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1篇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金融危机大都发端于此。一般来说,由国际收支失衡引起的金融危机的国家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汇率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往往出现了经济不景气,政治动荡等现象,继而国民对本国货币失去信心,对美元等外币需求上升,央行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必须抛出大量外汇收回本币,但是随着负面消息继续出现,货币当局最终无法捍卫固定汇率,宣布货币贬值,导致本国货币崩溃。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泰国的情况为例,在发生金融危机之前,泰铢一直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主要盯住美元,随着泰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降低与经常项目赤字的持续上升,泰铢被高估,泰国央行被迫发出大量外汇维持固定汇率,到1996年下半年,泰国金融市场就出现了挤提风潮事件,1997年2月,国际游资又大规模抛售泰铢,1997年7月2日,泰国放弃已实行十多年的联系汇率制度,当日即贬值19%,8月,泰国政府宣布暂时关闭16家金融机构,还宣布境内外泰铢实行统一汇率,从而引发了市场的恐慌,再度掀起抛售泰铢的狂潮,东南亚各国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和泰国一样,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汇率也急剧下跌。那么中国会不会因为国际收支失衡而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呢?应该说不会。首先,中国自从实行汇率改革以来,就已经不再采用固定汇率制度,虽然由于央行的干预,人民币汇率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但是,与东南亚国家的情况相反,人民币汇率不是被高估,而是被低估了,从2005年7月21日至2007年4月30日,人民币已经累计升值超过13%,并且还有升值的预期,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贬值预期。其次,中央银行持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由01年的2000多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16000多亿美元,储备规模居世界第一。有了如此之多的外汇储备,就可以有效抵御国际炒家的投机,避免外汇市场发生剧烈动荡。所以,我国因为国际收支不平衡而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资本市场失衡

资本市场决定着金融资产的价格,当资本市场失衡时,将会引起市场的恐慌,大量抛售证券,发生资本市场崩溃从而引发全面性的金融危机。美国八七年发生的股灾就是资本市场失衡引起金融危机的著名案例。在八十年代,由于里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成功的经济政策,美国经济进入了繁荣时期,股市也水涨船高,产生了明显的泡沫,直到87年夏天,股市仍然一片繁荣,但是到10月份,由于一系列的利空消息,如逆差增大,财政赤字严重,使投资者产生了担忧,泡沫开始破裂,10月14日,道指下跌点,创下新纪录,10月16日,下跌点,10月19日,也就是著名的黑色星期一,股市下跌了点,跌幅为。这场金融危机还蔓延到了全球,欧洲、亚太地区的股市也出现了暴跌,例如,10月20日,恒生指数跌去。87股灾使美国100多家银行倒闭,股民损失惨重,很少再购买住房导致不动产市场价格下跌。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与美国当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首先是经济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其次,从股指的角度看,自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探底至998点至2007年10月16日达到历史最高点6124点,上证指数上涨了500%以上,在其后的半年时间里,上证指数又缩水50%以上。因此,从下跌的幅度来看,中国实际上已经发生了“股灾”。然而,再仔细分析一下中国与美国的差异,笔者认为,股市的下跌不会上升到金融危机的程度:第一,中国的股市毕竟是一个政策市,换句话说,官方对中国股市有足够的控制力,而且调控股市手段多样,如在股市大跌时出台利好政策、政府官员讲话,或是召集基金公司集体进行“窗口指导”,还有_等政府机构直接动用手中的资金救市等,例如,今年4月22日,当股票跌破3000时,政府立即进行3000点保卫战,当日即收大阳,4月24日,出台印花税下调利好,股市几乎全线涨停。另一方面,尽管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国宏观经济出现了通货膨胀等一些问题,但基本面并没有走坏,高速增长的预期没有改变,因此,只要政府释放利好,市场预期马上改变,股指再创新高也不无可能。第二,即使股市发生崩盘,灾难也不会蔓延到银行体系,八七股灾之所以会引起美国100多家银行倒闭,是因为这些银行有大量的股票、债券抵押贷款,1987年5月,美国银行对股票债券的抵押贷款达亿美元。而在中国,企业主要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投资并不多,法律也不允许从银行借入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因此,当股市崩盘时,不会产生企业亏损从而给银行造成坏账的情况。当然,也法律也不允许银行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在中国,即使发生股灾不会引起银行业危机,真正可怕的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一问题。

三、资金借贷市场失衡

资金借贷市场失衡引发金融危机事实上就是信用危机,其原理在于,为刺激经济,央行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银行发生大量坏账,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挤兑现象,羊群效应使得这种现象很可能蔓延到整个银行体系,造成大量银行倒闭,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巨大打击。上世纪80年代签订广场协议后,为了应对不利的国际收支环境,日本政府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放松了信贷,银行放出大量房地产抵押贷款,加之日本土地本来就比较稀缺,日本的房地产价格猛涨,当时日本土地价格是美国的三倍多,_年,日本央行三次上调再贴现率,利率提高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利息,导致银行坏账,房地产泡沫破裂,到1997年日本住宅用土地比_年下跌了约30%,商业用地下跌了约50%,8家住宅金融公司(住专)中有七家倒闭,这也给银行带来了大量的坏账,从而导致了日本经济一蹶不振,至今仍未完全恢复。针对中国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情况,有许多专家呼吁谨防房地产泡沫破裂,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有没有泡沫是一个问题,泡沫理论本来就不是一个成熟的理论,格林斯潘说过:“泡沫只有在它破裂的时候才会被证实”,一些学者用房价与家庭年收入只比来测算泡沫是不妥当的,这个比率高只能在社会学的意义上证明房价高,在经济学上测算泡沫应该用新房空置率比较合理,但是从技术上来说这一指标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定性地说,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价格高很大程度上是供需引起的,经济学认为房地产的供给长期的比较固定的,但在中国有一个周期问题,大量的城市单元住房都是在80年代兴建的,20多年过去后,这些住房在面积和结构上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要求,所以对新住宅的需求是很大的,这自然引起房价高企;另一方面,有几个原因使得房价下跌的可能性不大:一是供地从紧的政策使房地产新增量有限;二是目前的政策目标是稳定房价,而不是使房地产价格下跌;三是由于全球通胀,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房地产价格走高,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中国因为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四、结论

以上分析了金融危机的三种主要类型,即国际收支失衡导致的金融危机、资本市场失衡导致的金融危机和借贷市场失衡导致的金融危机,并针对每一种类型我们都认为中国目前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事实上,从根本上来讲,是中国良好的经济形势决定了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不大。然而,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正如任何人不能准确预测金融危机发生一样,没有人可以绝对地说中国不会发生金融危机,从原理上讲,金融危机的本质是羊群效应,如果有一家金融机构发生问题,很可能就会引发一场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背后也确实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国民经济的结构性矛盾,经济中政府定位等问题。因此,作为管理层,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把信贷闸门,防止因为金融机构出现问题而发生金融危机的事情。另一方面,也要着力解决经济和社会中的生层次问题,如内需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等,如此才能中国经济长期保持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在根本上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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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2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化 经济增长 灰色关联度 协整分析

一、引言

金融市场化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部门运行从主要由政府管制转变为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过程。它对实体经济部门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很可能成为决定实体经济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金融市场化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探究金融市场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人们研究金融市场化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改革在不断进行,金融改革的过程也是金融不断市场化的过程,而且金融市场化的程度在不断地加深。西部地区是典型的“金融高地”地区,而陕西省又是西部的中心省份之一,陕西省的金融市场化程度直接关系着地区的金融业发展。陕西省的金融市场化是否促进了经济增长?金融市场化影响经济增长的传导途径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对于陕西省金融业的发展以及陕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大量学者对金融市场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也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大多数是对中国整体金融市场化状况的分析,且得出的结论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证上均有在很大差异。少数已有的对中国各地区金融市场化与经济增长二者关系的研究,也未曾独立从陕西省的角度出发去探求这一问题。鉴于此,本文在探讨金融市场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作用机理研究基础上,选取2000-2010年陕西省相关数据为样本,尝试运用协整分析与灰色关联度分析结合的方法,对陕西金融市场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这对陕西省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与政策依据。

二、金融市场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作用机理研究

金融市场化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金融市场化是一个充分挖掘和发挥金融体系在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作用的过程。关于金融市场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作用,本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考察了金融体系在资金聚集、分散风险、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功能。

(一)资金聚集功能

在资金聚集的功能上,金融体系通过提供各种金融产品,达到变小钱为大钱的效果。在这个资金的聚集和转移的过程中,资金的供需双方都实现了帕累托改进:资金的盈余方可以将多余的资金以一定的利息回报为条件借给资金短缺方,而资金短缺方可以用借来的资金从事生产和消费,这一交易使得双方的效用都得到了提高。这一过程还有助于资金从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流向生产效率较高的部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到了增进整个社会福利的作用。

(二)分散风险功能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形形的风险,因此需要金融市场或者金融中介来转移和分散风险。具体来讲,金融体系能够起到分散纵向风险、横向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作用。其中,银行、共同基金和证券市场通过运用多样化投资策略来减少横向风险;纵向风险的分散则主要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长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机构能通过投资长期投资来分散某一时期的系统性风险,这种投资在繁荣的时期提供较低的回报,但在衰退的时期却能够提供相对较高的回报;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对流动性的要求小于单个客户对资产的要求,在同一时点需要贴现的客户总是占少数,银行可以通过自己持有的现金满足低流动性项目的资金需求,并且金融市场能够为金融资产提供交易平台,方便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之间的转换,这有助于增强流动性,从而消除了流动性风险。

(三) 加强公司治理功能

公司治理是我们理解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功能的核心。资金提供者对公司的监管能使资金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股东和债权人的有效监督下,经理人会尽其所能最大化公司价值,而这有效地改善了资源配置,使得生产和创新活动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因此,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表现并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的速度。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金融工具,资金的流动和有效的配置就不能实现。换句话说,由于经理人和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经理人员拥有信息优势。经理人可能会偏离投资者的目标,或者隐瞒项目的实际收益,从中牟取个人效用的最大化。而金融市场化则为这一难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金融市场化与陕西经济增长关系实证分析

(一)基于协整方法的实证分析

通过上述的理论分析,我们知道金融市场化对于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我们对金融市场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以探讨金融市场化是否是新的经济增长来源。以往学者在实证研究中普遍认为资本与劳动力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因此在数据选取中,我们取经济增长变量GDP与固定资产投资变量K、就业人数变量L以及金融市场化变量F三个变量进行分析。其中金融市场化变量F是根据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的学者樊纲、王小鲁以及张立文编写出版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报告获得陕西省金融市场化指数2000-2009年,关于2010年指数是由我们根据樊纲等(2011)所构建中国各省区市场化指数的方法进行计算而得。考虑到变量数据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本文选取2000年到2010年作为研究时间。为了方便数据之间的比较,文中变量均以2000年为基期。本文研究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统计年鉴》及陕西统计信息网各年度报表。由于多数变量有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可能变量与变量之间高度自相关,因此,本文在计量经济模型时选用对数模型。因此本文建立以GDP为因变量,为自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为Ln(GDP)=a+bLn(K)+cLn(L)+dLn(F)+ e (其中a、b、c、d为系数,e为随机误差项)

1.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模型回归之前,根据计量经济学方法,如果要对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首先必须保证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如果时间序列的统计特征随时间趋势变化,即非平稳,则可能存在“伪回归”,对计量回归分析的有效性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首先要对各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即平稳性检验。

本文通过计量软件,分别对L、Y与P三个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相关的统计量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单位根检验结果

由表4-5可见,K、L、F与GDP均满足一阶平稳条件,故可以进行下一步协整关系检验。

2.协整检验

在协整关系检验中,Johansen协整检验更有方便分析多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我们参考Johansen(1988,1991) 和Johansen & Juseliu(1990) 提出的基于VAR方法的协整系统检验,分析GDP与K、L、F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变量K、L、F和GDP进行Johansen多变量的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多变量(K、L与F)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

注:*表示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情况下拒绝原假设

根据表3协整关系检验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变量K、L、F和GDP存在协整方程。

3.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验证协整检验结果,本文利用Ln(GDP)=a+bLn(K)+cLn(L)+dLn(F)+ e 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回归结果分析

R2 = 修正R2 = DW= Prob(F-statistic)=

注:*表示在显著性水平为10%的情况下拒绝原假设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得出最后的回归方程为:

Ln(GDP)=0. 618ln(K) +(F)+

从回归方程可以看出金融市场化程度与陕西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的相关性,且相关性显著,金融市场化程度每提升一个单位,经济增长总量就会增加0. 895个单位,充分说明了金融市场化对陕西经济增长具有正的推动作用。而且我们可以发现:在影响陕西经济增长的因素中,金融市场化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因此金融市场化是陕西省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基于灰色关联度的实证分析

运用灰色关联度的分析方法是运用灰色系统理论的思想,根据序列曲线的走势和形状的相似度来判断序列之间的关系。序列曲线之间走势和形状的相似度越高,关联度也就越大,反之则关联度越小。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来检验金融市场化对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影响。计算结果见下表5 :

表5 相关变量之间灰色关联度结果

本文使用软件为灰色系统理论建模系统。灰色关联度结果如上表6所示,第一列中R1为灰色绝对关联相关系数,R2为灰色相对关联相关系数,R3为灰色综合关联相关系数(其中本文采用=)。不论是从灰色绝对关联相关系数角度、灰色相对关联相关系数角度还是从灰色综合关联相关系数角度来衡量,影响陕西经济增长因素排名顺序都为金融市场化、资本因素与劳动力因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协整分析的结果。

四、结论建议

本文运用时间序列,选择衡量陕西省经济增长量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社会固定资本投资、就业人员和金融市场化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建立等式关系。为了验证金融市场化与陕西省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复杂经济科学前沿方法灰色关联度和协整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1)金融市场化程度与陕西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的相关性,且相关性显著,金融市场化程度每提升1%,经济增长总量就会增加0. 895%。(2)影响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是金融市场化程度以及资本投入变量,其中金融市场化对陕西省经济增长影响最大。

由此,我们建议,在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一方面要提高在陕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提高金融资产的质量,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体系,使金融市场不断走向成熟和规范;另一方面要发展资本市场,提高陕西省企业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加大金融中介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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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富田.区域金融深化与政府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J].现代经济探讨,2013,(第4期).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3篇

目前鸿星尔克所面临的现状就是国内外竞争日趋加剧,特别是国际大品牌的步步紧逼使得鸿星尔克必须正视起来。再加上目前在中国还有7-8亿人口买不起鸿星尔克的产品,他可能喜欢这个品牌,但是他还买不起。这是很大的一个群体,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潜在市场。要进入这个潜在市场让更多的人知道鸿星尔克,喜欢鸿星尔克,进而买鸿星尔克的产品尤为重要。

首先,鸿星尔克应该在稳定住本土市场的同时继续积极向海外发展。不断地寻求国际合作,扩大品牌的影响力。特别是要抓住一些重要的国际体育赛事的服装赞助权。他的企业目标应该是成为毫不输于耐克阿迪达斯那样的国际知名品牌。

其次,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鸿星尔克要做好万全准备。不仅仅要提高品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提升产品的质量。在生产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地生产研发新产品。在生产中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线对运动品牌也同样重要。

最后鸿星尔克在面对7,8亿人买不起鸿星尔克产品的这种状况下要有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这一片潜在的市场会成为鸿星尔克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虽然现在那些人还买不起,但一方面鸿星尔克努力地在生产经营中提高效率,进而降低价格使得更多的人能买的起鸿星尔克的产品,一方面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鸿星尔克应该坚信在不断地努力推广,宣传之下虽然当时那些人买不起产品。但是鸿星尔克的品牌形象已经深入人心。随着他们收入的提高这一部分人相信会是鸿星尔克忠实的客户。相信鸿星尔克会走的更好,更远。

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 ? 前言

n 摘要/什么企业/供应链/主要问题/解决方案

? 背景分析

n 根据案例的情况

n 产品分析/供应链类型/市场环境分析/企业战略分析/供应链结构/SCOR模型/供应链绩效/ABC分析……

? 识别问题并要点分析

n 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n 对问题进行分析

n 得出结论: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 改进建议与方案

n 针对提出的问题

n 改进建议/方案/措施……

n 必要时对建议或方案进行评估与评价

? 结语

流程、库存管理)等方面来找问题。如果是供应链案例,可以从可靠性,反应性,柔性,成本,效率(如信息系统、供应链流程、库存管理),对企业产品或市场战略的支持性等方面找问题,至少60分钟写作,还有10分钟可以欣赏一下其他没有写完同学的窘态。

5.另外,前言需要精炼、清晰。背景分析不用写太多,本部分不一定要完全按照框架和范文的写法,可以灵活地结合案例来分析企业的现状,产品特点,企业战略,行业背景,供应链的类型、

结构、绩效等,最好使用一种案例分析工具(见本资料第三部分,如分析竞争情况可用波特五力,分析供应链现状可用SCOR)。我们需要尽量把更多的时间和篇幅放在识别问题、分析原因及提出建议等方面。至少需要预留45分钟用于这三部分的写作。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4篇

一、文献回顾

金融被视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焦点问题。早在20世纪初,经济学大师Schumpeter在其专著《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论述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他认为功能良好的银行通过甄别并向最有机会在创新产品和生产过程中成功的企业家提供融资而促进技术创新,即他是从金融发展促进创新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这个角度肯定二者之间的关系。继Schumpeter之后,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方兴未艾,主要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关系。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货币中性和信用媒介论否定了金融对经济的作用。货币学派认为货币对经济的作用只存在于短期之内,从长期来看货币供给的变动并不影响实体经济。新古典学派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持消极态度,如理性预期学派认为经济学家往往过分强调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二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关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相关文献诸多,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观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理论:由Goldsmith开创的金融结构论,该理论对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跨国的比较分析,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深化,金融结构会不断发生变化。由McKinnon和Shaw提出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该理论致力于研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问题,强调价格变量是同经济增长关联更大的金融因素,认为以实际利率和汇率表现的金融自由化将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比较有影响力的还有金融功能论,该理论认为不管是以银行体系为主还是以市场体系为主,都属于金融安排,都为经济提供相应的服务,发挥自己特有的功能。

基于这些理论研究成果,许多学者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大多数文献都证实了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Goldsmith通过进行跨国研究证明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King和Levine延续了跨国分析法,收集80个国家1960—_年期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Rajan,Zingales分析了不同国家产业层面的绩效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发现对于金融中介发展良好的国家,那些主要依赖外部融资的产业发展迅速。Beck,Levine,Loayza;Levine,Loayaza,Beck采用了矩方法;Demet-riades,Hussein研究了16个国家相当长的时间序列发现两者的因果关系是双向的。Osinski使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转型国家进行了检验,结论是模糊的,当使用分组估计时,二者更是呈现出了统计上的不显著,这就是说两者关系很可能是非线性的。我国学者也针对本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相关的实证研究。谈儒勇、韩廷春等人使用最小二乘法等线性回归方法来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赵振全等,康继军等和范学俊等人采用协整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来处理非平稳时间序列数据,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研究。沈坤荣、张成运用DPD方法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结果发现不明显,并推断内生金融深化理论中这二者之间的传导机制不完善。就目前而言,关于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国家整体层面,针对区域经济的研究较少,本文在这一方面有所改进,立足于湖北个案,研究二者之间的实证关系。具体而言,本文以金融经济理论为基础,结合1978年—2009年期间湖北省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采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方法研究湖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相关的结论和建议。

二、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1.经济增长方面的指标: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PGDP)。关于经济增长方面的研究大多都是选择国内生产总值这个指标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状况,该指标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更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与财富。鉴于此,本文选取此指标作为经济增长方面的变量,选择了湖北省1978年———2009年期间的样本数据,为了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将各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除以对应年份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1978年为基期),得到RPGDP这一指标。相关人均GDP以及地区生产总值指数的数据均来源于历年《湖北统计年鉴》。

2.金融发展方面的指标:金融相关比率(FIR)、存贷比(LDR)。金融相关比率是由美国经济学家Goldsmith提出,是指某一日期一国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国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定义为全部金融资产价值除以全部有形资产价值,反映的是一国金融上层结构与经济基础结构之间在规模上的变化关系,它可以反映金融发展的基本特点。本文选取金融相关比率作为其中的一个变量反映地区金融发展状况,由于湖北省全部金融资产价值的数据难以获得,无法直接使用这一指标,而是用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额作为全部金融资产价值的狭义代表。因而,在本文中,金融相关比率是等于金融机构的年度存贷款总额除以对应年份的GDP。此外,文章还选取存贷比指标,即贷款与存款的比值,作为另一个金融发展变量。存贷比可被视为代表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指标,可以反映金融机构将存款转化为贷款、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因而该指标也可以从一方面反映湖北省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关于湖北省1978———2009年期间GDP、金融机构存款及贷款的数据均来源于历年《湖北统计年鉴》。

(二)单位根检验

本文是针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在进行相关分析之前,首先对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即单位根检验,这里主要采用的是ADF检验法。本文利用Eviews计量软件对各个变量依次进行ADF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

图1、图2、图3分别为变量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PGDP)、金融相关比率(FIR)、存贷比(LDR)的趋势图。从图1与图2可以看出,RPGDP与FIR两个变量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并且都具有非零均值,因而设定的ADF检验模型均应该包含常数项与时间趋势项。从图3可以看出,变量LDR呈现出无规则上升、下降的状况,即没有明确的趋势性,并且是具有非零均值,因而设定的ADF检验模型只包含常数项。本文在进行ADF检验时,模型中滞后项的确定采用SIC原则,检验结果见表1。

由表1的ADF检验结果可以看出,RPGDP、FIR及LDR各原序列无论是在5%还是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存在单位根,均为非平稳序列。但是各原序列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能拒绝原假设,即不存在单位根,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其中FIR与LDR的一阶差分序列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也是平稳的。也就是说,所有的时间序列都是一阶单整的,具备了进行协整分析的条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三)协整分析

由上述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变量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为了证实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文章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主要使用EG检验法分别对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分析。

1.RPGDP与FIR之间的协整检验

首先,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RPGDP=a+bFIR+u,使用最小二乘法对方程进行估计,得到残差项时间序列1。然后对该残差项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

2.RPGDP与LDR之间的协整检验

首先,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RPGDP=c+dLDR+u,使用最小二乘法对方程进行估计,得到残差项时间序列2。然后对该残差项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图5为残差项时间序列2的趋势图,由该图可知,建立的ADF检验模型应不包含常数项与时间趋势项,检验结果见表3。

由上表可知,残差项时间序列2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无单位根,即为平稳序列,表明RPGDP与LD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四)Granger因果检验

以上协整分析证明变量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具有长期相关均衡关系,但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接下来,本文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进一步研究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综合分析,本文在此将最佳滞后期定为1,检验结果见表4。

从表4的Granger检验结果可以看出,RPGDP在2.14%的显著性水平下是FIR的Granger原因,反之没有Granger因果关系;RPGDP在4.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LDR的Granger原因,反之没有Granger因果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立足于相关的金融经济理论,以湖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选取1978年———2009年期间的年度数据,采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方法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其中,经济增长方面选择的是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PGDP)这一指标,金融发展方面选择的是金融相关比率(FIR)、存贷比(LDR)两个指标。具体而言,本文在实证部分首先利用ADF检验法分别对RPGDP、FIR、LDR三个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然后,以ADF检验结果为条件,利用EG检验法分别对变量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分析;最后,进一步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依次分析了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单位根检验部分,ADF检验结果表明,时间序列RPGDP、FIR、LDR的原序列均具有单位根,即是非平稳的,但是经过一阶差分之后,序列都是平稳的,即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可以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其中,RPGDP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一阶单整序列,FIR与LDR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一阶单整序列。

在协整分析部分,EG协整检验结果表明RPG-DP与FIR、RPGDP与LDR之间均存在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也就是说,湖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金融相关比率的提高、金融中介运行效率的改进与湖北省实际人均GDP的提高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相关关系,针对现有经济体制或金融体系的改革都会对湖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产生影响。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5篇

万联证券公司广园营业部 起止年月: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金融/投资/证券

担任职位: 客户经理实习

工作描述: 主要是学习客户开户流程、营销经验技巧分享、银行驻点实习

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

担任职位: 指路导向者

工作描述: 主要是用英语向外国朋友指明他们想要去的广交会展览中心,并指引他们想去的最近的地铁、公交路线,协助他们顺利地完成他们的任务。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6篇

[关键词]金融证券类专业 课程体系 金融学 证券投资 学科体系

随着中国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断努力使其金融市场全球化,10年后A股市值已经超过12万亿美元。自从中国去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股市市值第二大的国家,中国两大证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市值总和为4万亿美元左右。而据美国高盛公司预测,到2030年,中国的股市市值有可能超过美国。

一、提出问题

如此庞大的证券市场需要得到维持以及发展,必须依靠大量的证券人才才能得以实现。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证券市场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复合型、高端型、高素质、具有创新和竞争意识多方面要求并进的特点。培育具有这些特点的人才,有必要对内地的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进行相应的专业化本土化改革。

林毅夫曾指出“被解释现象的重要性决定社会科学理论的贡献大小”。当前金融大学科的理论主要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历史长,制度设计比较完备,而内地金融市场发展时间短,制度建设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如何利用现代金融理论体系对内地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进行安全分析,这是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设计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因此,本文认为进行专业化本土化改革研究,就是要把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结合内地金融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化和本土化,使得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适应本地金融市场的要求。一方面,课程体系改革的目的是可以把金融证券理论与中国股市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可以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面向实务;另一方面,课程体系改革的结果是培养能够把金融证券理论与中国股市的实践结合起来的人才,这样才能面向金融类企业对于实务人员的需求,推动金融市场合理化发展。

二、金融证券类的课程体系设计

内地学术界对于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的设立,虽然基本上沿袭海外金融体系的模式,但是受到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基础的特征的影响,金融学专业教育主要以银行管理为主体,与金融学理论以投资学和公司金融为主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正是如此,随着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内地学术界对金融证券类课程的教学改革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研究,这些成果主要可以归类为宏观和微观两大类。

宏观上,对于整个学科体系的建设诸多学者提出了不多的意见和建议。如“内地金融学内涵界定模糊,理论和学科建设滞后”“美国专业课程设置上比较灵活丰富,培养目标侧重于实用性”“我国金融学的教学有必要跟上时代步伐,增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人才”。微观上,主要是对于学科体系中某门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如“应发展实验金融学来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案例讨论是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关键环节”。还有个别学者从“分层化教学的角度提出对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的改革”。

从这些前人的教学改革研究上,不难发现仍具有许多值得进一步发展的方面。目前内地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海外相比差距并不大,也具备了从金融学、金融市场学、金融经济学到投资学、金融工程、期权期货及衍生工具等一系列课程,也充分应用了多媒体教学手段和案例教学的方法。正是如此,笔者认为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的症结在于专业化和本土化问题,并试图提出一种针对整个课程体系的可行性解决方案。

三、目前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设计的不足

综上所述,金融证券类学科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来自于西方,如何利用西方的金融证券类理论体系对内地的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进行剖析,以使得内地的金融证券类人才的培养符合内地金融市场的需求,这是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设计面临的重点,但是现有高校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更多地专注于理论体系的传授。专业化和本土化的提出,能够有效地解决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实用性问题。总体来看,笔者发现现有的相关课程体系设计存在三个方面缺陷。

(一)论文教学走形式

虽然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培养方案中会设立一些关于文献研读或是论文写作方面的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安排时间一般都是偏向于最后的一个和若干个教学学期。但是对于相关涉及的学生来说可能要求的学分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所以这方面的课程可能会由于选课人数不够或是其他原因而开设不了,那么对于学生来说只能依靠自己去自学论文的撰写而缺乏一定的系统性教学。正如孙音在《探讨当前金融学研究方法及研究生教育存在的缺陷》一文中所认为的那样,甚至连金融专业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也缺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体而言,论文的教学并不符合专业化和本土化的要求。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在内地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金融学基础课程主要是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等。一方面,基础课程体系主要侧重于宏观研究,使得学生对内地金融业的运作机制理解不多;另一方面,课程体系设计偏重理论性的文字描述,相关数理知识类课程相对较少。同时数理经济学方面课程设置虽然比较重要,但实际这方面许多课程有可能设置为选修课且被学生认为难度过高而选择性忽略。

(三)教学内容有偏差

同时内地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在教学上缺乏专业化和本土化的案例实践。内地相当大部分的投资者在投资分析中以技术分析为主,因此证券分析课程中教学内容也往往偏向技术分析,对基本分析和价值投资的内容涉及较少。学生也以为A股并不适合基本分析和价值投资,对课程的学习重视程度不足。这种思路的偏差使得固定收益证券和投资学等课程中大量的价值评估内容被学生认为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同时,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中大量使用海外的案例进行教学,最终导致理论的教学与内地金融市场尤其是A股的实践相脱节。

四、提高专业化和本土化的对策

正是如此,针对目前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设计的不足,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提高专业化和本土化方面来弥补。

(一)提高课程教学专业化

要提高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设计的专业化特别要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1.加强写作能力的培养。以普通高校的金融专业研究生教学培养方案为例。许多高校并未设置有关应用文(特别是研究生论文)的培养,即使是设置了例如像文献选读这样的课程,但是这些课仅是面对各自的相关专业方向。有相当部分金融证券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为券商、投资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投资管理部或投资银行部等相对专业的投资岗位。因此,本文建议在研究生期间第一学期或在本科生大三年级就开设一门应用文或毕业论文写作的必修课程,不仅系统地教授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可能会用到的一些文书格式,而且详细为学生撰写论一个全方位的引导与讲解。

2.完善课程体系的设置方向。内地的金融学科体系主要面向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两大专业为主,就业方向上以商业银行为主。随着内地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体系由以银行为基础将会逐步转变为银行体系和证券市场体系两条腿走路的模式。那么相关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有没有可能在内容上进一步向证券投资和公司金融为主体的微观金融学科靠拢?这种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于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有必要在方向上进行调整,逐步从货币银行学方向向公司金融和金融工程方向进行转化和完善。比如,通过在大金融专业方向下设置各个小专业的做法有效实现从原有的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为主转变化以银行、证券、保险、金融工程等多学科的大金融专业为主。

(二)课程设置的本土化需求

金融证券类专业课在教学上有必要在更高层次上提供本土化的理论内容。

1.完善专业课程体系的层次化。比如在金融学专业基础理论课金融经济学的教学内容上,金融工程专业方向作为必修课可以以数理经济的理论教学为主体,其他专业可以作为选修课以投资学和公司金融基础理论教学为主体;本科学生可以以说明分析为主讲述主要的教学内容,而对于研究生则可以量化推导为主讲述主要的教学内容;同时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分别从应用和数理推导的角度进行教学内容的再分层设置。而其他的专业课如投资学、金融工程学也是如此,都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I、II和III等层次的进阶课程,进行分层次教学。

2.提高课程教学的本土化。刘建和、吴纯鑫在《金融证券类专业课本土化改革方法浅析》一文中把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从不同层次递进分为公司金融、投资学和金融工程等。笔者进一步认为可以在这三个层次之下分别进行本土化案例的培养和完善。比如,虽然贴现率的不确定使得贴现现金流模型(DCF法)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但是可以从特定行业出发应用DCF法,同时设定不同的贴现率进行敏感度分析。这样就可以从A股市场中选择相应的实例让学生利用DCF法的敏感度分析来对上市公司进行基于现金流的价值评估。

当然,笔者也不过从专业化和本土化等方面对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的设计和教学进行了一些粗浅的分析,也希望相关专业人士能够对金融学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相应的探讨,共同推进内地金融证券类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为金融证券产业培养更多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艾洪德,徐明圣.新形势下金融学专业本科教学面临的挑战与改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4).

[2]高等学校经济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金融与保险学科组.我国金融学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分析[J].中国大学教学,2007(1).

[3]焦继军.金融学科案例教学探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1).

[4]刘建和,武鑫.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改革与金融人才培养[J].继续教育研究,2012(6).

[5]刘建和,吴纯鑫.金融证券类专业课本土化改革方法浅析[J].商业经济,2009(12).

[6]刘建和,吴纯鑫.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的“四化”问题[J].商业经济,2009(2).

[7]宋逢明.发展实验金融学 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J].资本市场,2007(11).

[8]孙音.探讨当前金融学研究方法及研究生教育存在的缺陷[J].经济研究导刊,2008(15).

[9]肖鹞飞.现代金融学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学科建设的启示[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5(7)

[10]叶立新.金融学案例讨论教学体会[J].时代教育,2008(2).

[11]于春红.中英《金融学》教学的比较及启示[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7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题

一、实施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来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靠和健康地发展。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体目标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

(一)实施金融监管是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金融业是以货币信用、证券及保险业务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特殊行业,与国民经济整个运行息息相关。一旦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发生金融危机,就会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货币化和经济关系的信用化,以货币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为主体的金融结构具有极其广泛深刻的渗透性和扩散,金融体系成为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和社会经济的调节器,它具有影响社会全局利益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特殊的公共性和全局性。因此,只有加强对社会金融业的监督与管理,才能引导和促进金融业发挥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影响作用,推动国民经济的良循环。

(二)实施金融监管是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之间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如果失去调节、监督、控制,会偏离正确方向,形成破坏性竞争或垄断,从而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避免过度竞争,有必要对金融业实行监督和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向着适度竞争、规范竞争的方向发展。

(三)实施金融监管是正确贯彻国家货币政策、认真执行金融法规制度的需要

无论是在贯彻落实国家金融、货币政策方面,还是在实施和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的过程中,随着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和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难度的不断加大,不同的政策目标之间很难只依靠传统的货币政策手段协调,大量的金融关系以及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很难只依靠司法机关来调整和评判,还必须辅之以金融监督管理,使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活动等符合国家货币金融政策意图和金融法规制度的要求。

二、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内控机制滞后,首先是各级管理层重国家计划,轻自身管理,重速度和规模,轻质量和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表现为资金审批程序不健全,对资金使用的监控不严;贷款审查不严格,手续不全,没有真正做到贷前调查、贷后检查,使得信贷风险加剧。其次是人事控制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的员工队伍规模庞大,层次结构不合理,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且完善的员工业绩考评和激励竞争机制。然后是上下级缺乏有效的约束,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总行承担,分支机构的违规或不审慎行为都可给整个系统酿成大祸。再次是职能监督岗权威性缺失,职能监督部门实行“既向本级行行长负责,又对上级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的管理模式,致使其监督工作实际上陷入一种无序和无效的状态;内审监督机构不健全,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单独设立内审机构。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是非自由的市场,它除了市场本身特有的因素外,还受政治体制、传统观念、偶发事件和随机因素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走向规范化的初级阶段,发育程度低,而且不规范。在证券市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市场主体行为扭曲;其次是定价机制扭曲;再次是市场处于分割状态;最后是缺乏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在保险市场表现在:市场发展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对人事制度影响较大;内部管理不严、竞争力不强,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经营理念上重保费规模、轻经营效益;重保单数量、轻保单质量,导致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在经营环节上,重承保、轻理赔,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业的信用。

(二)金融监管本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我国目前的监管内容主要是市场准入监管中还存在着重审批轻管理、重传统的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问题,不能实现完全有效地监管。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措施分析

(一)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业务风险、非系统性市场风险等)、维持安全的目的。

首先,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

其次,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制的转换,推进产权改革,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生发出市场对银行监管的力量,通过实施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将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业银行。

然后,建立风险管理体制,要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实行分级授权、分类管理制度,推行以独立尽职调查、民主风险评审、严格决策纪律和问责制为核心的“三位一体”授信决策机制,要健全决策约束机制和责任人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贷款决策风险约束机构,对行长的决策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实行岗位约束,建立贷款决策责任人制度,把风险贷款责任分解到个人;建立风险责任制,董事长、董事、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直接与银行的经营风险挂钩。建立常规的审计检查制度,履行对银行内部各部门的审计监督,对重大案件和银行行长的审计可以会同银监会组成联合审计组来进行。

最后,完善市场化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金融机构应将引入竞争机制作为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实行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制度和末位淘汰制度、员工内退制度,通过竞争上岗、岗位交流、末位淘汰,实现员工与岗位、能力与需要的最佳结合。引入有效的激励和处罚机制,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运作过程中,要坚持奖惩分明。

(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风险监管。金融监管当局要对金融创新进行相应的技术和政策指导以及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适当放开对金融创新业务的限制,除了对一些超出目前监管水平的业务创新进行限制外,应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和加强风险管理。配合金融机构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局应制定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评价标准与办法,在日常监管中,将银行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监管;实现从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要根据各金融机构不同的现状实施差别监管,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体系,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实行审慎监管,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市场退出;实现工作重心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的转变,完善金融监管人员素质体系。

另外,为了规范监管行为,实现金融监管连续稳定,我国必须遵守入世的承诺,参照国际准则,加快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与国际金融法规接轨的金融法律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强监管部门政策透明度。政策调整应向金融参与者公示,以保障每个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当局政策变动的知情权;构建多层次的信息披露体系;完善金融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充实信息披露内容,根据金融业具体活动的特点,加强会计信息、统计信息和非量化信息的信息披露;建立金融监管资料信息共享制度,培育信息披露的基础条件。此外,针对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监管部门还应对其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内容以及需要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做出尽可能明确的规定。

参考文献:

[1]李嘉宁,关于推动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的思考[J],长江大学学报,2004,4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8篇

1、特点

(1)本案例中包括了一个完整的时间段,从2000年鸿星尔克建立到2005年鸿星尔克在新加坡上市再到2010年鸿星尔克十周年。可以说案例写出了鸿星尔克十年来的主要的发展方向。这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能更加完整的理解鸿星尔克成功发展的历程。

(2)在案例中对于鸿星尔克一些战略的实施和经营理念包括管理思想都有一个直观的说明。这样使得我们在解读案例时更加的具有针对性。

(3)最重要的是在案例中抛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鸿星尔克历经十年发展,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那么在以后在未来他的经营发展将会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战略措施,既要稳固目前鸿星尔克在国内和国际所拥有的地位和知名度,又要在今后的发展中积极向前进获得更多的顾客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这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新战略,新措施,这在案例中都有涉及到。

2、启示

鸿星尔克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想长远的发展企业,把企业做大,就要有一个适合企业的战略目标,精确地品牌的定位,合理的目标市场的选择以及看清在与竞争对手的比较中自身的优势是什么。

一个企业成功与否与他的经营理念,战略实施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决策成功,可以扩大销售额,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进而占领市场。可以使企业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上抢占有利地位,并可保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

金融专业案例分析论文 第9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间资本;增值;资金供给;民营金融

民间金融是与官方正式金融相对应的概念,它是对官方金融供给不足的一种补充。我国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民间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沿海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为了满足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出现了民间借贷、各种金融会(标会、轮会、摇会等)乃至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形式。这些民间金融组织的出现,对缓解资金紧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倒会、资金外逃等等,在金融领域甚至对国民经济都带来了一定风险。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和增值,民间金融能在狭缝中成长和壮大,是因为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因此,发展民营经济,要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要在不断增加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同时,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逐步将其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使其从民间金融变为民营金融,并对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一、民间融资的概念及发展现状

(一)概念

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它是尚未纳入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是非正式金融的一部分。非正式金融是指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的总和。也就是说,非正规金融包括非法的金融主体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和合法的金融主体进行的非法交易。非正规金融除了包括民间金融(非法的金融主体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外,另一部分就是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及正规金融机构与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开展的不合法的金融交易。

由于民间金融没有取得合法地位,所以,既没有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也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浙江省曾有三家私人钱庄领取营业执照,但因金融监管部门认为非法而被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虽然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甚至被乡村政府直接控制,但没有得到当时的监管机构——中央银行的认可,处于不合法地位,最后被作为非法金融组织取缔了。可以说,我国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机构和组织(即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国家信用的担保,比如说,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这些本该属于民间信用的机构,因为政府的监管、人事安排、对其经营的干预及经常的整顿,已经变异为官方金融的形式。所以,可以认为,目前的民间融资实际上是指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没有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形式。它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营金融。“民营”金融只涉及到所有制概念和经营机制,“民间”金融涉及到合法与不合法的区别。

民间金融,按其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也有学者把民间金融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民间借贷是第一阶段,体现为临时的无组织融资,而民营金融是第二阶段,体现为有组织、具备专业化经营素质的融资形式(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2)。按两阶段划分方法,民间借贷有私人借贷、企业间借贷和集资形式;民营金融则包含信息公司、互助基金会、当铺、标会和地下钱庄等模式。民间金融按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划分,可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前者即不合法但合理、对社会有益的金融活动,如民间友情借贷、企业互相融资等,后者是不合法、不合理、对社会有害的金融活动,如非法集资进行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组织资金外逃等。

(二)现状

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20多年发展,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发源地在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村,如浙江、福建、广东等。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己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严瑞珍,刘素贞,2003)。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沿海城市,企业之间,特别是民营企业之间的直接临时资金拆借或高于银行固定利率性质的民间借贷数量巨大,估计仅2000年企业之间直接拆借或借贷的金额高达800~1000亿元人民币(张锐,夏学良,2002)。温州全市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总额中,来自国有商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仅占24%,其余76%全部来自民间金融。苍南是温州市民营企业较发达的县之一,2001年,该县工业企业流动资金构成中,民间借贷占45%,个别企业可高达50%以上,自有资金占35%,银行贷款仅占20%。温州和台州两地的民间资本已达5000亿元左右,整个浙江省的民间资本超过8000亿元。如果将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民间资本的总量加起来,全国民间资本的总量将超过10000亿元,相当于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张军,2002)。然而,相对于巨大的民间资本规模,我国的民间金融规模并不大,据有关估计,我国民间金融总量大约在3000亿元,占全国金融总量的(王维强等,2003)。这也说明,我国的民间资本潜力巨大,民间融资尚未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但真正的民营银行迄今为止还只有民生银行一家,其它进入银行业的资本都是以参股的形式介入,目前11家股份制银行中的其它10家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没有一家是民间资本控股的。我国目前正在由徐滇庆教授组织的5家民营银行的试点研究工作(这五家民营银行是:沈阳瑞丰银行、广东南华银行、深圳民华银行、江苏苏南银行、西安长城银行,参与试点的企业包括:东宇集团、申达集团、丰嘉集团、志高空调公司、中科智担保公司等),已进行了几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经过多次研究和提请银监会批准,但至今没有一家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所以说,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还处于边缘地位。

民间金融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一些非法金融组织从事着大量的非法交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如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由于政府的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到1992年底,全国己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乡一级万个,村一级万个,分别占乡总数的和村总数的。1992年末筹集资金亿元,比1991年增长65%,年内累计投放资金亿元,比1991年增长(严瑞珍、刘淑贞,2003)。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一种合作金融形式,有效地支持了当地乡镇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一度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二财政”和村级组织的“钱袋子”,受到行政干预,乱支乱用,造成严重亏损,潜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_不得不下令将其关闭。另据有关学者的调查,中国地下钱庄目前控制的资金保守估计也有上万亿元,仅近年来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的黑钱就高达2000亿元,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2%。私募基金总额则已超过8000亿元,一级半市场上也有数百上千家所谓的“拟上二板(创业板)企业”的股票以变相公募的方式进行私募(刘惠好,2003)。大量的资金没有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并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正因如此,民间金融屡屡成为整顿金融秩序的对象。1998年是中国的金融风暴年,轰轰烈烈地搞起为“整治三金三乱”的金融业整顿清理工作,农村的互助合作会、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都成了非法金融机构和整顿的对象。长期以来,我国打击和取缔地下金融活动的工作从未停止过,但民间金融活动因民间资本强烈的扩张冲动从未因此而中止。它的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1)越是资金供给不足的地区,民间金融发展越快。如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农民贷款难)相对城市发展快,沿海地区(民营企业需要的大量资金得不到满足)相对中西部地区发展快。(2)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实施,民间融资利率下降,并有一部分民间资金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以民间金融最活跃的温州为例,以往,温州民间借贷利率一般是一分左右,也有少量在八厘或一分二、一分五之间,温州实施利率浮动改革后,民间金融组织的贷款利率从以前的一分降到八厘左右,有的甚至降到了六厘,大大低于前些年的水平。同时,民间金融有萎缩的趋势,一部分民间资金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企图以较小的利率损失换来较高的资金安全。(3)旧的形式不断消失,新的、更高级的民间融资形式不断产生,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大批民营企业融资难,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或低效率运转,这种资本配置错位的矛盾刺激了新的地下金融形式的发展,各种标会、地下钱庄的地位下降,不规范的私募基金、灰色的一级半市场等快速滋生。这些新的形式可以在更大范围、以更快的速度,获得更多的资金,以满足民营企业大量的资金需要。

二、民间资金需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的民间金融源于金融抑制,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所自发产生的。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国有部门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2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樊纲,2002)。在温州这个民间金融发展最早、最快的地方,正是民营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促进了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据统计,1998年温州国有部门的产值不到总产值的6%,但贷款占合法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80%,同时占90%以上产值的非国有部门所得到的融资不超过7%,整个官方金融系统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在内,对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贷款比例,1990年为,1991年为,1994年为,1995年为。1998年为。目前,温州民营企业国内生产总值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95%以上,但在传统的金融制度下,温州民营企业很难从合法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支持(程雷,2004)。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金融抑制状态催生了民间金融。

具体来说,我国的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民营企业向国有金融机构融资难

1、国有金融机构战线收缩。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的压力下,出于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综合考虑,将信贷权限集中到省分行甚至总行。一些贷款不良率高和经营亏损严重的县级行的贷款权限被取消,而保留一定贷款审批权的基层行为数甚少且权限较小。即使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农业银行,也从农村地区撤离,把重点放在了大型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上。经济愈是落后的农村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就愈小。在经济欠发达县(市)的乡(镇)一级已基本上很难见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了,农村地区的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贷款十分困难。

2、体制冲突。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原来的国有专业银行),是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为了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以金融的形式来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1985年拨改贷,原来由财政支出的投资改由银行支出,实际上,银行充当了财政的出纳。因此,从制度设计上,国有银行直接对国企服务,两者互为存在的条件,都是国家的,盈利与亏损概由国家负责。国有专业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后,虽要求其自主经营,不受政府行政干预,由于存在体制的惯性,加之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关系(大量坏账、呆账、呆滞贷款)及银行与地方政府长久以来形成的合作关系,一时难以切断,加之,_考虑到发展与稳定的各种因素,并没有放弃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兜底的做法,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仍是“一家人”。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情有独钟就不足为奇了。对于非公有制企业,一旦贷款收不回来,国家是不负责任的,而且,责任人有侵犯国家财产、受贿、金融诈骗等嫌疑。在国有企业的呆坏账多次核销、企业债转股、国家向国有商业银行多次注资之后,中国现行的法规规定,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呆坏账不能核销。_的态度很明确,只对国有企业造成的亏损负责,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无所顾及,但对非国有制企业的贷款,如果没有得到政府给予的尚方宝剑,是不敢有所作为的。这就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上的冲突,它使非国有企业在向国有银行机构融资时受到歧视。

3、成本高。国有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单笔贷款数额小,成本高。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贷款,具有规模优势,而且风险小,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即使有大量的存差,也不愿意主动向中小企业营销。

4、征信体系滞后。中小企业由于起点低,资信差,大部分不能向银行提供合适的抵押品,有的不曾向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大部分根本就没有资信记录,而且,我国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所以,在向中小企业贷款的过程中,关于中小企业的资信、资质都无据可查,正规金融机构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自然不敢向其发放贷款。

(二)民间金融机构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一个以官方金融为主的体系。不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国有性质,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都是由各级政府管辖并拥有控股权,连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官方金融的性质。我国金融资产80%集中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且还不断发生非国有金融部门的资源向国有金融部门集中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改革在基本保持原有所有制结构的前提下,原城市信用社被重组为有政府投资并控股的新的准国有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曾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承担部分政策性业务,1996年行社分家后,信用社向合作金融的方向发展,但2003年改革试点,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_对农村信用社的亏损补贴50%并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化解历史包袱,说明_对其经营亏损负责,农村信用社并不是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可以说,在我国,凡是得到法律认可、纳入了政府监管体系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都具有了官办金融的性质,而民营金融机构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浙江曾有三个私人钱庄领了营业执照,而后又被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全国各地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被作为非法组织取缔了;民生银行作为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采取了官办金融的经营机制;五家试点民营银行迟迟得不到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而被称为国内首家民营银行的浙商银行2004年7月底试运营,但浙商银行重组过程基本上由地方政府一手主导,其董事长内定为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行长是人行杭州分行行长,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如此等等,说明办民营金融步履艰难,在我国没有合法地位,尚无其存在的空间。但凡得到法律认可的金融机构,都成为官办金融机构。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虽然对金融业进行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改革,但以国有金融为主的框架仍未被打破,金融业的改革步伐远远赶不上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难

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不仅间接融资难,直接融资更难,股票市场所占份额小,发行债券尚无先例。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以股票融资为主的市场,而股票发行最初是作为解决国有企业资金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虽然近年来,管理层摒弃了限制民营企业到主板上市的做法,但入市门槛较高,只有少数扩张较快的民营企业集团才直接或间接地挤进“主板市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渠道直接融资。截至2002年6月底,我国境内A股市场共有139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民营企业,上市的民营企业占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仅为%。其中,直接在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59家,通过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为80家,上市民营企业总股本占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仅为%(刘惠好,2003)。可见,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十分有限,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不相称。2004年6月,我国开放二板市场,首批有38家进入,容量相对较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要求,而且,二板市场进入条件也相当苛刻,许多中小企业可望而不可及。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三板市场,由于其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停停走走,没有形成气候。

三、民间资金供给:私人财富资本化的必然出路

民间资本已成为我国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以外的第三支力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私人财富不断累积,私人的消费与投资行为引起的社会金融流量事实上已经成为了金融业务中增长最快的部分,迫切需有新的金融组织来为私人资本寻找出路,而我国现有的金融组织大多存在着创值能力低或风险太大的问题,资金回报率低,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2002年9月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达84139亿元,我国民间资本(包括居民储蓄存款)已超过12万亿元人民币,至2003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月末余额为万亿元(文琼,2003)。而我国居民在储蓄投向方面的选择非常有限,居民储蓄在正规金融领域大致有两方面投向:第一,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或手持现金。这种投向尽管安全,但收益率太低。第二,用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风险领域的投资。许多居民不愿接受这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赵峰,2003)。为了提高收益率,民间资本投向第三条渠道,即投向民间借贷、各种盈利性集资、抬会等非正式金融领域。这种投资的风险介于前两类投资工具之间,而收益明显高于第一类,相对来说,风险小、收益高,因而被许多居民所接受。可以说,民间金融是投资者作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如前所述,我国民间资本还蕴藏着巨大的能量,目前3000亿元的民间金融总量,相对于8万亿居民储蓄存款和12万亿民间资本来说,现有的资本市场还远没有将民间资本充分激活(刘惠好,2003)。因此,改变金融抑制状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让民间金融走向正规化、合法化,由民间金融形式发展为民营金融形式,是抑制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目前的任务就是要寻找民间资本的多种投资方式。其主要途径有:

(一)民间金融公开化、合法化

一是民间金融形式如各种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等取得合法形式,银行监管机构对其加强监管。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涉及许多公众的借贷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为正式金融机构尚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融通资金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它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其业务活动也不受有关部门监督,很容易引发借贷纠纷和金融诈骗事件,扰乱金融秩序。因此,对一些确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能够依法经营、履约率较高的私人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应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合法民间金融机构,予以正式化,对其加强管理和监督。非正规金融的循环信用体系(相当于我国温州地区的金融会),作为一种村民自助的资金组织形式,存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德国、台湾地区等,虽然具体的形式及作用有所不同,但其都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困难。它之所以有成长的土壤,就是因为农村地区的商业金融机构没有利润,没有金融组织愿意留在农村地区,只有这种合作组织能把资金留在农业和农村。如_集资案,作为一个大型的民营企业,遇到融资困难,向当地农民集资,支付了相对较高的利率,他的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他向农民融资,没有损害农民利益,而且深得农民的信任,他所采取的集资形式完全应当得到政府的认可,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益尝试。但因为他的集资没有办审批手续(申办手续也不可能被批准),所以是不合法的,_本人被判有罪。这样,人为地切断了资金供求平衡的纽带,影响了资金的合理配置。发展民营金融,我们应当鼓励各种有益的探索,给予其合法地位,要求其合法经营,加紧法规和监管的跟进,而不是一味地限制、打击民间金融组织。对于这种有益的资金组织形式,只要有一定的信用保障措施和严格的监管,我们完全可以扬其利避其害,把它们发展成规范的合作金融组织。最近,有消息说,央行和银监会正在起草一个条例,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包括农民互助合作形式的金融组织建立。因此,民间金融组织有望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将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既可以借鉴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让民间投资人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加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成立地方性股份合作银行;又可以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从体制上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广泛地吸收社会资本金、增强服务功能创造条件。目前,江苏无锡、江阴、张家港三市的农村信用社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吸纳了大量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开辟了一条道路。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更多的有民间资本参与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银行。

(二)大力发展由民间资本组建的各类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

我国的银行,按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排队,划分为国家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地方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12家)和合作制金融组织(城市合作社、农村合作社)等(2004年数据—笔者注)。国有商业银行在1997年时的市场份额,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总额的,利润占银行业利润总额的,存款占同期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邹月新,2003)。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太小,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加起来才3万亿元,还没有建设银行一家的资产规模大(国际金融报,2003-11-10)。可以说,在金融业,我国仍由政府和政府官员控制着大量的经济资源,没有摆脱行政控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国有金融的市场过渡进入、民营金融被挤出的特征明显,与中国经济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反差突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作为一种增量改革的形式,对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没有体制外的民营银行出现,体制内的国有银行就没有竞争对手,体制内的问题也没有途径来解决。就像国有企业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民营企业来解决一样,民营银行的发展也是解决国有银行问题的手段。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民营银行,而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规模与如何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管。银行监管部门虽对发展民营金融顾虑重重,但对正在筹建的渤海银行,银监会提出的六条要求,可以看作是对民营银行的一种规范。这六条要求是:一是新设银行法人机构应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所创新;二是必须能控制住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风险;三是政府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四是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五是银行应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人事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是银行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和风险管理约束机制。(中国金融家网,《金融观察专题》,2004-06-02)。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同时,我国的金融改革有着体制复归的倾向。一是对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改造中的政府包办行为,使其具有官办金融的性质。二是新成立的股份制银行如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由政府控股,由政府官员控制,甚至像浙商银行这样标榜为民营银行的股份制银行也由政府官员出任主要职务。三是新成立各种政策性银行的呼声不断,如中小企业银行,科技银行等,各地区、各部门对办银行扶持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发展跃跃欲试。四是贷款担保机构由政府出资,很少吸纳社会资金,承担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所以,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必须从思想上改变政府包办的观念,真正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而不是在碰到某些问题时马上就想到由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最后积累的问题还得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来解决。这样,就会增加改革的成本,降低改革的效益,延长改革的时间。

(三)发展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

我国银行系统集中了巨大的个人财富,大量的存差成了龙中之虎,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民间资本投入经济建设,目前有些地方已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上海,通过信托基金,民间资本(个人储蓄存款)购买基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民间资本进入原来的国有经济领域,既实现了所有制结构调整,又实现了融资方式的变革,一举两得。因此,我们要把更多的国有企业经营领域放手给非公有制企业来经营,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给非公有制企业更宽松的环境,更多的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居民将其储蓄购买投资基金、信托基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原来的国有部门,实现对国有部门股权结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原来由国有部门经营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引进了民间资本,进行商业化运作,转换了经营机制,会提高运行效率,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四)发行企业债券

过去,我国的企业很少以发债的形式融资,非公有制企业更是没有发债的先例。根据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有关资料,2001年我国股权融资总额达1200亿元,而债权融资只有245亿元。目前,债券市场总量为28000亿元,其中国债近17000亿元,金融债10000亿元,而公司债公有400亿元(邓向荣、周密,2004)。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发行的债券余额为38331亿元,其中国债余额为22604亿元,政策性金融债余额为1165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大约为1700亿元,其他品种(包括央行票据)为2377亿元。可以看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构成我国债券的主体,约占余额总规模的90%。(中国证券报,2004-10-02)。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有其优势,因为,股权涉及到分红,而债券只需还本付息,如果经营得好,债券发行者自己可以有更高的资金回报率。正因如此,与我国不同,外国的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远远高于股权融资的比例。我国企业之所以千军万马挤股市这个独木桥,就是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太差,无法支付债券融资的成本。股市融资不要还本,无盈利不分红也没关系,而且,股权融资成本比债权融资成本低,前者为,后者为5%左右(易俊平,2003),能圈到钱企业的日子就好过,企业上市就为圈钱。而且,上市是经过审批的,主要是对审批机构负责,而不是对股东负责,审批机构也主要考虑为国有企业解决更多问题,为政府分忧解难,这就决定了能上市的主要是国有企业,而且是国有企业中那些更愿意寻租的企业,而不是经营效益好、有竞争力的企业。这就形成了对资金配置的误导,形成了对资源的浪费。如果能打破目前我国股市的这种不公平状态,让所有企业(包括国有制企业和非国有制企业)公平竞争,让股东来决定企业的去留,那么,优胜劣汰的结果将使股市留下来的是经营绩效好的企业,会把资金配置到效益高的企业去。而且,真正效益好的企业更希望发债融资,把利润留在本企业,而不是用来分红,这样就能鼓励企业债券融资,就会彻底改变目前股市火爆、债市冷落的局面,同时也从根本上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资本市场的结构优化和规范发展,将改变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投机性强的现状,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而不是在虚拟的市场空转,造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脱节;也可以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而不是让大量的资金被效益相对低下的国有企业占用。

企业发行债券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何控制风险?一要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经营状况、现有规模等综合指标来确定企业的发债规模,避免因发债过多无力偿还产生的风险。二要确定企业发债等级,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企业根据它所获得的等级确定利率,等级越高,利率越低,引导社会资金根据自己的需要,流向不同的企业,达到资金供求的最佳结合。三要加强对取得发债权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建立预警机制,使可能产生支付风险的企业及时退出债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发展三板市场

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初具规模。经济转轨时期形成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柜台市场是我国三板市场的雏形,但它的发展历程较为曲折。我国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第一轮企业股份制改造浪潮中兴起的,到90年代,我国200多家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中,有相当一部分产权交易所除配合地方财政、国资和经贸委等部门办理国有企业大宗资产和产权交易外,还涉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和股权交易业务。1997年末至1998年初,_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下令关闭涉及产权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证券柜台市场和产权市场。2000年后,各地的产权交易所又开始积极探索恢复和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和股权交易业务(刘惠好,2003)。三板市场的目标就是要弥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不能充分有效配置民间资本的不足,把最大限度激发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和促进企业股权流动作为主要目标。因此,在我国的民营企业无法进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情况下,尽快发展三板市场,引导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三板市场,流向民营企业,是促进资金供求平衡的有效办法。

四、发展民营金融的制度保障

相对于正规金融交易,民间金融贷款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民间金融提供的多为信用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无须担保,风险防范多以亲朋好友获取的信息为保证,这种人缘或血缘、地缘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正规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的替代。在温州等地,由于民营经济对资金的大量需求,资金提供者可以在几个小时聚集几千万、上亿元的资金提供给客户,这样大规模的资金流动,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我国的民间金融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所以,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化、合法化,发展民营金融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制度作保障,要尽快建立民营金融组织的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及严格的监管制度。

(一)存款保险制度。

任何形式的金融组织的存在都是伴随着风险的,民营金融更是如此。目前,中国银行业的自有资产加上已经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仅相当于银行业全部不良贷款的四分之一,存款救济十分困难(复旦大学经济研究中心,2004)。所以,不论是民间借贷、各种标会、私人钱庄,还是民营银行,都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这种机制就是存款保险制度。有人担心,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会造成民营银行的道德风险,甚至是由经营好的银行为经营差的银行埋单。其实,只要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这类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的利益无法保障,民营金融就发展不起来。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的经营状况实行差别存款保险费率。二是银行间的互相监督机制——取消银行现有的国家信用担保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信用机制。目前,我们之所以担心大银行为小银行埋单,就是因为大银行有国家信用作保障,而小银行没有。相对来说,大银行是不会破产的,靠得住的。所以只担心小银行亏损破产。其实,如果大银行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或者,小银行也像大银行一样,取得国家信用的担保,小银行会更具竞争力,加之它们没有历史包袱,市场扩张的能力会远远超过大银行。至于道德风险,小银行有,大银行也有。重要的是我们的制度怎样去约束它。如果现有的银行没有了国家信用作后盾,就会关心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其它银行的经营状态,加强相互间的监督。我国的官办金融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对民营银行的监督的力量会远远超过银行监管机构,所以,应该让现有的银行机构与民营金融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互相竞争,互相监督。三是及时退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存款人利益,并不是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都能不折不扣的得到补偿。所以,金融机构一旦因主观原因出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要求其退出存款保险体系或由其它金融机构对其接管或兼并,把银行经营不善引起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利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

(二)利率市场化与贷款担保制度

对于民营企业,由于起步晚,规模小,大多无法向银行提供抵押物来获得贷款,因此,对于贷款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银行只有通过调高其贷款利率,以抵消贷款风险。但目前来说,我国尚未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只有农村地区已开始进行试点,所以,银行仍旧只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而不愿意贷款经民营企业。虽各地政府也纷纷成立担保公司,但因其规模小,资金有限,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条件较为严格,政府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基于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状态,民间担保公司出现了,他们相当于中间商,收取一定费用,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承担了贷款不能归还的风险,为民营企业融资搭桥铺路。对于民营银行来说,相当于支付了一个较高的利率,获得了贷款。这种民间担保公司是建立在互惠互利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的,是自发产生的,是对市场需求的回应。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利率市场化,让资金价格来调节资金流向,实现资金供求平衡;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支持和规范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政府建立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而不是把民间担保公司整垮或挤出市场。相对于民营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来说,目前的担保公司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它作为民营金融的一种制度保障,应当得到鼓励与支持。

(三)破产清算制度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的、完善的破产清算制度,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有三方面:一是国有企业适应于破产法,非国有企业适应于民事诉讼法。我国的《破产法》仅适应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的私营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都不是法人企业,不能作为法人申请破产,而是适应民事诉讼程序。而且,我国的法人企业有着严格的规定,有的企业已注册为法人企业,但因其未投入注册资金或注册资金未达到法定的最低数额,即算申请破产,也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破产申请人。这些企业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只需到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就可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甚至只需一两年不主动申请年检,工商部门就可以以不申请年检为由将其注销。这些企业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严重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二是破产清算要主动申请,所以,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没有申请的情况下,不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就为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提供了方便。现在,地方政府鼓励企业“剥离不良资产”,实际上就是通过转移资产,留下债务,实现“金蝉脱壳”。银行的贷款往往就这样被企业变成了死账。三是一部分债务人通过提前受偿使银行的债权不能公平受偿。债务人自己不申请破产,企业资不低债时,一部分得到消息的债权人采取诉讼手段,取得债权,提前受偿,而银行的债权则往往在进入破产程序后才开始受偿,造成严重损失。据有前调查,江苏某市金融机构债权在破产企业中受偿率平均只有(陆磊,2002),可见,银行债权受偿率之低下。所以,我国目前的破产制度不完善,严重影响了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要尽快建立包括法人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然人在内的破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德国公司法规定,一旦公司的债务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在三周之内提出破产宣告之请求,否则,他们必须承担由此延迟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我国应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法规,以保护银行债权。

(四)征信制度

信用制度是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征信制度的建立是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民间资本进入正规融资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当前,_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_专门成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地社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04年9月29日,黄菊指出,_正致力于从五个方面加快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征信法规建设;二是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三是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逐步开放征信服务市场;四是加强征信市场监督管理;五是抓紧制定信用服务行业标准,推动信息共享。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应根据这些要求,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牵头、由各金融机构参与、并联合工商管理、消费者协会、税务、保险、不动产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征信体系,建立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然人在内的信用数据库。随时向客户提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以保证金融交易中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包括存款人、贷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本身的利益。

(五)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所以,对进入者必须有严格的规定,如注册资本、经营场地、经营范围等,另外,在原有民间金融机构正规化的过程中,它们过去是否守法经营、有无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都是可否进入金融业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金融机构能否合法经营,是否有损害相关利益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潜伏着金融风险,需金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均以年报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但是,除上市银行外,其他银行披露信息的内容、方式、程序都不够规范,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一般存款人和利益相关人基本看不到银行的年报;对财务指标的揭示和对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而上市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招股说明书存在的过度包装行为;盈余操纵行为;主动披露重大事件的意识不强;等。因此,要尽快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流动制度,对于已上市银行,要严格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年报准则、中报准则,进行编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李芸,2004)。为了避免银行上市面上圈钱和进行关联交易,对于民营金融机构的资产构成和债务构成都要进行曲定期披露。

(六)对责任者的惩戒制度

对于民营金融机构的风险,不仅来自于借款者,而且来自于机构本身,而且本身所潜伏的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更大,对社会产生的震荡更可怕,如何防范银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是发展民营金融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对银行业经营者建立惩戒制度,设立“破产犯罪”这样的法律条文,要求银行业的经营者承担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银行损失和金融风险的责任,对其采取“列入黑名单”、“取消资格”、“限制行为”、实施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以强化其责任意识,保证其合法经营并主动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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