校会计档案定义

高校会计档案作为高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活动中的产物,体现了高校财务活动情况,也体现了高校在一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包括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并且反映了高校财务核算的具体内容、核算方法、核算过程和核算结果。和其他的档案对比,高校会计档案的属性比较专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为了更好地理解高校会计档案的概念,我们需要明确下面的内容:

①高校会计档案是处理完成的财务业务凭证和财务资料,并且核算行为已经完成,财务资料已经整理完毕。并按一定的逻辑规律整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

②会计档案主要来源于外部接收获得及内部直接形成;外部接收获得主要从单位外部取得,包括发票、购销合同、收据、银行回单等。内部直接形成是指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会计资料,包括记账凭证、明细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③电子会计档案也属于会计档案的一种,只不过它的存储形式、传输途径及保存方式与普通档案不同,是以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为载体的。

2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②高校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资料保存不齐全,不完整。一些高校只注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归档与整理,而没有对文件性的财务资料、电子存储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导致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够系统、不够完整。

③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会计档案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往往在一些单位并没有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起来没有抓手,没有依据,更不能做到规范、科学的管理。

④高校会计档案的纸质资料没能有效的和电子存储会计档案进行同步。一些高校没能把储存的电子资料进行有效的归档管理,导致高校财务信息丢失。目前,高校财务电算化发展很快,有的高校没有与时俱进,财务软件升级缓慢,严重影响了财务电算化档案的有效调阅。财务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往往不受重视。

3解决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对策

①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学校领导应该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到日常上来,当作日常业务来看,视为会计业务的最后一个流程。针对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定期的培训,到兄弟单位进行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则明确地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科学管理,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安全存储保管。应该督促相关部门对会计档案管理进行内部控制,定期督察,使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高校财务管理也更完整有效。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1篇

[摘 要]共享单车伴随着共享经济兴起的浪潮在我国市场上发展火热,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既带来了许多社会效益,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对共享单车的相关研究进行整理与综述,希望对学者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产生启发。

[关键词]共享单车;社会效益;问题;研究综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共享发展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把共享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一背景下,共享单车项目在我国国内逐渐升温。其前身为从国外引入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前期由政府主导并分城市管理,多为有桩自行车。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摩拜、ofo小黄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共享单车应运而生,便捷的无桩共享单车开始取代有桩的公共自行车,成为人们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理性选择。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典型业态,共享单车引发了法律、经济、市场营销等诸多领域相关学者的研究。本文将对目前共享单车的发展研究情况进行综述。

一、国内对共享单车的研究领域

目前,由于共享单车尚未完全发展成熟,我国学界内对其研究还不够丰富,但也产生了一些成果。通过对共享单车研究领域进行综述,国内有关共享单车的的研究方向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研究

郭建明将共享单车视作共享经济的一种典型例证,针对共享单车面临的现状、出现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并在经济学的角度肯定共享单车在调整单车行业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意义。1施品从共享单车屡遭毁坏的角度,利用经济学原理分析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认为经济学中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导致共享单车屡遭毒手,并据此提出相应改变措施的建议。2李琨浩则在共享经济的视角下,运用PEST模型和SWOT-PEST矩阵对共享单车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进行分析,并从政府、企业与用户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策。3何涛结合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认为共享单车是过渡性共享经济,提出通过共享单车的发展激活共享经济以推动经济增长。

2、法律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研究

钱龙明等在法律的维度下解读了在共享单车的租赁过程中,通过明确共享单车运营商和用户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分析用户在骑行事故发生后的维权问题,并提出国家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共享单车用户的权益。4同样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付蕊也认为骑行单车发生事故时厘清其中相关的法律关系是首要的,从而据此确定最终的法律责任。5汪雪分别基于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与行政法等视角分析共享单车的现存问题,指出在“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下,各种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并提出这种经济模式只有与传统济相互竞争与补充,才能更好地使共享单车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6张筱聆等认为由于滞后的法律与共享单车产业本身的不成熟,使其缺乏在立法与司法等方面的监管,因此立足实践,提出构建与共享经济模式相配套的法律制度。

3、道德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研究

李芸就共享单车乱象的频发,分析了其背后的道德原因,并就破解共享单车道德困境提出“共管合力”等建议。7陶恺言等以研究共享单车遭遇的社会价值困境入手,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人们需加培养共享精神,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更好地促进共享单车发展的结论。

4、商业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研究

李敏莲从共享单车的市场调研入手,运用NPV、IRR模型,以ofo、摩拜为例,对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只有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下,共享单车市场才能进入良性可持续的发展。8而从共享单车的市场饱和度出发,郭蒙利用计量软件进行了数据分析,从而为市场承载力提供依据。

从总体上看,我国在共享单车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且主要集中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与商业等方面。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的研究对象,研究者对其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研究深度不够,突出表现在:第一,尽管研究者们都认为对共享单车发展有责任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与民众,但没有具体揭示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与联系。第二,对共享单车的研究未能与西方相应的发展作出纵向的比较,在解决其发展难题中,缺乏对西方相关经验的介绍与借鉴。第三,对共享单车的研究多以案例为主,研究向度单一,未涉及到多学科的综合研究。

二、国外对共享单车的研究领域

国外学者对共享单车的研究主要是将其作为共享自行车系统或共享自行车计划而展开的。其研究的内容主要有:

1、对自行车共享计划发展历程的研究

国外研究者多将共享自行车的进化分为三代,第一代是白色自行车(或免费自行车系统),第二代是硬币存款系统,第三代是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并提出对需求响应多模态系统的第四代自行车的设想。其中,第一代自行车共享计划始于1965年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人们可以找到一辆自行车使用并抵达他的目的地,然后留给下一个用户;第二代共享自行车在丹麦诞生,自行车可以通过硬币存款在中央城市的特定地点找到并返回,该程序由车站和非营利组织来操作;第三代自行车共享计划在英国的一所大学开始,学生可以使用磁条卡租自行车,实现了租车的智能化。9因此,从共享自行车在国外的发展来看,其实施并非一帆风顺,通过技术平台,共享自行车才得以获得进一步发展。

2、对自行车共享计划益于城市的研究

共享自行车的出现为城市带了许多便利与有益之处。它改善了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交流,作为跨境旅行的交通工具,促进了可持续旅游;10同时,自行车分享可以连接和替代公共交通工具,有助于加强当地经济,对城市宜居性、城市形象和旅游业带来广泛的影响,可以将其视为可持续城市流动战略的有效因素。11除此之外,自行车共享和自行车基础设施的增长可能有助于缓解城市高速发展的高峰时段道路变成虚拟停车场的无处不在的机动化,也能够吸引人们乘坐公共汽车或地铁系统,适应家庭或工作和公共交通之间的最后一公里,而体验到共享自行车便利性的人们会进一步主张改善自行车基础设施,产生“良性循环”。

3、对自行车共享相关问题及难题的研究

共享自行车作为一个较为年轻且增长迅速的交通工具,如何对其实施管理以及其是否属于共享公共交通工具是关键问题之一,因其牵涉到相关运行模式及管理方法。公共自行车共享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便捷短途的移动,车站和自行车是基础设施,其是必须购买的物质资本并由服务运营商维护,且自行车重新分配是共享系统运营商提供的最佳系统性能的重要服务,因此在公共交通系统中涵盖了自行车共享。对于这些挑战,也相应出现了客户必须提供信用卡信息以及增加车辆跟踪的技术改进等措施。

然而对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其共享自行车计划与我国的共享单车项目在概念与理解上存在差异,而与我国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有一定的联系与相同之处。他们对共享自行车的研究更侧重于综合性的技术性的量化分析,并提出了对未来第四代共享自行车系统在技术应用与信息改革方面的设想。

三、结论

共享单车诞生至今,关于其研究的领域越来越广,研究者对于其研究渐趋深入,更加注重实践性与社会现实性。随着社会实践的加深与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共享单车的研究也将更加丰富与成熟,并将促进城市管理理念的革新,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郭建明.共享单车的经济学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7(6):73-73.

[2] 施品.共享单车屡遭毒手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分析[J].经贸实践,2017(5).

项目基金: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2篇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_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_“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压滤机滤布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征管,计算机的开发应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从当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配置与征管过程全方位的应用滞后。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管事制实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与软件的开发反差较大,成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颈。二是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应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计算机的核算功能,计算机对征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的功能没有体现。另外,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技术浪费较大。三是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计算机综合应用水平较低,部分干部的计算机水平较差,也制约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服务。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传途径和办法。三是管事制实施后,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务部门内部各项办税程序、操作规程要进一步简化、规范、完善,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落脚点体现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

(五)征管基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础管理仍相对簿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实施后,由于缺少了专管员,信息来源途径、税源变动情况、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监控等问题成为管理上的难点。二是内部各项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规程还不尽完善,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协调还不够紧密合拍。如部分岗位出现人少事多的现象,影响了征管效率与质量。三是征管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实用。近年来,在征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各级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广了档案化管理,档案资料从账、表、单、册越来越齐全,程序、系统也越来越繁杂,但实际工作中资料的利用率却很低,实用性也不强,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简化和减轻手工劳作、寓服务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关键要在“转变观念,优化要素,强化职能,夯实基础,搞好配套”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滤布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制度,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征管改革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按工作实绩核定奖金数额,改变以往奖金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增强干部的事业心的工作压力感、责任感。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总之,建立“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纳税申报、税务稽查、计算机应用、税收服务、征管基础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配套协作,相互支持和促进,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一征管运行机制中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等之间的关系,在税收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3篇

1 现阶段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会计信息不对称引起市场失灵

会计信息不对称主要指的就是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对称。不同的企业选择了不同的会计方法,从而对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有所偏向,导致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得到的会计信息不均等。在诸多企业相关者之中,企业管理者的身份最为特殊--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息的内部使用者,这样特殊的身份使得其相对外部使用者而言更具有信息优势。许多企业管理者利用便利,修饰会计信息,美化企业现状,从而造成市场失灵的不良后果。

会计信息报告失真造成数据不准确

作为企业,其最终目的都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在追求经济利润的过程中,面对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现实营运数据的落差,许多企业为了美化会计报告,都会选择最捷径的方法--调整报告以蒙混过关。也就是说,面对企业的负面数字加以改造,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这就侧面反映出会计管理松散的现象。面对会计准则或相关政策,置若罔闻、得过且过的现象屡见不鲜。没有尊重统计数字,没有必要的监督机制,会计审计的过程中对合并统计数字没有相关的审计检查措施。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信息不全面

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会对有负面影响的数据进行回避,导致呈现在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均不是很完整。有些已经严格规定必须披露的内容,受到环境的影响,也会变得不再真实准确。同时,现行的会计计量模式将重点放在有形资产上,对无形资产缺乏有效的计量方法;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却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不真实已经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会计信息传递滞后

会计信息的传递也具有时效性,及时公布会计信息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是十分受重视且必要的。按规定,上市公司的会计报告必须至少每年出具一次,且需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存在滞后现象;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没有每年出具财务报告的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则是不定时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因为不能及时地了解会计信息,而影响到众多投资者的决策和切身利益,也影响到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会计法规不健全

虽然国家陆续颁布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一系列法规制度,但会计法规建设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领域缺乏严密的会计规范体系,相应的实施细则界限模糊,造成会计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如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二是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也没有相应规范要求。

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1)内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无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一些企业领导人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内部监督机构流于形式。

2)外部监督乏力。目前,企业外部审计监督包括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政府审计由于人员限制以及职能的转变,监督重点由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改为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因而对企业的会计监督有所弱化。而社会审计机构虽有了长足的发展,其独立性却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有些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见利忘义,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国家财务会计规定的行为,不仅不予纠正或披露,反而为其出谋划策“瞒天过海”,不负责任地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相关主体利益驱动

企业经营者受利益驱动,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一是偷税、漏税的经济利益驱动。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适当税率计算得出的。因此,为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一些企业会利用各种方式粉饰会计报表;二是粉饰政绩的政治利益驱动。目前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既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企业领导人而言,若完成此项任务,可谓前途光明,否则可能职位难保。因此,这些企业就可能极力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三是为了取信于人,筹措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诚信的企业。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一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就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来粉饰其财务报表。

会计人员自身原因

1)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很大的影响。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知识更新缓慢,缺乏严格业务训练都会让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大打折扣,从而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2)会计人员非法造假。有些会计人员难以排除利益的干扰,漠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一己私利,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走上犯法的道路。

3 建立与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的对策

加强会计信息法制建设

为了规范会计信息披露,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政府先后颁发了《会计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会计法》中,更是体现了政府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违法行为的惩治决心。经济学家刘劲哲指出:企业会计信息监督系统的建立,旨在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实效,是为了防止会计舞弊而存在的。要适应这样的会计法精神,势必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检查管理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舞弊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治,不断优化会计道德环境。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法》第四条中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第二十七条、第五章第四、五条中也分别对会计信息质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企业应该贯彻落实《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开展自我检查和内部稽核,加强审计的力度和透明度。同时,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把会计信息质量关。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定期轮换岗位的方法,在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同时,增加每个岗位的透明度,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性错误以及避免内部舞弊的现象发生。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门槛及拓展其发展空间

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是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主力军”。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可适当提高其资格取得的门槛,加强其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建设相关考核制度和体系。“主力军”的队伍建设好了,执业水平提高了,才能加大对会计信息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防范会计信息的失真。

加大司法审计及新闻媒体披露力度

对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司法审计制度的监管和约束,建立相应的司法审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相关制度不应该仅仅惩治弄虚作假者,更应该注重对指使者、合谋者一并进行处罚,并视情况追究其民事责任。这样一来无形中就增加了会计信息造假的风险和成本,从而减少弄虚作假的行为。另外,现今社会中传媒的力量也不能忽视。新闻媒体的披露已经成为遏制违法事件、监督公民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新闻媒体的利用上,西方发达国家拥有比我们更为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钻研。在完善新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营造“以及时准确提供真实会计信息为荣,以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为耻”的社会氛围环境。重视新闻传媒在道德制约上的力量和重要性,加大新闻媒体披露力度是一项新兴的可行举措。

4 结束语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加大会计信息监管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使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超过造假收益,从而推动企业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使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成为普遍接受的社会准则,重树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良好形象,从真正意义上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4篇

[摘要]共享单车以其便捷性迅速走红。共享单车的运营以租赁合同为基础,承租人缴纳押金以担保租赁合同中的合理使用,由于“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押金缴纳方式,使得共享单车的运行模式兼有金融功能。目前,巨额押金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旦平台跑路或者经营失败,将面临大面积用户损失的事件。现有法律制度中,押金作为动产质押的条件使金钱特定化,一旦丧失特定化特征,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将面临不当得利甚至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为了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借鉴P2P平台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不失为一种双赢的选择。

[关键词]共享单车;押金;动产抵押;银行资金存管

2016年以来,以“摩拜”“OFO”为代表的无卡槽共享单车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绿色出行理念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年底,中国共享单车注册用户规模达到1886万人,预计2017年用户数量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根据共享单车现行使用规则,消费者首先需要注浴⒔赡裳航穑取得用户身份后方可租赁使用单车。各平台对共享单车的押金标准并不统一,从99元到299元不等。其中,市场占有率为512%的OFO,其押金标准为每位用户99元;市场占有率401%的摩拜单车,其押金标准为每位299元。2017年,两家平台均宣布其用户数量超过1000万。按照上述押金标准,两家平台收取的押金已经分别高于99亿元和299亿元。部分用户在申请退还押金的过程中,遇到无法即时退还,甚至无法退还的情形,用户对押金的安全产生了质疑。卡拉单车团队创始人林斌发布的《卡拉单车试运营阶段概括》更加印证了公众的质疑并非空虚来凤,文件显示在莆田市试运营的共享单车项目暂停运营的原因投资人不再投入后续资金,并全额收回之前的投资额,随后投资人竟然将公司账目上的部分用户押金划走。围绕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否享有押金的自由使用权的问题,文章从共享单车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入手,通过分析押金的法律性质,试图厘清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1共享单车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分析

共享单车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具有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由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将单车租赁给用户,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单车并支付约定的租金。在共享单车租赁关系中,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为单车出租人;用户享有单车使用权为单车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单车为租赁实物。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其次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与用户约定以缴纳押金的方式,担保用户的正常合理使用,如果用户使用单车时发生不当损害,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可以就押金主张优先受偿。但共享单车打破了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该种押金缴纳方式同时具有金融的功能。

我国《物权法》或者《担保法》均未明确规定“押金”为一种独立的担保方式。实践中“押金”大量应用于办卡、租房、借书等领域。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不规则质说、附解除条件说、债权质说、信托说等。笔者认为押金存在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人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具有担保性质,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就押金优先受偿,故押金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法系承认金钱质押的法律地位,所指金钱质押,局限于特定化的金钱。我国物权基本立法虽未规定金钱质押,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由于金钱的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作为一般等价物,金钱如果无法特定化,将不能成为质物。金钱特定化的方式有:

(1)特户。特户指金融机构为金钱出质开设的专属账户,因为被特定化而区别于普通账户。由于质权的生效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故可以用债权人名义开设特户。但,该特户出质后无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均无权随意处分该特户。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出现,质权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就特户中的金钱优先受偿。

(2)封金。封金指封存的货币。通过封存的方式将金钱特定化。

(3)保证金。保证金出质需要符合特定化的条件,按照特户管理。同理,订金、押金等能否出质,取决于其否被特定化。

2共享单车押金自由处分的法律责任

法律上的处分指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这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所有权的最基本权能。有学者认为,金钱的种类物性和流通性决定了占有金钱即享有金钱的所有权,押金占有人占有押金,其就享有了押金的所有权,只要在应返还押金时能够返还相应数额的金钱便可以。例如银行与储户的储蓄存款合同,储户将金钱存入银行委托其保管,实际上银行就享有了该笔存款的所有权,银行完全可以处分该存款,只要储户取钱时银行能够给储户相等数额的金钱即可。若银行未能返还,则为违约。笔者并不同意该观点。质权有别于债权。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但质权属于担保物权,按照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或者其他法律以外的物权,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金钱能够成为质物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特定化,质权生效后,质权人可以处置质权,但不能处置质物。以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如果对特户或者保证金的自由处分,会使该金钱失去特定化特征,从而影响质权的最终实现。因此,在债务人未按合同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形下,金钱特定化质权人优先受偿权得以实现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基于上述分析,共享单车的运行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押金,但押金必须采取特定化的方式,应该采用特户管理,押金账户与运营账户必须分别立户。此外,共享单车运行公司并不享有押金的任意处分权,不得将押金用于经营、不得转投资等,否则不仅仅丧失质权,更使得收取押金行为本身失去法律依据,也因此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21民事责任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租赁合同为主,金钱质押为从。作为主合同的租赁合同终止,必然导致从合同的效力终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质权人(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应当及时向质押人(用户)退还押金。实践中,共享单车押金的退还需用户提出申请,并非即时到账,而需要等待2~7个工作日。由于退款手续烦琐,大多数用户基于下次使用的方便,而选择不申请退款。单车运营公司在主合同效力终止之后,仍然占有质物,已然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义务。另外,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对于押金未采取特户管理的方式,或者将押金用于投资,均会导致金钱失去特定化特征。非特定化的金钱不能成为质物,如此共享单车押金的给付目的不达,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同样面临不当得利的法定返还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_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22可能会涉及的刑事责任共享单车运行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然突破了传统的租赁合同,兼具金融功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罪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共享单车的押金不能按照金钱质押的特定化要求管理,不能成立动产质押关系。共享单车的运行公司收取的巨额押金事实上构成了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不特定多数人筹集资金,以提供单车的持续性使用为回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对象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建议

共享单车现有的运行模式很容易发展为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保证“押金”的特定化,防范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关键。目前共享单车的押金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旦平台跑路面临的则大面积用户损失的事件。为了防止非法集资或者平台跑路迫切需要相关机构的介入,实行有效监管。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可以借鉴P2P平台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银监会于2017年2月22日对外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要求P2P平台必须进行银行资金存管,以防范网络借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规定时间内,那些尚未进行银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会被迫退出市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存管人(商业银行)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清算和明细记录的账务体系,能够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进行明细登记,实现有效的资金管理和登记;具备完整的业务管理和交易校验功能,防止委托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能力,能够支撑对应业务量下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各类峰值操作。卡拉单车运营失败,用户押金被划走,在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制度缺失背景下,其发生绝非偶然。为了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监管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5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模式逐渐提出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经济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大众,各城市不断发展的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在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诸多的作用。但是,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的管理却存在很多的问题,造成了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文在对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强化共享单车管理策略。

关键词:

共享经济模式;共享单车;管理策略;对策建议

1.引言

共享单车的产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体现着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内涵。共享单车的使用和管理体现着城市的整体形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需求不断提升。当前,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社会大众的整体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缺乏企业的参与合作等,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共享单车的管理,同时也对我国共享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重要的挑战。因此,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必须要全面审视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改进。

2.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大众的整体意识淡薄

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事物,社会大众在对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缺乏基本的意识,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将其占为己有,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城市的形象,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同时也使得共享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其初衷,使得在全社会全面践行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变得十分困难。这些都是因为社会大众对共享经济尤其是共享单车的认识不足,共享的意识较差。而转变大众的意识需要较长的时间,加上目前各种宣传力度不到位,社会大众的受教育程度不一,其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才导致共享单车的全面健康推行存在较大的难度。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和约束,才能逐渐得以实施。在共享单车的普及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制定和实施阶段,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肆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其违法的成本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在这期间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了较大的破坏,严重s短了共享单车的使用寿命,损害了城市的发展形象,为整个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而会影响到共享经济的发展。

缺乏企业的参与合作

任何经济模式的推行都必须要有企业的参与才能够得以顺利的实施,当前我国共享单车的推行几乎全部依赖政府部门,企业的参与力度较小,而加之监管力度不利,使得共享单车事业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境。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参与渠道,政府在企业参与方面没有指定和实施相关的激励及引导政策,整个市场的发展依赖于行政指令,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也拖慢了我国共享单车的发展步伐,长期下去势必会浪费社会资源,增加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

3.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宣传提升大众的共享意识

在共享经济模式下,要想全面有序地推进共享单车,必须要全面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大众的共享意识。通过在共享单车二维码、公共场所宣传栏、各大媒体等手段,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和维护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使得社会大众能够将共享单车视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提升其共享意识,不能肆意破坏或者占为己有。同时要促使社会大众提升监督意识,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过程中强化相互监督能力,营造良好的共享单车使用氛围,使得社会大众能够真正认识到共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为全面实施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目前,法律法规政策在共享单车的推广和使用方面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由于法律法规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使得共享单车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境,社会资源受到严重的浪费。因此,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通过网络科技,完善各项法规政策及其实施力度,使得违反了共享单车使用规定的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建立个人的信用档案,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各政府部门的作为,将共享单车的推行视为各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使其能够以身作则,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践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理使用和维护共享单车,使其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大众。为共享经济模式的实施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合作

在共享单车的发展过程中,要逐渐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放权,使得企业能够成为推广和维护共享单车的主体,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完善企业参与机制,促使企业提升参与城市共享单车的推广的积极性,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共享单车的使用模式,并为企业提供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使得企业在获利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全面有效地推广共享单车,实现企业与社会大众的共赢。通过科学引导来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能力,为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结

共享经济是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并取得重要成果基础上实现的,其实现了经济成果由全民共享的重要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取得突破性成就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兴起的共享单车成为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代表,对其管理层面的需求较大,存在的问题较多,如何实现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本文认为应该从加强宣传提升大众的共享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合作是共享经济模式下强化共享单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赵丽.共享经济模式下专车及出租车市场的运营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5)

[2]周礼艳. O2O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24)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6篇

共享单车的相关论文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曾经普普通通的自行车如今也和互联网紧密相连。共享单车起步于大学校园,正不断向社会发展,这种绿色出行方式在大学受到了一致好评,然而当其迈向社会,却出现了一些市民乱停乱放、毁车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共享单车的起步和发展出发,并针对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与思考。

关键词OFO共享单车 共享经济 绿色出行 “互联网+”

一、前言

当雾霾不仅仅是北京才有,而渐渐在全国大多城市出现时,空气污染成为了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也许我们不应该祈祷一阵风、一场雨为我们洗刷雾霾,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当绿色出行开始被倡导,在此环境下应运而生的共享单车,毫无疑问会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推崇。所谓共享单车,就是为自行车配上GPS定位系统和智能锁,以实现自行车共享服务的一种经济形态。

二、共享单车的创立

2016年是共享单车时代的元年,也许在这之前,人们对自行车的理解还停留在城市公共自行车阶段。其实,最初的公共自行车就是为了重点解决“公交最后1公里”的问题,而如今的“共享单车”则在此基础上变得更加智能化、人性化。

OFO共享单车创立于年,是国内首家共享单车公司,首创无桩共享单车出行模式,用户通过微信关注或者下载APP的方式实现注册,找到路边最近的可用单车,就可以通过输入车牌号或者扫码的方式解锁用车,用户开锁时将设定随机密码,智能锁中还内置有GPS定位器,用车后将车停在道路两旁安全区域即可。这种改变传统“有桩”取车方式,将自行车与和互联网结合,真正实现了随取随用,随时随地便捷还车。

三、共享单车的发展

(一)起步于校园

如果说公共自行车是共享单车的雏形,那么北大校园就是共享单车计划的起步。OFO的创始人戴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4年,戴威与4名合伙人创立了OFO,提出了“以共享经济+智能硬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的理念,将共享单车初实验于大学校园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取得了初步的成功。而它的下一步,便是“城市大共享计划”,让共享单车走进社会。

(二)扩大融资

2016年10月10日,OFO宣布完成亿

美元C轮融资,包括两周前滴滴出行数千万美元C1轮战略投资,以及美国对冲基金Coatue、小米等领头的C2轮投资。截至2016年11月,已经有包括OFO、摩拜单车、永安行、优拜单车、熊猫单车等在内的多家共享单车诞生,并且都获得了大量的风险投资。面对这个正在兴起,竞争也日趋激烈的共享单车市场,OFO引入了高管――张严琪,原中国优步北区西区总经理,这对OFO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加持。

2017年3月1日,OFO宣布完成D轮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1亿元)融资。此次融资由DST领投,滴滴、经纬中国、Coatue、Atomico、新华联集团等多家国内知名机构跟投。此轮融资,也让OFO创造了迄今为止共享单车行业单笔最高融资记录。

2017年3月9日,ofo推出与700Bike合作研发的又一力作――新一代共享单车

Curve,重新定义共享单车“低运维”概念。据悉,ofo Curve全面优化了车身配置和车体材料,在改良用户体验、追求极致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运维车辆的资金成本与时间成本, 找到了共享单车产品的“黄金分割点”。

毫无疑问,共享单车之所以能够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是因为它便利了人们出行的需求,解决了人们短途出行的问题,并且智能化的服务也是如今社会交通发展的趋势。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从我们的家去地铁站需要步行20分钟,去最近的商场需要30分钟,去上班需要步行40分钟,那我们可能就会考虑有没有必要买一辆自行车,是买新的还是二手的,买来之后有放在哪儿,这确实会让人很纠结。共享单车的出现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不用去专门的租车店租自行车,只需在手机上搜寻附近是否有可用单车,并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便可随取随用。

四、机遇or挑战

与“有桩”的公共自行车相比,这种随时取用和停车的“无桩”理念给市民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导致“小红车”和“小黄车”的“乱占道”现象更加普遍,城市空间的管理因而变得更加困难,这也就需要相应的管理规定出台。

另一方面,最近也频频出现有人将“小黄车”据为己有的现象,更有甚者毁车、烧车等,这使得共享单车的发展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尽管共享单车本身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但公民的素质问题却成了阻碍其发展的一个因素。

五、共享单车管理建议

(一)完善用户信用体系,设立奖惩措施

在一些共享单车软件的App中,我们可以看到设置了信用积分项目、优惠项目等,这不仅可作为提升用户好感的机制,而且可以以此鼓励用户规范用车。例如,每一次合理的'用车、停放车都可以获得信用积分,而若发现车辆毁损或乱放可拍照片举报,系统再进一步追溯到上一位使用者,实行相应扣分或提高该用户用车费用等,如若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共享单车企业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出台行业法规,规范共享单车行业发展

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共享单车行业法规,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出台相关监管细则,对用户、运营商、破坏单车者进行指导及约束。这是解决当前共享单车行业不规范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另外,通过建立行业标准推动相关企业加强互联网自行车行业自律,做到公平竞争,有序投放车辆。由于很多城市都没有专用的自行道,所以必须保证车辆投放的进度和规模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道路交通相适应,防止资源投放过剩,影响城市公共交通等。

(三)优化城市道路规划,完善基础设施

共享单车的随处停放,一是因为我们的城市交通设立之初可能被并没有考虑到自行车的存在,二是公民对停放的正确位置本身缺乏理解。所以重新规划自行车道、避免其引起交通秩序混乱,对共享单车的未来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应明确单车的停放区域,引导公民正确停车。

(四)积极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素质

对于一些使用者“占车私用”、故意毁车的行为,其根本还是因为用户素质低下的问题,所以加大规范用车宣传教育必不可少,实现社会“共享”确实需要市民的素质为支撑。通过举办活动、媒体宣传、违规曝光等方式,加大对共享单车使用规范及交通安全的宣传,提升用户素质,共同营造守秩序的共享氛围。当这种“共享”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公民之间可以相互监督,那随意停放、毁车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六、结语

如果说“存在即为合理”,那么共享单车确实是顺应了如今低碳环保和互联网+的大潮流。共享单车传递的是一种低碳出行的理念,一种“共享”的经济模式,但其若要向更多小城市普及的确会面临不少阻碍,也许我们应该反思,在“私心”与“共享”之间应该如何抉择。

参考文献

[1] 周有强,罗筱晓.套上“互联网+”的轮子共享单车能跑多远[N].工人日报,2016-09-28(006).

[2] 李立娟.共享单车迎来监管潮[J].法人,2017(03).

[3] 肖岳.共享单车“荆棘路”[J].法人,2016(11).

[4] 周敏.摩拜对决ofo:共享单车“火”了[J].沪港经济,2016(11).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7篇

一、关于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问题。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责任采取违法原则。但什么是“违法”?赔偿法未作立法解释,理论界的认识也很不统一,造成实践中较大的任意性。然而,从确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本意看,应当明确“违法”是指违反严格意义的法律,具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我国承认或参加的国际公约等。对此,有权机关应作明确解释。

二、关于职务行为的标准与范围问题。执行职务是产生行政赔偿的条件之一,但对“职务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范围,赔偿法未作立法解释,不利于实践中的操作。笔者认为在今后制定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中应明确规定职务行为的范围不仅包括构成职务行为本自的行为,还包括与职务行为有关连而不可分的行为,如为执行职务而采取不法手段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目的所为的行为以及执行职务时间或处所内所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职务行为的标准应采取客观标准。

三、关于受害人及行政主体共同作用形成损害,行政机关应否赔偿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致害赔偿责任问题,但对行政机关与受害人共同致害的行政机关应否负赔偿责任及如何赔偿未予规定,但实践中此种损害又确实存在,笔者认为,对此种损害,可参照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混合过错”情形处理。

四、关于返还财产应否包括孳息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此处“返还财产”是仅指原物,还是含孳息,从该条规定中无法判明其义。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看,应包括孳息。具体作法可通过有权机关作扩大解释。

五、关于内部追偿问题。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8条)、《国家赔偿法》(第14条、第20条)、《行政复议法》(第44条)等都确认了国家赔偿后的追偿权,但是这些条文除了对行政追偿权的职权主体和条件作了几乎雷同和重复的原则性规定外,尚无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追偿权很难具体操作起来。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追偿权立法。具体来说,应进一步完善追偿权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规定、追偿权的期限、追偿金额的确立标准及有关程序问题。

六、关于行政赔偿范围问题。目前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机关内部惩戒行为、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造成损害、间接损害及精神损害等问题皆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实际困难以及缺乏这方面的立法经验积累、力求稳健妥当所致,但随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逐步实施,今后应逐步拓宽行政赔偿的范围,以适应国际行政赔偿制度的发展趋势。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8篇

内容提要:移动互联共享单车是以技术创新为依托进行的模式创新,产生了城市交通供给侧创新的效果。通过对政府公共自行车和社会共享单车的调研,提出在短距离出行和公交站点接驳方面更便捷的优势是社会共享单车发展的原因。发展公共自行车,需要重新思考定位政府的作用,探寻社会资本或PPP模式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新模式的可能性。政府从基础设施、出行秩序改善等优化自行车出行环境着手是对公共自行车发展的支持。

为解决城市居民短距离出行,发展绿色交通,杭州、北京等城市由政府投资主导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近期,小橙车摩拜、小黄车ofo等社会资本投资的共享单车风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街头巷尾。

一、公共自行车的基本情形

北京市于2011年试点,2012年正式开始建设政府公共自行车系统。政府公共自行车需缴纳200押金(临时流动人口需400元押金),使用时1小时内免费骑行,1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最高收费为10元。截止2015年北京市有1760个公共自行车网点,5万辆车。政府公共自行车办卡、挂失或退卡,均需要持身份证按工作时间到租车卡网点签署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全市有36处租车卡办理网点,累计办卡40万张,日均骑行15万人次。

摩拜公司于2016年初成立。用户在手机安装APP进行用户注册,通过手机存299押金,可通过手机定位预约摩拜单车,使用时只需手机扫单车上的二维码,自动开锁,以半小时为计费单元计算费用,1元/半小时(二代单车收费元/半小时),到达目的地后手动关锁,APP自动完成还车。摩拜单车没有固定车桩,只需将车停放在允许停车区域,公司通过内置于单车的芯片监控车辆情形。据摩拜公司介绍,2016年4月22日摩拜进入上海市场,计划年底达到10万辆规模;2016年8月15日进入北京,已经投放上万辆单车,利用率略高于政府公共自行车。

二、为什么自行车可以大行其道

大城市的交通拥堵,使得技术速度很快的机动车在拥堵这一顽症下无法快起来,2015年北京城区私人小汽车早晚高峰时速只有15公里。地铁虽然不受交通拥堵之苦,但是还面临着站点之外1~2公里的接驳问题。地面公交网络可以更密集,但接驳问题同样存在。北京政府公共自行车有63%的出行接驳了公交。因此,考虑到城市交通中汽车面临的拥堵、“前后一公里”接驳、短距离出行等问题,慢行交通还是有可能在速度上占有优势,“骑车人笑,我把奔驰超”这是自行车能够存在的第一个原因。

公共自行车还具有费用低廉的优势。我国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自行车第1小时免费,摩拜单车收费元/半小时。小汽车或出租车出行虽然舒适,但是出行成本高,还面临着停车难、停车贵的问题。目前,许多城市对小汽车实行时间上有限行日、区域上有禁行区的诸多规定,并且小汽车头顶上还总悬着一把收拥堵费的利剑。

现代化大城市里自行车大行其道,这个“道”就是,在特大城市的短距离出行、在公共交通“前后一公里”接驳上,自行车具有快速、经济的优势,是大城市交通这一细分领域的交通之王。

三、社会共享单车的发展之道

2011年,北京在亦庄开展政府公共自行车试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按照规划,2020年北京政府公共自行车将由目前的5万辆车增加到10万辆的规模。租赁政府公共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是第1个小时免费,之后每小时1元,自行车出行距离很短,因此绝大部分的政府公共自行车使用都是免费的。摩拜一代单车使用收费标准是每半小时1元,二代单车Mobike Lite收费标准有所降低。

政府公共自行车网点非常密集,而且还基本上免费,社会共享单车如何获得市场发展空间呢?

一是依靠移动互联技术,使用摩拜单车比使用政府公共自行车更快捷。移动互联使得摩拜、ofo等共享单车用户可以随时加入、租车、换车、退出。政府公共自行车的加入、退出则需按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租车卡,十分不方便。政府公共自行车的网点是固定的,建有固定车辆的电子智能车桩,使用中需要寻找网点,本人也遇到过到达地铁站附近还车网点时没有闲置桩的尴尬局面。政府公共自行车网点再密集也是有限的,摩拜单车内置GPS芯片,全程是依靠移动互联技术,实现了“无在无不在”,处处是网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行车方便骑行的优势。

二是相对于提供的更加便捷的服务,共享单车使用费用比较低廉。交通出行费用是否低廉,不能完全用价格来衡量,主要是物有所值,要看比较的参照物,要看服务和使用者的承受力。摩拜数据表明,共享单车使用者的骑行距离在2公里左右,上海摩拜单车与城市轨道交通接驳的比重占整体运营的30%。社会共享单车主要在2公里左右的出行距离上,替代公交车、小汽车或步行,显然共享单车比其他方式更有优势。

此外,对于企业而言,有桩网点需要人工搬运车辆来解决网点间车辆不均衡问题,摩拜基本不用考虑车辆调配问题。移动互联还方便企业对自行车的监管,如8月17日摩拜车辆被盗,企业及时定位跟踪,顺利破获,降低损坏丢失成本。

四、社会共享单车发展的启示

摩拜共享单车的实践又一次表明移动互联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社会共享单车发展前景还不明朗,由此不必对政府公共自行车存废给予过早结论。政府目前需要重新审视城市公共自行车原有的技术发展和管理模式,深层次则需要考虑在城市公共自行车领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一般把公共自行车定位到需要财政支持的工程,如太原提出“政府主导、公益为先”的原则,杭州认为是“公益化服务”。因此,政府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政府公共自行车系统。今年9月,北京朝阳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项目第二批,财政预算资金2000万元,招标采购4000辆公共自行车及其配套设施,单车采购预算达到五千元。共享单车的发展完全依靠社会资本,摩拜单车的成本已降至每辆3000元。虽然摩拜共享单车的投资回报能力如何尚不可知,但是社会共享单车的发展启示我们:公共自行车的建设是可以不需要政府完全包办的事情,也许可以由社会资本来做、或者至少可以采用PPP模式来发展。政府公共自行车是可以收费的,影响其使用的主要原因是便捷程度而不是收费。高收费当然不可以,合理低收费可以减少财政补贴,且无碍居民使用公共自行车,进而无碍于发展绿色交通。

根据我们对企业的调研,政府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设立、运营给予了宽松的环境,至少当前政府无需针对共享单车做什么。网络新闻见到,广州海珠区为摩拜共享单车划了39个白色停车区,其实这是没有特意针对性的自行车停车区,只是社会共享单车推动了这个事情。政府主要职责是为了包括社会共享单车在内的城市自行车出行提供良好的环境。一是为自行车出行的提供安全便利的基础设施。如,自行车车道的设立要更人性化,以方便自行车为目的,严格管理自行车车道秩序,严禁机动车占用等。二是要规范自行车停车行为。划定自行车禁止停车区,可能比划定自行车停车区更好,还可以多布设自行车停车架等设施。三是作为新生事物,社会共享单车还没有相应管理办法。当前,需要关注研究社会公共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形新问题,为行业法制化发展做好准备。四是社会共享单车的发展凸显了城市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骑行乱、停车乱是交通顽疾,城市中自行车被盗是常见现象,社会诚信有助于社会共享单车降低损、丢成本。企业可以助推社会诚信建设,但是离不开政府。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19篇

摘要: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信息无处不在,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网络化的社会,各行各业都会应用网络化的工作方式,网络的介入,对于工作来讲,简化了工作的流程,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同样的,在财务管理中也引进了网络化的管理,因为传统的财务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变化发展的经济运转方式,所以财务管理也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在管理模式上有所改革和创新,财务管理的网络化应用是大势所趋。

但是网络化的应用在财务管理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是目前的众多企业面临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财务管理网络化的应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且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网络经济;互联网技术;网络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1.网络财务管理概念及其必要性

网络财务管理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现代网技术环境下,运用网络财务软件实现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种综合性管理职能。

即企业将网络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中,通过网络财务软件完成各项财务活动,如跨地区财务数据传递、会计报表合并、动态分析财务及资源状况等的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体系。

由此可见,网络财务管理具有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与远程化的特征,其技术支撑主要是企业财务管理软件以及保证网络安全的其他硬件系统。

网络财务由于采用了Internet技术,使财务信息系统由单纯的核算型向管理型、决策型转变。

同时,网络财务也并非单纯的财务系统,而是以企业财务管理为核心,将企业各项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相互协同的综合系统。

2.网络系统的不安全性分析

网络系统在财务管理上的应用

其实是两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冲突,因为网络系统虽然在操作方式上有一定的快捷性,但是在安全性方面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严谨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那么怎么将这两种性能进行协调,即达到工作方式快捷的同时又能够保证安全性,是保证网络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那么制约网络的安全性的因素有很多,综合起来有如下几点:

互联网本身就不具备安全性,因为互联网是开放性的网络,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开放性,所以这是造成网络不安全性的首要因素。

网络的操作系统也具有不安全性,可能在设计操作系统的时候,由于技术上的或者是人为的因素有一定的疏忽,从而造成操作系统有缺陷,这也是导致网络不安全性的又一个因素。

在数据方面的安全性也比较差,因为网络中的数据都是存储在数据库中的,信息使用者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浏览参考。

但是数据库本身就存在一定不安全性,因为如果有人试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数据进行更改或者窃取的话,就会造成信息的外漏,为财务管理工作带来隐患。

网络系统的主要威胁分析

造成网络系统威胁的原因很多,有人为的或非人为的、有意的或无意的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不可避免的人为疏忽、软硬件的机能失常、电源故障和自然灾害等,网络财务所依托的Internet/Intranet体系不完善;使用的TCP/IP协议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网络财务在电子商务下,极容易受到来自于网络系统漏洞和计算机病毒的破坏;电磁辐射和口令的入侵;、伪造、篡改和非授权访问等不法分子的攻击等等。

现代网络管理人才缺乏,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

要想实施网络财务管理工作,就要具备专业的网络管理人才,因为网络人才管理人才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才素质将直接影响工作的质量,但是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还比较缺乏,所以网络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的不是特别顺利。

硬件设施是实现网络财务管理的基础条件,只有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了良好的基础,才能谈得上网络工作。

网络管理制度是在网络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对工作中的程序,行为规范等做出的制约性条件,只有具备了完善的网络管理制度才能使网络财务管理工作顺利的进行。

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讲,在网络管理人才、网络硬件设施和网络管理制度等方面,只有在大中型的企业当中才基本具备这些条件,但是在中小型的企业当中,这些条件基本都没有完善的建立,那么在这些条件不成熟或者根本不具备的情况下,网络财务管理工作将很难进行。

网络应用软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开发

网络应用软件是在网络环境下,直接面向用户的软件。

计算机网络通过网络应用软件为用户提供信息资源的传输和资源共享服务。

而财务软件既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同时也是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工具,财务软件的安全程度决定了网络财务信息的风险程度,因此,必须加强财务软件的管理。

3.破解网络财务管理发展中主要问题的对策

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提高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网络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把好数据录入关,保证数据录入准确真实、完整可靠,如在录入数据前要反复查验,输入工作也应由专人负责;其次做好网络系统安全的防护工作,保证不让攻击者入侵,诸如采用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技术等,达到数据的保密性访问;再次采用防火墙技术防止黑客非法攻击,预防资料丢失;还可以采用网络用户认证鉴别技术和安全通信等,解决财务信息在网络传输中的安全问题。

应用新技术和先进设备

强化硬件系统控制管理硬件设施是网络财务管理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硬件系统的稳定运行与安全有效控制为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

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购置适合的先进设备,采用最新的技术;二是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机房管理制度和相关硬件设备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如机房服务器、供电系统、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采用RAID技术,其好处是安全性高、速度快、数据容量超大。

提高网络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

实行网络化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工作人员的能力具有多面化,要在计算机基础知识方面比较熟练,并且对于网络技术的相关知识要掌握的比较透彻,这是其中的一方面,另外还要在财务管理上是专业型人才,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还要有一定的知识,这样才能将财务管理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实现。

那么对于这部分人才的培养就需要企业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定期的开展计算机基础、网络知识、财务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在专业知识领域对其进行提升,为网络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基础保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于弘,吴安南.网络财务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2(06).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20篇

当下,街角边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成为城市一道绚丽的风景线。从今年年初开始,单车浪潮席卷至今,但社会上对共享单车的评价却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共享经济又一次的壮举,大范围渗入到具体生活场景,也有人认为共享单车是伪命题,更符合分时租赁的模式。其实,共享单车到底归于哪方,不仅取决于其盈利模式的特征,[来自]更在于评价者看待共享经济的视角。

共享经济内涵:安全是保障,用户体验是核心

Sharing Economy,被翻译为共享经济或分享经济,从法理上讲,“分享”更多的是强调物品所有权和使用权集中在一人手中,正如Uber,车辆是属于车主个人,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而“共享”,则是强调物品的所有权是分散的,没有人拥有物品全部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从资源分配的角度而言,二者却是趋同的,均可作为一种资源的再分配方式,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和手段整合闲散资源,经由平台化运作对接供需双方,使得积木式分工,碎片化应用成为可能,进而大幅降低了供需双方的整体交易成本,其核心在于以下两项特征:

其一,都必须建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模式。平台作为信息聚合的枢纽,能够海量对接供需双方,提供即时的信息服务和完善的交易保障,帮助陌生的双方快速建立联系,改变了原有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打破地域限制。

其二,每一笔共享交易都意味着权属关系的分离。不求拥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是共享经济的主旨,其强调的便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改变原有银货两讫的交易方式,采用以租代买,以租代售,通过让渡产品部分的使用权来获取收益。

本质上,共享经济体现的是一个从去中介化到再中心化过程。传统经济模式下,组织是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品牌号召力是信任的基础,产品经由分销商、零售商流入用户手中,企业用以打造品牌的成本以及层层流通的成本将转嫁到用户身上,形成高昂的交易价格。中介作为信息或产品的转售方,实质是隔断了供需双方的沟通,造成较强的信息不对称,共享平台则是建立连接,打破双方的信息壁垒,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网络沟通渠道,使得消费端与供给端不必依靠中介组织,便可以自行沟通,达成交易,这是一个去中介化的过程。与此同时,供给端和消费端又必须将信息上传至共享平台,以此进行供需匹配,共享平台成为新的中心。

共享平台较传统组织,信息可视且能够快速流动,有效降低了沟通成本、交易成本等,故而,共享经济 一直给人以“低价”的印象,多数人都会因为价格优惠而选择共享服务,有优惠必然也会有付出。信任是共享经济的基础,即便有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背书,但要在陌生的个体之间建立信任,必然会开放双方的隐私,隐私实际上是大众参与共享经济必须付出的隐形成本。此外,共享资源多以“刚需”、“高频”为特征,例如交通和住宿等,面对这种需求,时间显得尤为关键。试想一下,如果滴滴顺风车的等待时间比平时打车还要久,又有多少用户会选择顺风车服务呢?总体而言,共享经济的交易成本应当包含三项:低货币成本、低时间成本、高隐私成本。从这个角度而言,开放隐私,建立信任底层基础,共享平台必须具备保护用户隐私安全的能力;而后为促成交易,还需缩短响应时间成本,用户体验的优化将成为平台运营的核心。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三项盈利方式

年,我国共享经济总体规模约为34520 亿元,同比增长103%,垂直行业渗透力度显著加强。数据显示:各细分行业大多呈现两位数或三位数的增长。其中,资金共享总量最高,生活服务类、交通出行、生产类的交易规模与增幅,保持强劲,知识共享涨幅最大,折射出共享经济从产品类共享向技能类共享,从消费级向生产级延展的趋势。

细数共享经济在中国的落地实践,从以K68 为代表的知识分享的萌芽,到滴滴合并Uber 中国,进入第一个高潮期,再到摩拜、ofo 掀起的共享单车浪潮,出行行业发展成为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风向标。然而,目前对于共享单车是共享伪命题的争论不断,其重资产运营的业务模式也被诟病不已。确实,如果按照滴滴、Uber 的模式,共享平台并不涉足具体业务运营,而只是作为供需双方的信息聚合枢纽。而摩拜和ofo则不然,它们是共享资源的唯一供给端,事前承担大量单车的生产成本,事后还要负责单车的维修、回收及摆放,实打实的重资产运营。如果从滴滴、Uber的盈利的模式来看,共享单车确实更偏向于分时租赁,但共享经济的赢利点仅限于收取佣金吗?

答案显然不是。首先,对于共享经济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定论。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 年版与 年版的共享经济定义便存在些许不同,最大的变化在于将“闲置资源”改为了“资源”。这一改变将共享经济的关注点从闲置资源的利用过渡到使用权的分享,未来共享经济不仅能够配置闲置资源,更可能配置优质资源。这一理念与腾讯研究院发布的《2016 年-2017 年分享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不谋而合,报告指出分享经济出现了非闲置资源的共享,供需双方从个体参与衍生至企业,单个的共享经济平台将开始生态化发展的变化。种种言论表明,共享经济的定义、参与主体、运作模式等都在发生新的变化:

共享经济不再局限于闲置资源的共享,而是扩展到社会整体资源的优化分配,关键在使用权限的共享;

共享经济的参与主体将从个体扩展到企业,企业将代替个人提供更大规模,更标准的产品或服务,企业收入或将成为共享经济规模的主力军;

共享平台将不再是独立平台,平台沉淀的数据有望寻求新的变现空间,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将逐步把共享经济变成一个“大生态”。

这些变化将引领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走向新的发展方向,佣金不再是共享平台唯一的收入来源,数据为王的时代,平台自身的价值更是亟待挖掘。

可以看出,共享经济的盈利方式至少可以分为三项:收取交易佣金,基于平台沉淀的数据和用户探索数据变现以及增值服务应用场景。第一项收入,依托于交易,而后两项则建立在运营的基础之上。

在Uber、Airbnb 的共享时代,共享的资源是以汽车、房屋为代表的高价值资源,核心是提升线下资源的利用效率,收取佣金是其主要的盈利方式。到了摩拜、ofo 的共享时代,共享的资源是单车、充电宝,甚至是雨伞,这些日常工具的共享,并未减少社会资源总量,而是大幅增加了某一单品的供给量,重点转移至提升生活的便捷度。未来,这种日常工具的共享或许只有达到相当规模,用户普遍适应采用“租”的方式享受小工具的使用功能,才能实现资源总量的整体减少。

日常工具的使用需求不强烈,但用户量强大;使用场景碎片化且地点分散;功能简单成本低,但怕丢怕坏,维护的成本高居不下。这类物品的共享,按照C2C 的模式去做,无法形成强烈的需求刺激,且循环使用极其不便,所以才会出现以摩 拜、ofo 这种自建资源、自行运营、自担成本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下,租金非常微薄,现金流依靠大规模的用户量支撑,但其庞大的活跃用户量以及联网终端自行采集的用户数据,可探索新的变现之路,例如挖掘用户的出行数据以优化交通管理,实现数据变现;亦或者根据用户路线,推送商户信息,实现广告变现的业务场景等。可以说,物联网与共享经济的融合,驱动共享理念日趋常态化,共享经济的盈利模式也将跳出传统收取佣金的局限。

未来的发展趋势

技术和需求是拉动共享经济发展的两大主力,尤其是物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改变了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交流方式,通 信技术的变革将改变共享平台的沟通方式,带动用户的需求从产品向服务,从消费级向生产级过渡。

移动互联网是人人通信的时代,共享平台上流动的是消息、是图片、是语音,供需双方基于此展开沟通。在滴滴的平台上,乘客通过平台报备的信息,实现对车主的基本信息有所感知,之后再与车主详细沟通,以确定具体出行事宜。此时,平台承担的更多是信誉背书和信息传达的角色,不涉及具体的业务运营,供给端所提供的车辆种类以及车主驾驶水平不一,服务的差异性显著。

物联网的涌现,各类终端接入网络,共享平台具备了对实物的控制力。摩拜的智能锁是最典型的例子,扫码即走,用户直接通过终端与平台连接,绕过人为沟通,通过人与物连接完成交易。共享单车,借助共享经济与物联网之间的连接,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应用更偏长尾,是打开大众消费级的物联网市场的重要一步。此后不断涌现出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创意,本质上属于常用工具的联网共享,这类产品,价值不高,能提供较大的便捷性,但极易丢失且维护频次颇高。ofo 前期使用机械锁,各种损坏手段层出不穷,而摩拜则平稳很多,关键便在 于摩拜整体车身设计以及智能锁的使用。由此看来,日常工具的共享,首先需保证产品本身的防破坏性;其次产品的使用需通过智能终端控制,平台有追溯产品状态的能力。此时,平台需要承担对产品的控制与监控,并参与用户从使用、支付、评价的全过程。

如果物品智能化进阶到了人工智能时期,能够自行判断使用状态,识别空闲时期,那么此时,物品既可以是共享资源,也能够成为需求方。共享平台连接的将是具备智能属性的物品,未来,如果物与物之间的交流能够达成,可能不需要人为的去选择是否共享,物品本身便能够自行达成交易。这将涉及到大量终端信息的收集,机器语言的传输、承载和分解,以及金融资产的支付与管理等。届时,共享平台将具备调动和控制联网终端的能力,能够自主优化线下资源的配置。

沿袭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共享的资源将大幅扩大,从高价值属性的汽车、房屋,到日常工具,单车、充电宝,最终又延伸到具备智能化属性的高价值物品,无人驾驶汽车、智能生产设备等。共享经济的'范畴将从消费级延伸到生产级,从改变生活到改变生产力。此时传统行业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如果说移动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的红利将大部分归于以滴滴、Uber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那么物联网时代,参与竞争的主体逐步扩大,未来的竞争格局仍存变数。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共享经济高速发展背后,监管、安全、竞争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从监管的角度而言,权责界定、歧视等问题仍处于灰色地带。现有的监管体系是建立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层级清晰,权责集中,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追责方向明晰。然而,共享经济的责任归属是分散的,很难找到一方能够全权担责,在纠纷问题的处理上,现有监管体系难以覆盖。此外,传统酒店、出租车的定价和用人都是受到公共监督,共享平台的定价则是自行决定,是否存在价格歧视,难以监管。在人员管理方面,共享平台以评价机制判定服务的优劣,难以避免社会已有的国籍、性别等歧视问题,一旦平台壮大到一定程度,可以左右用工分配,其背后所遗留的用工歧视问题也值得关注。

从安全的角度而言,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提上日程。共享平台作为供需双方的沟通枢纽,承载着大量信息,如证件、账户、住址等,如何保障用户信息不被盗用,不被滥用,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尤其当物联网融入到共享经济中,大量终端联网,以当前的安全技术能力还难以覆盖物联网的全部应用场景。同时,企业对于用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意识也是参差不齐。

从竞争的角度而言,产业模式尚不成熟,各方利益面临重新调整。共享单车从开始萌芽到风靡,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当下各城市角落堆满了各种颜色的单车,曾经打着环保、节约的共享单车,不免有资源浪费之嫌,同时对市容、交通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现象所折射出的是业内严重的同质化竞争,好创意一旦出来很容易被复制,整体产业链模式尚未成熟。同时,共享经济对传统企业的冲击不言而[来自]喻,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直接冲击着原本既定的利益分配原则,有可能引发更深层次、更广泛的组织和人员变革,产业统筹难度加大。

总体而言,共享经济大有可为,但也需慎有所为。产业发展的融合,给了共享经济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也将引发更深层次的变革。未来对共享经济的看法,或许也应跳出传统模式的视角,用开放、融合的眼光探索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要考虑到面临的实际问题与潜在挑战,野蛮式生长难以为继,共享经济的规则和模式,也需要逐步的规范化。

共享单车现状分析论文 第21篇

最近你骑车唰唰的飞过街道时应该感受到了骑行世界增添了不少色彩吧?

从原来的OFO、MOBIKE,到现在的小鸣单车、bluegogo共享自行车也可以说让骑行圈变得更加热闹起来了!

但共享单车的出现方便了民众,却也出现了各种新问题,让许多国人开始反思:中国国人目前素质,还不足以享受共享经济。其实,这就是文明问题。文明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的关系,是洗净心灵的肥皂,是多一份的关爱。文明时时刻刻都在咱们身边,只要咱们注意着它,就会发现。文明是咱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它有时甚至比咱们的生命还重要。

还记得吗——“有时候文明是多一些耐心的等待,有时候文明是多一点点分享,有时候文明离咱们只不过几十厘米的距离,有时候文明只不过是一张纸的厚度......”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向市民阑述了文明的.意义。

文明随处可见,只是往往被人们忽略。而他们又怎知,那被忽略的小细节就是文明啊!这样,文明从某中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人细心和耐心的考验。一片碎纸,你捡起来了吗?一个残疾人,你尊重他了吗?一张笑脸,你回敬了吗?一声对不起,你说出口了吗?我想,要做到文明并不难。有时候路上一句普通的问候,一个简单的手势,都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会让人感到温暖,感到幸福,让文明之风吹到咱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人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家庭的文明;一个家庭的文明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一个社会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小小的文明或许微不足道,但汇集起来,却会让咱们因为自己是中国人,拥有文明国而骄傲。

北京奥运会向外国人展示中国风采的同时,文明也是咱们不可忽略的问题。文明的面貌,体现了中华民族国民的素质,也从侧面告诉他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确实是实质名归。

如果咱们拥有文明,就拥有和谐的氛围。咱们学习文明礼仪,不仅仅是在口头上,重要的是行动上。把文明融入到咱们的学习、生活中。让文明之花盛开在咱们每个人的心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咱们都做文明人吧!

最后,让咱们一同记住:“咱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将迈出一大步。”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

别让共享单车成为一面“照妖镜”_共享单车作文议论文800字

一篇《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国民照妖镜》的文章在朋友圈里火了起来,共享单车从一种出行工具,变成了一面“照妖镜”。

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国民素质。原本应该乖乖应该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有时竟横七竖八地挡了行人的必经之路;有时竟会出现在树上、绿化带、河里等匪夷所思的地方;有时甚至被脱去“共享”的衣服,出现在一些人的家中,变成她或他的独家坐骑。

也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城市管理的惊慌与迷茫。中国从一个“自行车大国”进化到如今的“汽车大国”,原本道路管理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新老问题交织,挑战原有的监管和规则,共享单车遭城管扣留的案例层出不穷。

更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共享单车商业模式背后的“劣根性”和运营的“不灵光”。共享单车“随停随用”的模式利用的正是人性的弱点,人人图一己之便容易导致乱停乱放。而运营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督、惩罚、防范机制,则让共享单车“经常受伤”。

这面“照妖镜”照出了用户、平台和监管这三方的问题与不足,但其实任何新兴事物都是从混沌走向成熟,要加快这一进程则需要用户、平台和监管三方的共同努力。

就每位用户来说,享受了“随骑随停”的便捷,自己也需要有“停好”和”善待“的素养。最终只有每位用户而都遵循用车规则,共享单车才能实现持续“共享”。

就管理部门来说,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应及早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当中。各地政府与共享单车平台还应尽快“牵手”,制定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建立单车使用诚信系统,对违规停放、而已破坏公共秩序的用户进行处罚。

就共享单车平台来说,也应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只管投放与赚钱。联手政府、同行、研究机构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并通过媒体或APP等进行宣传引导,提醒用户觉将车停到合适的地方。此外,还可以提升技术手段,通过大数据等加强监管,创新运营方式,让用户更乐于遵守规则。

总之,要想方设法把这个新兴事物规范好,三方还需共同改进,力求还原共享单车“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